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五,六)
(1)袁世凯死(上午十时十五分),年五十八岁。
(2)英日法俄义比公使访段祺瑞,表示希望黎元洪继任总统。
(3)国务院通电,遵袁世凯遗令依约法(新约法)以副总统代行职权。
(4)特任章宗祥兼署农商总长。
(5)申令停缓地方苛细杂捐。
6.7(五,七)
(1)副总统黎元洪就大总统任(是日国务院通电谓黎遵依约法接任大总统职权)。
(2)令京外文武官吏仍旧供职。
(3)令国务院拟议袁世凯丧葬典礼,用副国家崇德报功之意。
(4)张勋通电保境卫民。另电张作霖,主拥宣统复辟。
(5)倪嗣冲以袁世凯卒,率军离岳州返安徽。
(6)陕西陈树藩取消独立。并请对袁世凯饰终典礼从丰,兼优待其家属。
(7)李烈钧部张开儒师占韶州。
(8)蔡锷宣布周骏罪状。
(9)梁启超电段祺瑞冯国璋,请速奉黎元洪依法继任大总统。
(10)梁启超电独立各省都督,主助段祺瑞收拾北方(时梁在上海)。
(11)梁士诒潜离北京。
6.8(五,八)
(1)岑春烜电辟国务院援用新约法,由黎代行总统职说。
(2)梁启超电请黎元洪委任段祺瑞组织内阁。
(3)江苏将军冯国璋所召集之南京会议解散。
(4)四川陈宧取消独立。
(5)奉天党人占昌图。
(6)美总统威尔逊电唁袁世凯之丧,并贺黎元洪(6.26威氏参加中国使馆为袁举行之追悼礼)。
6.9(五,九)
(1)长江巡阅使张勋邀前在南京会议之直豫晋皖奉吉黑七省代表在徐州会议,议决:一、尊重清室优待条件;二、保全袁世凯家属生命
财产及其身后荣誉;三、速行组织国会,施行完全宪政;四、电劝独立各省取消独立,否则武力对待;五、抵制暴烈分子参预政权;六、严整
兵卫,保全地方;七、维持国家秩序,设有用兵之处,合筹军饷;八、电请政府罢除苛细杂捐;九、中央如有弊政,应合力电争;十、固结团
体,遇事筹商,取同一态度(张之参谋长万绳栻所策划,是为第一次徐州会议)。
(2)孙中山电黎元洪,请恢复约法,尊重国会,屏除一切僭制妄作,从事建设。又电山东居正按兵不动。
(3)黄兴自日本电黎元洪,请恢复民元约法,召集国会,严惩祸首。
(4)四川护国军败周骏,克内江(6.10克资中)。
(5)广东龙济光取消独立。
(6)任命田中玉署察哈尔都统。
6.10(五,一0)
(1)唐继尧电黎元洪,要求恢复民元公布约法,召集民二解散国会,惩办帝制祸首,撤回抵抗护国军之军队,召集军事会议,筹商善后。
(2)梁启超电独立各省:一、规复旧约法;二、速集国会;三、任段祺瑞改组新阁;四、裁判帝制祸首。
(3)孙中山电山东居正(6.9)、香港朱执信罢兵。
(4)张勋电陆军部次长田中玉等,否认主张清室复辟。
(5)裁撤海陆军大元帅统率办事处。
(6)特任陈树藩为汉武将军,督理陕西军务,兼署巡按使。
(7)举行文官高等考试。
(8)日本政友会总理原敬、国民党总理犬养毅、同志会总理加藤高明联合发表外交国务协定书。
6.11(五,一一)安徽倪嗣冲捕杀党人赵政等十二人。
6.12(五,一二)
(1)奉军旅长张天喜退出湖南。
(2)湖南宁乡兵变。
6.13(五,一三)
(1)岑春烜、陆荣廷等电黎元洪:(一)总统系继任,非代行职权;(二)拥护民元约法;(三)恢复国会;(四)组织新内阁。
(2)孙中山分电山东民军(吴大洲薄子明)福建民军,停止军事进行,又电东京黄兴,询时局意见。
(3)任命徐树铮为国务院秘书长。
(4)蔡锷进驻泸州。
6.14(五,一四)
(1)蔡锷电请黎元洪恢复旧约法,召集旧国会,改组正式内阁,开军事会议,惩办帝制余孽。
(2)岳州北军撤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