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8(一0,四)
(1)湖南第一师赵恒惕部占领长沙。
(2)冯国璋免湖南督军傅良佐、代理省长周肇祥职,令王汝贤以总司令代行督军。
(3)直隶督军曹锟、湖北督军王占元、江苏督军李纯、江西督军陈光远(均属冯国璋之直系)通电,请撤兵停战议和,愿任调停(自南京发出)。
11.19(一0,五)
(1)孙大元帅通电,非恢复约法及旧国会,不能议和。
(2)段祺瑞辞陆军总长兼职,以王士珍继(藉以缓和直系各督军)。
(3)任命汲金纯为陆军第二十八师师长(原由张作霖兼)。
11.20(一0,六)
(1)准陆军次长徐树铮辞职。
(2)长江上游总司令吴光新卸去四川查办使职。
(3)特任张澜为四川省长。
(4)京畿水灾,河工督办熊希龄与美国广益公司(即裕中公司)订立一千二百万元草约(日本担任五百万)。
(5)设立侨工事务局于北京。
11.21(一0,七)
(1)曹锟通电,主南军退出长沙为南北议和条件。
(2)莫荣新代陈炳焜为广东督军。
(3)广东省长朱庆澜将省长亲军二十营,拨归孙中山大元帅直辖。
(4)川军第一师徐孝刚败滇军,克泸州。
(5)粤军刘志陆克五华兴宁。
(6)特任郭宗熙为吉林省长(原为署理)。
11.22(一0,八)
(1)段祺瑞辞职,冯国璋以汪大燮暂行兼代国务总理,财政总长梁启超给假,令次长李思浩暂代部务。
(2)财政部与日本银行团代表(中日实业公司总裁李士伟)订直隶水灾借款条约,日金五百万元。
(3)美国务卿兰辛命驻日驻华美使分别声明,美无意约束中国,仍愿予中国以财政援助。
(4)苏俄外交人民委员托洛斯基声明公布帝俄时期之秘密条约。
(5)哈尔滨各国领事会议,准备武力干涉共产党纽金等之活动。
11.23(一0,九)
(1)冯国璋通电说明允段祺瑞去职之苦衷。
(2)公布「改订工业试验所章程」。
11.24(一0,一0)程潜自任湖南省长(12.8解职)。
11.25(一0,一一)哈尔滨俄人纽金等之兵工委员会(即军工团)与中东路当局决裂。
11.26(一0,一二)
(1)海军总长刘冠雄与丹麦商隆盛洋行订立无线电借款合同(旋因英日各国公使抗议及其他原因,复取消)。
(2)浙江宁波第三旅旅长叶焕华、宁台镇守使顾乃斌及前浙江都督蒋尊簋、前都督署参谋长周凤岐宣告自主。蒋任浙军总司令(温州应之)。
11.27(一0,一三)
(1)程璧光、李烈钧、陈炯明、汪兆铭等在广州海珠会议,商援闽军事。
(2)粤军刘志陆克广东梅县。
11.28(一0,一四)
(1)粤桂湘联军总司令谭浩明下令停战(段祺瑞已辞职,陆荣廷志在取得湖南,以固两广,无意续进,免与冯国璋系之湖北督军王占元冲突)。
(2)川军第二师刘存厚克叙州,滇军败退。
(3)桂军沈鸿英诱杀潮梅军总司令邹鲁部之前敌司令金国治。
11.29(一0,一五)
(1)浙江第一师师长童葆暄败宁波之自主军,进占宁波。
(2)粤桂军刘志陆、沈鸿英连下广东惠来、普宁、揭阳。
(3)川军第三师锺体道败滇军,占领富顺自流井。
11.30(一0,一六)
(1)北京特任王士珍署国务总理,并准外交总长汪大燮、内务总长汤化龙、财政总长梁启超、司法总长林长民、教育总长范源廉、农商
总长张国淦免职(均研究系而与段祺瑞同进退者)。
(2)派曾述棨为修改现行进口税则委员会主任,李景铭、赖发洛为副主任。
(3)蒙匪焚劫黑龙江景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