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918——中华民国七年戊午
1.1(一一,一九)
(1)云南督军唐继尧电数段祺瑞罪,并质询冯国璋。
(2)英向日本提议,英日美共同出兵海参崴,以日军为主力。
1.2(一一,二0)
(1)广东督军莫荣新捕杀大元帅府卫队官兵六十余人(上月曾枪杀孙中山所委派之招兵委员多人)。
(2)湖北旅长张联升脱离黎天才,自樊城走老河口。
(3)河南淅川兵变,与襄阳之独立军合。
1.3(一一,二一)
(1)孙大元帅命豫章(舰长吴志馨)、同安(舰长温树德)军舰炮击广州督军署(原拟策动海军及粤军滇军驱逐广东督军莫荣新,未获
程璧光同意,粤滇军观望,莫荣新亦未还击,翌日由各方调停,和平解决)。
(2)军政府派滇军第四师长方声涛攻福建,与臧致平部战于诏安。
(3)黑龙江境内中东铁路各站哗变俄兵被遣送出境。
1.4(一一,二二)
(1)李纯、王占元、陈光远通电主解散临时参议院。
(2)安徽督军倪嗣冲、四省剿匪司令张敬尧等电请武力解决湘事。
(3)王天纵在河南汝州称河南靖国军总司令,与湖北之黎天才、石星川、陕西之郭坚联络。
(4)北京通缉浙江之蒋尊簋、周凤岐等。
(5)派交通次长叶恭绰暂代部务。
(6)吉林省人民反对履行去年10.12交通部与日人所订之吉长铁路合同。
1.5(一一,二三)
(1)段系督军再会于天津,请下讨伐令。
(2)招商局「普济」轮船在吴淞口被撞沈,溺毙乘客二百余人。
(3)修改现行进口税则委员会在上海开会(中国代表为曾述棨、李景铭、赖发洛,此会本应于一九一二开)。
1.6(一一,二四)
(1)北京财政总长王克敏与日本横滨正金银行订立第二次善后借款第二次垫款合同,款额一千万日元,整顿中国银行纸币,以盐税担保(西原借款之一)。
(2)孙大元帅任命林祖密(林朝栋之子)为闽南军司令。
(3)绥远五原、萨拉齐及包头发生时疫。
1.7(一一,二五)北京财政部向日商三井洋行订立印刷局借款日金三百万元,以财政部印刷局作抵。
1.8(一一,二六)
(1)美总统威尔逊宣布对于将来欧洲和会之十四项主张(外交公开,海洋自由,民族自决等)。
(2)财政部停付俄国庚子赔款,暂行存储。
(3)西南各省联合会议在广州举行开会式。
1.9(一一,二七)
(1)唐继尧电质冯国璋何以擅令曹锟、张怀芝出兵及以刘存厚、龙济光扰乱川粤。
(2)熊克武就任四川靖国军总司令。
(3)孙大元帅招待各界人士,说明1.3炮击广州督军署事件真相。
(4)陆荣廷电程璧光等,请速组织护法各省联合会议。
(5)龙济光军占领广东廉江。
(6)湖南第三旅陈嘉佑部第五团哗变(受前任师长陈复初运动),为程潜缴械。
(7)俄使库达摄夫抗议中国停付庚子赔款。
(8)定绥远之五原、萨拉齐等处为防疫施行区域。
1.10(一一,二八)北京陆军部参谋部电令第一路总司令曹锟、湖北督军王占元、河南督军赵倜进攻荆州襄阳之靖国军(冯国璋对主战派之让步)。
1.11(一一,二九)
(1)江苏督军李纯以受主战派军人攻击,电请辞职。
(2)革命党人蔡济民(军政府所委之鄂军总司令)袭据湖北武穴、黄梅(时阳新、大冶、鄂城、广济亦有骚动)。
(3)荆襄外侨组织义勇队,宣言自保。
1.12(一一,三0)
(1)粤军总司令陈炯明在广州誓师援闽(原名征闽军,从林森议,改称援闽军)。
(2)北京陆军部与日本订军械借款条约(价值四千万元,由日商三井、高田、大仓三洋行承办。按此系照段祺瑞前购日本军械之欠款作为借款)。
(3)冯国璋宣布俟临时参议院通过国会组织法修正案,即进行国会选举。
(4)俄旧党之政府在西伯利亚鄂穆斯克成立。
1.14(一二,二)
(1)唐继尧、程璧光、谭浩明、莫荣新、刘显世、李烈钧、程潜、黎天才、陈炯明、石星川、熊克武通电坚主恢复旧国会,不满北方之停战状况。
(2)长江上游总司令吴光新及湖北督军王占元部(第十八师王懋赏,第三混成旅卢金山)进攻荆州,第三师吴佩孚、南阳镇守使吴庆桐进攻襄阳。
(3)第十六混成旅长冯玉祥自浦口通电,和战听命中央(时陆建章在南京,谋扶冯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