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正好也是在那一天,订购了阿尔贝蒂娜那顶女帽,却对她只字未提,好让她喜出望外,受宠若惊)我告诉我母亲,说德夏吕斯先生同谁一起来巴尔贝克大饭店的一个沙龙里共进晚餐,我母亲一定会大吃一惊,她无论如何理解不了德夏吕斯先生在维尔迪兰家里何以那么殷勤。客人不是别人,只不过是德康布尔梅家的一个表姐妹的听差而已。这个听差穿着高雅,与男爵一起穿过门厅时,在旅客们眼前“表现出上流社会人士的风度”,圣卢若是看到了,准会这么说。此时正好是大换班的时候,就连那些身着统一制服的小厮们,就连那些步出殿堂,从台阶上一步一步往下走的“贵人们”,都未曾注意到这两位来者,而其中一个就是德夏吕斯先生,只见他低眉垂眼,故意表现出对他们不屑一顾。他看样子要在他们之间穿行而过。“旗开得胜吧,神圣民族可贵的希望”,他想起拉辛的诗句脱口说道,然而诗句的引用与原意大相径庭。“请再指教一遍好吗?”听差要求道,他对古典一窍不通。德夏吕斯先生不屑答理,他向来自视清高,对下人的提问听而不闻,只顾径直往前迈步,仿佛饭店里没有其他顾客似的,仿佛世界上只有他夏吕斯男爵的存在似的。他接着又朗读起若萨贝的诗句:“过来,过来,我的姑娘们,”但读了之后,他感到乏味,没有象她那样再添上一句:“得把她们叫来,”因为这些年轻姑娘还不到年龄,性还没有完全成熟,还不能讨德夏吕斯先生的欢心。
再说,他之所以事先写信给德谢弗勒尼夫人的这个听差,那是因为他不怀疑听差言听计从的秉性,他倒希望此人更具有阳刚之气。可是一见面,他觉得此人娇柔之气过多,这并不符合他的意愿。他对听差说,他原以为是与另外一个人打交道,因为他亲眼看到德谢弗勒尼夫人的另外一个随从仆人,而且的确在车子上看到过这个人。那是一位土里土气的乡巴佬,与现在这个听差完全相反,现在这个听差反以为自己娇滴滴地高人一头,相信正是这种上流社会的派头才把德夏吕斯先生迷住了,他甚至弄不明白男爵想说的到底是谁。“可是,我没有任何一个同伙会得到您的垂青呀,除了那个长相吓人的伙伴,他一副庄稼大汉模样。”一想到男爵看上的可能就是这个乡下佬,听差的自尊心受到了刺激。男爵看出了他的内心活动,便连忙加以试探:“但我并没有表示一种特别的愿望非认识德谢弗勒尼夫人手下的人不可,”他说。“既然您马上就要走,您能不能在这里或在巴黎把您的伙伴多给我介绍几个?无论这一家或那一家都行。”“噢!不!”听差回答道,“我不同我的同阶级的任何人来往。只是为了侍候需要我才同他们说话。不过有个很好的人,我可以把您引荐给他。”“谁?”男爵问。“盖尔芒特亲王。”德夏吕斯先生生气了,弄了半天就只给他提供这般年纪的男人,再说,为了此公,他也用不着让一个跑腿的仆人引见。于是,他谢绝了听差的推荐,同时又不让狗腿子图慕虚荣而扫了自己的兴,便又开始对他解释他要的是什么东西,种呀,类呀,比如小马夫什么的。他担心此时正走过来的公证人听见了他说的话,便自以为精明,表现出自己说的与人家可能以为的压根儿就不是一回事,用强调的口气说话,仿佛随便与人闲聊,不过又象是一味继续交谈的架势:“是的,尽管我上了年纪,我仍然保持着收集小玩艺儿的爱好,喜欢漂亮的小玩艺儿,一件古铜器,一个古灯架,会使我高兴得如痴如狂。我爱美。”
但是,为了让听差明白他急转话题的良苦用心,德夏吕斯先生每个字都加重了语气,更有甚者,为了让公证人能听到他讲的话,每个字都是扯着嗓子喊出来的,以致这全套把戏足以把他掩饰的东西暴露出来,耳聪的人一听便知一、二,可这位司法官员耳朵一点不灵。
公证人竟丝毫觉察不出来,饭店里也没有任何其他顾客看出破绽,他们看到这位听差衣冠楚楚,大家还以为他是一位外国风流雅士呢。但是反过来,如果说上流社会人士受了骗上了当,把他当作美国名士,那么,只要他在仆人面前一亮相,仆人们一眼就能看清他的本来面目,就象一个苦役犯认出另一个苦役犯一样容易,甚至人未到就嗅出他身上的味道了,犹如一只野兽很容易被某些野兽闻出身上的气味一样。头目们抬起了眼睛。埃梅投以怀疑的一瞥。饮料总管耸了耸肩,用手捂着嘴道出一句很难听的话,但大家都听到了,他自以为捂嘴说话是讲礼貌呢。
就连我们的老弗朗索瓦丝,她正垂眉低眼走过楼梯口准备到“邮厅”吃晚饭,此时也不由抬起头来,一眼认出了饭店宾客不加怀疑的一位仆人——犹如老奶娘欧律克勒亚早在入席宾客(求婚者)之前就认出了乌利西斯①一样——并看到德夏吕斯先生正亲亲热热地同这个仆人一起走着,不觉一愣,仿佛她早有耳闻但不肯相信的丑言恶语突然间就在她眼前变成了令人痛心的事实。她一直没有对我谈起这件意外的事故,也没有向任何其他人透露过,但此事肯定使她伤透了脑筋,因为后来,每当她在巴黎有机会看到她此前极为爱恋的“朱利安”时,她对他总是彬彬有礼,但这种礼貌已经降温,而且每次都增加一大味“保留”的剂量。这同一场变故却反导致另外一个人对我说了心里话;这人便是埃梅。当我与德夏吕斯先生交错而过,此公原没料到会同我不期而遇,便举手朝我喊道:“晚上好,”说话漫不经心,至少表面上是如此,俨然象个贵族大老爷,自以为可以为所欲为,觉得不如装出坦荡无藏为妙。没想到埃梅,他,此时此刻,正用怀疑的目光观察着他的言谈举止,他看到我正向那位一眼就看得出是仆人的同伴致意,当天晚上就问我此人是何许人。
①典出希腊神话。英雄乌利西斯回到伊塔后,奶妈欧律克勒亚为他洗脚,看到他膝上的伤疤,一下子便认出了他。
因为最近以来埃梅爱同我交谈,或者如他所说,喜欢与我“讨论”,这也许可以为我们的交谈标以哲学的性质。我常对他说,在我吃晚饭时,他可以坐下来,同我共享晚餐,可他偏要站在我身边,我对此感到不自在,他声称他从来未曾见过“如此通情达理”的顾客。这时他正同两个小厮谈天。他们向我问好,我不知为什么;他们的脸我觉得眼生,尽管他们对话时那吵吵闹闹的劲头我并不感耳生。埃梅为他们俩定亲的事教训了他们俩,因为他不同意他们各自的婚事。埃梅要我出面,我说我不能出什么主意,因为我不认识他们。他们对我重报了姓名,再次提醒我,他们在里夫贝尔经常伺候我。但其中一个长长了胡子,另一个则刮光了胡子并让人推了平头;正因为如此,尽管仍然是他们往昔的脑袋安在他们的双肩之上(而不象巴黎圣母院修复过程中换错了人物的头面),可我竟然视而不见,就象胡乱放在壁炉上的东西,纵有众目睽睽,竟无一人发现,任凭怎么找也找不着。但一旦得知他们的姓名后,我马上就准确无误地辨认出他们那隐隐约约音乐般的嗓音,因为我重新看到了他们本来的面目,见其面而知其音吧。“他们要结婚,可他们连英语都不懂!”埃梅对我说,他没想到,我对饭店这行不甚了了,很难理解,若是不会外语,人们就休想指望有什么好差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