续《红楼梦》八十回本者,尚不止一高鹗。俞平伯(16)从戚蓼生所序之八十回本旧评中抉剔,知先有续书三十回,似叙贾氏子孙流散,
宝玉贫寒不堪,”悬崖撒手“,终于为僧;然其详不可考(《红楼梦辨》下有专论)。或谓”戴君诚夫见一旧时真本,八十回之后,皆与今本
不同,荣宁籍没后,皆极萧条;宝钗亦早卒,宝玉无以作家,至沦于击柝之流。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仍成夫妇。……闻吴润生中丞家
尚藏有其本。”(蒋瑞藻《小说考证》七引《续阅微草堂笔记》)
此又一本,盖亦续书。二书所补,或俱未契于作者本怀,然长夜无晨,则与前书之伏线亦不背。
此他续作,纷纭尚多,如《后红楼梦》,《红楼后梦》,《续红楼梦》,《红楼复梦》,《红楼梦补》,《红楼补梦》,《红楼重梦》,
《红楼再梦》,《红楼幻梦》,《红楼圆梦》,《增补红楼》,《鬼红楼》,《红楼梦影》(17)等。大率承高鹗续书而更补其缺陷,结以”
团圆“;甚或谓作者本以为书中无一好人,因而钻刺吹求,大加笔伐。但据本书自说,则仅乃如实抒写,绝无讥弹,独于自身,深所忏悔。此
固常情所嘉,故《红楼梦》至今为人爱重,然亦常情所怪,故复有人不满,奋起而补订圆满之。此足见人之度量相去之远,亦曹雪芹之所以不可及也。仍录彼语,以结此篇:
……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
自又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
女子?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是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绔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
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致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
自己护短,一并使其泯灭。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怀,束笔阁墨;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
何妨用俚语村言,敷衍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照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
(戚本第一回)
(1)高鹗(约1738—约1815):字兰墅,别署红楼外史,汉军镶黄旗人。曾官内阁中书、翰林院侍读。撰有《高兰墅集》、《月小山房遗
稿》。清张问陶《赠高兰墅鹗同年》诗注云:“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今传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其后四十回一般认为系高鹗所续。
(2)刺和珅:和珅,清满洲正红旗人,姓钮祜禄氏,字致斋,官至大学士。《谭瀛室笔记》云:“和珅秉政时,内宠甚多,自妻以下,内
嬖如夫人者二十四人,即《红楼梦》所指正副十二钗是也。”藏谶纬,汪堃《寄蜗残赘》卷九载:“曾闻一旗下友人云:’《红楼梦》为谶纬
之书‘。相传有此说,言之凿凿,具有征引“,并谓曹雪芹因撰《红楼梦》,其后代遭”灭族之祸,实基于此。”明易象,《增评补象全图金
玉缘》卷首载张新之《石头记读法》云:“《易》曰,’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故谨履霜之戒。一部《石头记》,(演)一渐字。”
(3)纳兰成德(1655—1685):后改名性德,字容若,清满洲正黄旗人。大学士明珠长子,曾任一等侍卫。撰有《饮水词》、《通志堂集》等。
(4)陈康祺:字钧堂,清鄞县(今属浙江)人,官至郎中。所撰《燕下乡脞录》,十六卷。
(5)姜宸英(1628—1699):字西溟,号湛园,清慈溪(今属浙江)人。康熙己卯年(1699)为顺天乡试考官,因科场舞弊案牵连,死于
狱中。撰有《湛园未定稿》、《西溟文钞》等。
(6)徐时栋(1814—1873):字定宇,号柳泉,清鄞县(今属浙江)人。曾任内阁中书,撰有《柳泉诗文集》等。下引徐说涉及的明珠(
1635—1708),姓纳兰,清满洲正黄旗人。康熙年间任刑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高澹人(1644—1703),名士奇,号江村,清钱塘(今浙江
杭州)人。曾任礼部侍郎。撰有《清吟堂全集》、《天禄识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