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十不葬〉
元空之術,習至精明,不可輕為人蔔葬,蓋不當與而與之以地,是發洩天機,轉折卻己身之福祿,則先師有十不葬之說,不可不知也。
一)素不孝弟者不葬
其人之天良久喪,何不養之於生前,乃慎之於死後,所謂欲得佳城以安親者,實欲謀吉壤以佑身耳,如此等人,而與之言地理,先已不知不理矣。
二)積世怙惡者不葬
居鄉而至積世怙惡,其所損陰隙,不知凡幾,其不絕滅者,已屬萬幸,矧敢逆天而與之以地耶。
三)身為不善者不葬
世如土豪訟棍,肆惡致富,亦思圖謀風水,為永遠之計,此乃人面獸心之流,倘與之以地,何以彰天討而為世戒。
四)心術不測者不葬
宦家世族,根基非不深厚,至於存心,或貪黷酗淫,或陰險刻毒,外貌雖善文飾,內實為富不仁,是心地已壞,陰地何可得哉。
五)出身下賤者不葬
或為廝僕,或為隸卒,或為娼優,嘗有擁貲居積,重幣相邀者,試思其財如何而來,徒汙我名,若使得地,則良賤又何分耶。
六)古墳舊墓者不葬
恆有無知之人,覷覦無主古墳,或在人家舊墓之傍,以為尚有餘穴,因之破塚毀壙而葬,似此傷天害理之事,決不能為也。
七)私用公山者不葬
人有誤信庸師之言,欲於已葬老墳側近,以私墳加葬,似此不特公共之墓,生下人丁不依,而是驚動地下之人,於心何忍。
八)來歷不明者下葬
酷嗜風水之家,遇人不賣之山,多方謀幹,串買成交,往往興訟釀命,似此等事,謝絕不往,並勸令勿為。
九)信任不專者不葬
元空家看地,所棄取,與諸家之用法,迥乎不同,其立向消水,亦大相懸隔,若其人朝信此而暮信彼,必有矛盾,不可往也。
十)接待無禮者不葬
今人送子人入塾就師,尚知具衣冠,備贄敬,足恭盡禮,而猶惴惴焉,謂不如此,恐不盡心教吾子也,獨於求師葬親,或道相邀,或邂逅相約,片語投機,即向求指地,直以巿儈待之,推原其故,皆無業遊民,毫無學術,望門求售,相習成風,故富豪家竟忘其教子之與葬親,孰為輕重,吾道每於德行不足之人,尚不輕施其技,況並禮貌俱無者,縱以幹金為餌,亦難往也。
結語:
地理之學,盡是人力勝天之事,故巨室豪門,不思積德行仁,而專務尋地,蓋十八而九,則青囊萬卷,祗為造惡之津梁,幸有古師垂誡,直與神祇賞善罰惡之權,同歸一轍,所望預聞斯道者,敬守而慎行之可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