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为了弄明白这里商的究竟,有必要在这里再作一些补充说明。在我们的国家和在其他许多国家里,凡是遇到犯罪案件,都是由官方起诉,即由国家向自己控制的司法部门公诉,但是在法国,是否要提出指控,可由受害人自由选择。我个人觉得,这种法制观念要比那种所谓刻板的法律更公正。
因为自由选择是否要起诉,就有可能宽恕另一个人所干的坏事。但是在别的国家就不行,譬如说在德国,如果一个女人出于一时的嫉妒用左轮手枪伤害了自己的情人,不管你怎么苦苦哀求,都无法使她免遭审判。国家要进行干涉,要把她从自己的男人身边强行拽走并投入监狱—而那个在她激动之中遭到枪击的男人说不定因为她的这种强烈感情而更爱她哩。然而在法国就不一样,这对情人就会在道歉之后挎着胳膊一起回家,并且认为这件事情在他们之间已经解决。
当我刚刚说出一个坚决的不字时,就立刻出现了三种反应。那个在两名警察之间的瘦弱家伙忽然站起身来,用一种难以形容的感激目光望着我那目光是我永远不会忘却的;警长满意地放下他的笔,看得出来,我不再追究那小偷,也使他感到高兴,因为这为他省去许多文牍工作。可是我的那位房东却是另一种反应。他满脸涨得通红,开始对我大声嚷嚷,说我不能这么办,这种无赖、坏蛋非得斩草除根不可。说我根本不会想到这类家伙将会造成这样的祸害。他说,一个正派高尚的人必须日夜提防这类流氓,如果你现在饶了一个,也就等于纵容了另外的一百个。一个小市民的全部诚实和耿直,同时也包含着那种心胸狭小,这时统统爆发出来了。他觉得自己的生意受到了妨碍。为了避免那些和他有牵连的麻烦,他用威胁的态度、毫不客气地要求我收回宽恕的成命。但是我毫不动摇。我语气坚决地对他说,我已经找到自己的箱子,我没有受到任何损失,对我来说一切都已解决,我没有什么可控告的。我说,我有生以来还从未对另一个人提出过什么控告;而且在我今天中午口嚼一块大牛排的时候,当我知道还有另一个人因为我的缘故不得不吃监牢里的饭食,我的心情就会非常不愉快。我的房东一再坚持自己的意见,并且越来越激动。警长申明说,这事由我而不是由他作出决定;由于我坚持不起诉,这事才算了结。这时,房东猛地一转身,怒气冲冲地离开了房间,砰地一声在身后关上了房门。警长站起身来,望着这位生气的人的背影,露出微笑,一边和我握手,表示默默的赞同。这样,例行公事算办完了。我伸手去拎箱子,准备把它带回家。但是就在这一刹那发生了一点令人惊异的事。那个小偷不好意思地迅速走到我的身边,说道:喔,先生,您别拿,我把它送到您的家去。于是我在前面大步走着,那个怀着感激心情的小偷在我身后拎着箱子。我们走过四条街,重新回到了我的旅馆。
看来,一件令人恼怒的事就以这样的方式非常轻松愉快地结束了。但是余波未平,这件事又很快导致了另外两件事的发生。我对法国人心理的初步了解应该归功于这两件事。当我第二天到维尔哈伦家里去的时候,他不怀好意地笑着迎接我,开着玩笑对我说:你在巴黎的奇遇真是不少。我事先一点也不知道你原来是一个非常有钱的家伙。我一开始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他递给我一张报纸,我一瞧,上面登着一篇关于昨天发生的事的长篇报道,只不过经过浪漫主义的编造,已和原来的事实真相大不一样,简直使我难以相信。那篇报道以一种新闻记者的卓越技巧作了这样的描述:一位高贵的外国人的一只箱子在城内的一家旅馆里被窃—为了使我更加令人感兴趣,我竟变得高贵起来;箱子里有许多最值钱的东西,其中有一本两万法郎的信用存折—一夜之间,两千马克增加了十倍—以及其他各种无法补偿的物品(实际上仅仅是一些衬衫和领带);开始时几乎无法找到线索,因为不仅小偷非常老练而且看来他在作案时对本地情况十分熟悉;但是警察分局的警长—某某先生以他众所周知的能力和非凡的洞察力立刻采取了各种措施;他通过电话联系,只用了一个小时,巴黎所有的旅馆和客栈都进行了彻底的检查;由于他的措施一贯准确周密,所以在极短的期限内就逮住了那个坏蛋;警察局长为了表彰这位优秀警长的杰出成绩及时给予了特别嘉奖,因为他用自己的能力和远见再次为巴黎警察局的模范组织树立了光辉的榜样。当然,这篇报道所说的一切,没有一条是真的。那位好警长根本就没离开过自己的写字台一分钟。是我们自己带着箱子把小偷送到他那里去的。不过,他却利用这次好机会,为自己捞到了宣传资本。
如果说,这段插曲对那个小偷和对崇高的警察当局来说都算碰上了好运气,但对我来说却是倒霉得很。因为从那时起那个从前对我非常随和的房东就处处与我为难,不让我在那家旅馆继续呆下去。我走下楼梯。向坐在门房里的他的老婆礼貌地打招呼。而她根本就不理睬我;生气地把那不开窍的小市民的女人脑袋撇到一边。那个小学徒不再认认真真地收拾我的房间。我的信件莫名其妙地丢失了。纵然在隔壁的几家膺铺和那家专卖烟店里,我见到的也都是一张张冰冷的面孔;而往常,由于我大量消费烟叶制品,在那家专卖烟店里是大受欢迎的,被当作老朋友。那种小市民的道德观念受到了伤害,不仅那幢房子里的人,而且整条小巷的人,甚至全区的人,都一致起来反对,因为我曾帮助了那个小偷。于是,到了最后我别无出路,只得带着那只失而复得箱子出走并且非常灰溜溜地离开那家舒适的旅馆,仿佛我自己曾犯了罪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