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三,三0)江苏省议会进行制定省宪。
4.23(四,一)(1)四川民团协会进行阻止战争。
(2)广西白崇禧军(锺祖培等)败沈鸿英于义宁。
4.24(四,二)(1)段祺瑞公布善后会议议决之国民代表会议条例、军事善后委员会条例、财政善后委员会条例。
(2)段祺瑞下取消法统令。
(3)段祺瑞以岳维峻为河南督办,张宗昌为山东督办,郑士琦为安徽督办,姜登选为苏皖鲁剿匪总司令。
(4)直隶督办李景林查抄王承斌、王毓芝、吴毓麟、高凌霨、张志潭、刘梦庚、赵玉珂、陆锦八人财产。
(5)义、比二使要求援法例,以金佛郎付庚子赔款。
(6)广州孙文主义学会成立(对抗共产份子,陈诚等承廖仲恺之命所组织)。
(7)广西白崇禧大破沈鸿英部(邓佑文、沈荣光等)于桂林古化间之两江塘,歼其主力。
4.25(四,三)(1)蒋中正、廖仲恺自广州赴汕头,与许崇智商应付滇桂军。
(2)俄大使加拉罕向外部抗议东三省借日款筑洮南齐齐哈尔铁路,妨碍中东路及海参崴发展,如不得圆满答覆,不开中俄会议。
(3)湖北省宪筹备处成立。
4.26(四,四)(1)非常国会议员拟在北京集议,反对解决金佛郎案及取消法统,为警察驱散。
(2)陕甘将领吴新田、孔繁锦要求国民第二军退出潼关。
4.27(四,五)(1)广州杨希闵派滇军夺占石井兵工厂(谋应唐继尧)。
(2)广西黄绍竑、范石生败唐继尧部龙云、胡若愚,围攻南宁。
(3)苏俄政府训令北京俄大使加拉罕,准予担任公使团领袖。
(4)蒙古请愿团反对移民屯垦蒙境。
4.28(四,六)(1)蒋中正、许崇智、廖仲恺、嘉伦在汕头密议,决回师平杨希闵、刘震寰(廖、嘉即返广州)。
(2)苏俄顾问要员与加拉罕、鲍罗廷、Gecher商对冯玉祥军工作方针。
(3)重庆刘湘、袁祖铭等任赖心辉为前敌总司令,刘文辉、邓锡侯为副司令,准备对杨森作战(时杨以王缵绪、王正钧、蓝文彬分任北、东、南三路总指挥,自遂宁、内江、泸州攻重庆,黄毓成为总司令)。
(4)班禅喇嘛自北京往游杭州。
4.29(四,七)(1)奉天日本总领事向张作霖要求(一)允日本资本发展满洲实业。(二)改订满洲商租案。(三)禁止抵制日货。(四)允日本在奉天设立无线电台,并在奉天安东间设长途电话。(五)满洲日邮暂不撤去。(六)允日本学校招收华生。(七)日侨如受损失,须予赔偿。(八)胡匪未肃清前,日军不能安全撤退。
(2)青岛日纱厂罢工,日使向外交部要求防止。
(3)教育总长章士钊拟合并北京国立八校考试师生,教育界反对。
(4)湖南第三师长叶开鑫到叙浦,追击熊克武军。
(5)中国国民党任蒋中正为党军司令官。
4.30(四,八)(1)北京国民会议促成会等机关被封。
(2)北京任石瑛为国立武昌大学校长。
(3)安南暹罗华侨代表到北京,请于安南设领事,暹罗派公使。
5.1(四,九)(1)段祺瑞公布国民代表会议筹备处条例及修正临时参政院条例。
(2)段祺瑞下临时参政院召集令,派赵尔巽、汤漪、汪大燮、熊希龄、王家襄、黄郛、徐绍桢、刘骥等三十人为参政,赵、汤为正副院长。
(3)段祺瑞任吴新田为陕西督办,刘治洲(代表国民二军)为陕西省长,孔繁锦为陕甘督办。
(4)段祺瑞令禁止军人入党。
(5)湖南叶开鑫军占辰州,熊克武、蔡巨猷向西南退走。
(6)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在广州开会,林伟民为主席,刘少奇、刘文松为副主席,邓中夏为书记长,并选举林、刘、邓及苏兆征、李立三、刘华、项英、李森等为执行委员。
(7)广东全省农民协会代表大会在广州举行(5.12闭会,即成立广东省农民协会)。
(8)中国共产党发表「五一」告中国工农阶级及军民书。
5.2(四,一0)(1)许崇智宣布潮梅实施党治。
(2)苏俄派驻广东及参加东江战事之军官十九人姓名表送交许崇智。
(3)北京美使馆电告国务卿,苏俄军火陆续自库伦接济冯玉祥,不久将交付机关枪五千挺。
5.3(四,一一)(1)段祺瑞公布各省区法定团体互选参考程序、建设会议条例、国宪起草委员会规则。
(2)段祺瑞派许世英筹备国民代表会议事宜。
(3)广西白崇禧军攻占古化,沈荣光、杨子德北走(沈鸿英部肃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