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5(五,二七)
(1)特任汪大燮为外交总长,段祺瑞兼陆军总长(王士珍免),刘冠雄为海军总长。
(2)褫震威将军雷震春、第二十八师长冯德麟职(第二十八师师长改由张作霖兼)。
(3)特派萨镇冰为海疆巡阅使。
7.16(五,二八)
(1)徐世昌自天津到北京,商维持优待清室条件。
(2)黎元洪住宅发现持刀杀人之凶案,死三人,伤二人,黎即移往东交民巷法国医院(凶手为黎宅卫队排长,据云为一疯汉,被杀伤者均卫队官兵)。
(3)唐继尧通电讨伐四川师长刘存厚。
7.17(五,二九)
(1)孙中山乘「海琛」军舰自上海到广州,倡导护法。
(2)特任汤化龙为内务总长,梁启超为财政总长,林长民为司法总长,张国淦为农商总长,曹汝霖为交通总长(第二次段内阁成立,汤
、梁、林均研究系,张与研究系近,曹为新交通系)。
(3)段祺瑞以总统令宣布清内务府转宣统上谕,复辟系由张勋矫挟(徐世昌据7.13诏改正)。
(4)国务院令严缉参与复辟之康有为、刘廷琛、万绳栻、梁敦彦、胡嗣瑗。
(5)唐继尧通电不承认段祺瑞之国务总理。
(6)令刘存厚、戴戡约束所部,息争安民,静候中央查明处理。
(7)四川省长兼督军戴戡为刘存厚所败,退出成都(时滇黔军正进兵援戴)。
(8)以段芝贵为京师卫戍司令。
7.18(五,三0)
(1)梁启超、汤化龙等商组织临时参议院,不再恢复国会。
(2)国会议员一百三十余人发布宣言,在粤开非常会议。
(3)孙中山电促岑春烜、伍廷芳、唐绍仪等来粤。
(4)清室以复辟出强迫,本未承认,不须下退位诏。
(5)英日法俄四国公使劝告中国参战。
(6)特任李厚基兼署福建省长。
7.19(六,一)
(1)孙中山电请国会议员于粤滇湘各省择地开会,另电忠告段祺瑞。
(2)国务会议,讨论对德宣战案,及召集临时参议院案。
(3)任命叶恭绰署交通次长。
7.20(六,二)
(1)日本内阁决定今后以援助段祺瑞为唯一对象,供给借款及兵器,拒绝支援南方。
(2)云南督军唐继尧通电先平川乱,然后北伐。
(3)总统府军事顾问丁槐在上海租界被捕(丁受黎元洪命,携总统印来沪,冯国璋索取被拒,丁被捕后,即被引渡,印亦夺去)。
(4)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判前滋扰众议院之伪公民团以拘役罚金。
7.21(六,三)
(1)海军总司令程璧光,第一舰队林葆怿宣言否认约法毁弃国会解散后之政府,并痛诋倪嗣冲等。
(2)陆荣廷电冯国璋,请速复国会,否则西南各省无从调停。
(3)梁启超告申报记者,谓国会不宜恢复,主召集临时参议院。
(4)段祺瑞遣靳云鹏至南京,促冯国璋北上。
(5)复任冯玉祥为陆军第十六混成旅旅长(讨伐复辟之时,冯实际已复任)。任命王克敏为中国银行总裁。
(6)四川督军兼省长戴戡、参谋长张承礼、财政厅长黄大暹、贵州第一混成旅长熊其勋在华阳秦皇寺为刘存厚部团长廖谦、营长廖益所
杀,全军五千人覆没(廖氏兄弟为黔人,与戴有旧怨。一说张、黄于7.7被杀,戴、熊于7.17被杀)。
7.22(六,四)
(1)冯国璋通电卸代总统职,声明暂不北上。
(2)程璧光及海军第一舰队司令林葆怿率所属舰只自吴淞赴广东,通电不承认北京政府,唐绍仪、汪兆铭同行。
7.23(六,五)
(1)免海军总司令程璧光职。
(2)内务总长汤化龙正式呈请速行召集临时参议院。
7.24(六,六)
(1)日本内阁以对美交涉注意事项发付赴美特使石井菊次郎,强调日本在中国之特殊地位。
(2)国务院通电各省征求召集临时参议院意见(电文出梁启超手)。
(3)特派饶怀文署海军总司令,以林颂庄、杜锡珪任第一、第二舰队司令。
(4)特任周道刚暂代四川督军。
(5)荷使拒绝引渡张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