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缪:一曰,察誉,有偏颇之缪。二曰,接物,有爱恶之惑。三曰,度心,有小大之误。四曰,品质,有早晚之疑。五曰,变类,有同体之嫌。六曰,论材,有申压之诡。七曰,观奇,有二尤之失。
  夫采访之要,不在多少。然徵质不明者,信耳而不敢信目。故人以为是,则心随而明之。人以为非,则意转而化之。虽无所嫌,意若不疑。且人察物,亦自有误。爱憎兼之,其情万原。不畅其本,胡可必信。是故知人者,以目正耳。不知人者,以耳败目。故州闾之士,皆誉皆毁,未可为正也。
  交游之人誉不三周,未必信是也。夫实厚之士,交游之间,必每所在肩称。上等援之,下等推之,苟不能周,必有咎毁。故偏上失下,则其终有毁。偏不失上,则其进不杰。故诚能三周,则为国所利。此正直之交也。故皆合而是,亦有违比。皆合而非,或在其中。若有奇异之材,则非众所见。而耳所听采,以多为信。是缪於察誉者也。
  夫爱善疾恶,人情所常。苟不明质,或疏善,善非。何以论之。夫善非者,虽非犹有所是。以其所是,顺已所长,则不自觉情通意亲,忽忘其恶。善人虽善,犹有所乏。以其所乏,不明之长。以其所长,轻己所短,则不自知志乖气违,忽忘其善,是惑於爱恶者也。
  夫精欲深微,质欲懿重,志欲弘大,心欲嗛小,精微,所以入神妙也。懿重,所以崇德宇也。志大,所以戡物任也。心小,所以慎咎悔也。故诗咏文王,“小心翼翼”,“不大声以色”,小心也。“王赫斯怒”,“以对於天下”,志大世。由此论之,心小志大者,圣贤之伦也。心大志大者,豪杰之隽也。心大志小者,傲荡之类也。心小志小者,拘软之人也。众人之察,或陋其心,或壮其志大,是於小大者也。
  夫人材不同,成早晚,有早智而速成者,有晚智而晚成者,有少无智而终无所成者,有少有令材遂为隽器者。四者之理,不可不察。夫幼智之人,材智精达,然其在童髦皆有端绪。故文本辞繁,辩始给口,仁出慈恤,施发过与。慎生畏惧,廉起不取。早智者浅惠而见速。晚成者奇识而舒迟,终暗者并困於不足,遂务者周达而有馀。而众人之察,不虑其变,是疑於早晚者也。
  夫人情莫不趣名利,避损害。名利之路,在於是得。损害之源,在於非失。故之无贤愚,皆欲使是得在己。能明己是,莫过同体。是以偏材之人,交游进趋之类,皆亲爱同体而誉之,憎恶对反而毁之。序异杂而不尚也。推而论之,无他故焉。夫誉同体,毁对反,所以证彼非而著己是也。至开异杂之人,於彼无益,於己无害,则序而不尚。是故同体之人,常患於过誉,及其名敌,则鲜能相下。是故直者性奋,好人行直於人。而不能受人之讦。尽者情露,好人行尽於人,而不能人之径。务名者乐人之进趋过人,而不能出陵己之后。是故性同而材倾,则相援而相赖也。性同而势,则相竞而相害也。此又同体之变也。故助直而毁直。或与明而毁明。而众人之察不辨其律理,旦嫌於体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