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三,二0)(1)外交部电驻丹麦代办曹云祥,中俄恢复通商及邦交,中国当与协约国一致,并望俄国保护华侨(俄劳农政府代表与协约国代表在丹麦会商,曹云祥亦参加,俄代表提议以归还各种权利及租借地以为中国承认莫斯科政府之报酬,4.18曹电告外交部)。
(2)美使向外交部质问日军驻扎中东路满洲里及检查旅客。
(3)日本通知英美,撤回对新银行团所拟保留洮热铁路权利条件。
5.9(三,二一)靳云鹏再请辞。
5.10(三,二二)外交部抗议日本在中东铁路增兵。
5.11(三,二三)(1)英美法与日本之条件商妥,日本加入英美法三国所组织之对华新银行团。南满铁路及其支线与所属矿产及吉林会宁、郑家屯洮南、开原吉林、吉林长春、长春洮南、新民屯奉天、四平街郑家屯等铁路均在新银行团范围之外。
(2)中义「华乙」舰交涉解决,该舰释放(参看3.3)。
(3)四川熊克武部刘湘、余际唐自合川进攻重庆,为黔军王文华、袁祖铭所败。
(4)驻海参崴日军司令大井宣言,日对西伯利亚无领土野心,亦不袒助俄国任何党派,捷克军撤退后,须在远东设立一民主政府,日军方能撤退。
5.12(三,二四)天津反安福系之督军决议仍拥靳内阁。
5.13(三,二五)特派潘复督办运河工程事宜,王瑚督办湖南赈务(代熊希龄)。
(2)北京大学学生「平民教育讲演团」被警察禁止(是日邓康讲演)。
(3)美公使以新银行团代表拉门德在东京与日本银行团换文通知外交部。
5.14(三,二六)(1)特派萨镇冰兼代国务总理,陆军次长罗开榜代理部务(靳云鹏给假十日)。
(2)唐继尧通电宣布广州军政府政务会议之一切行动无效。
(3)远东共和国致文海参崴日军司令大井,表致谢忱。
(4)苏俄承认远东共和国。(5.16?)(5)特派张元奇为经济调查局总裁。
5.15(三,二七)(1)驻英公使施肇基照会英外部,日英续盟约文内凡关于中国领土主权者,及在华机会均等字样,均须删去。
(2)离粤之国会议员宣言移滇开会。
5.16(三,二八)(1)远东共和国宣言要求苏俄红军停止东进,外国政府勿援赤塔旧党,撤退外国远征军,立即与协约国订立邦交。
(2)北京大理院判决「国民公报」案,处孙几伊以徒刑五月(以该报刊载克鲁泡特金自叙传及各种评论)。
5.17(三,二九)(1)全国学生罢课终止。
(2)段祺瑞在团河召开会议,命边防军集中北京一带,准备对吴佩孚军事(段拟自驻郑州迎击吴军)。
(3)外交部抗议日本西伯利亚撤兵宣言(参看3.31)。
(4)国新银行团妥协,该团不经营满蒙铁路借款。
5.18(四,一)外交部接远东共和国外交部来文,盼缔建邦交。
5.20(四,三)(1)派驻义公使王广圻与波斯签订通好条约。
(2)吴佩孚通电撤防北上。
(3)四川熊克武部第一师但懋辛、第三师向传义(邓锡侯旅)、第四师刘成勋、第二混成旅张冲(刘伯承等团)败滇军顾品珍等于龙泉驿。
(4)开滦煤矿工罢工(6.12解决)。
5.21(四,四)(1)外交部抗议日本侵犯中东路权。
(2)四川督军熊克武通电讨唐继尧。
(3)张敬尧部暂编第二师师长吴新田到衡州接防。
5.22(四,五)外交部照覆日使小幡,此时不能开议山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