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者下流章第六十一
義云:《春秋》昭三十年,鄭遊吉對晋大夫士景伯曰:小國事大,在恭其時命。大國字小,在恤其所無,先王之制也。取備而已,所以交其好也。此固大國切於用謙,不在乎以大制小也。
故大國以下小國,則取小國。
義云:《春秋》襄十四年,大國能安撫小國,如晋為盟主,而衛國逐其君而立剽,晋欲討其罪,晋侯問故於中行獻子,偃對曰:不如因而定之,伐之未必得志,而勤諸侯。史佚有言曰:因重而撫之。仲虺有言曰:亡者撫之,亂者取之,推亡固存,國之道也。君其定衛,以待時乎。冬,會于戚,以謀衛。此所謂大國之撫小國也。又大國之聚小國者,謂群方朝會,無代無之,故夏啟有鈞臺之享,在河南也。商湯有景亳之命,在偃師也。周武有孟津之誓,成王有岐陽之蒐,康王有酆官之朝,在鄂杜也。穆王有塗山之會,在壽春也。齊桓有邵陵之師,晋文有踐土之盟,皆以大國恤下,小國事上,各得其所也。大國不能撫小國者,文十七年,如晋侯不能字育諸侯,強令於鄭,鄭子家與趙宣子書曰:古人有言,畏首畏尾,身其餘幾。又曰:鹿死不擇音。小國之事大國也,德則其人,不德則其鹿也。鋌而走險,急何能擇。此言晋若虐命於鄭,鄭將庇於楚矣。命之罔極,亦知亡矣。將悉弊賦以待於脩音叔,晉之境也,居大國之間,而從於強令,豈其罪也。此由大國不能撫懷于小,將致其叛,故大國之于小國,當謙和以下之,柔靜以懷之。取言聚也,以聚於人也。
小國以下大國,則取大國。
義云:小國不能致禮竭誠奉事大國者,僖公二十一年,如宋人為鹿上之盟2,以求諸侯于楚,楚人許之,宋公子目夷曰:小國争盟,禍也。宋其亡乎,幸而後敗。及盟,目夷曰:禍其在玆乎。君欲已甚,何以堪之。於是楚執宋公以伐宋,冬會于亳,乃釋之。目夷曰:禍由未也,未足懲君,此小國不能事大國也。夫小國能事大國者,如隱公元年三月,邾儀父盟于蔑魯地,邾以附庸之,君未王命,故書名。然其小國,能通大國,繼好息民,書字以貴之是也。朝聘者,大國適小國為聘,大事小也。小國適大國為朝,小事大也。繼好,結信也。謀事補闕,禮之大也。孟子曰:唯仁者能以大事小。湯事葛伯,文王事昆夷是也。唯智者能以小事大,太王事熏鬻,勾踐事吴是也。大事小謂之樂天,小事大謂之畏天。樂天者,保天下。畏天者,保其國。《詩》云:畏天之威,于時保之,此《周頌》美成王畏天之威,能安其太平也。
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
疏:《春秋》曰:師能左右之。○義云:《春秋》僖二十六年秋,宋叛楚而善於晋,楚令尹子玉、司馬子西帥師伐宋,圍縉,公以楚師伐齊取穀。凡師能左右之曰以,謂進退在己。寘桓公之子雍於穀,以為魯援。楚申公叔侯戍之,桓公之子七人,為七大夫於楚,言齊孝公不能撫之故也。二十八年,楚子使申叔去穀也,此言左右由己,取舍因時也。
大國不過欲兼畜人,小國不過欲入事人。
義云:小國求大國為援助者,《春秋》文十四年秋,鄭伯與魯公宴于棐,鄭大夫歸生子家賦《鴻雁》之什,取其哀恤鰥寡之義,使魯侯恤之。又賦《載馳》之四章,言鄭國寡弱,取其小國有急,欲引大國以為援助是也。
兩者各得其所欲,故大者宜為下。
義云:若大國不能為下,或會之以侈,示之以忲,人必離之。夏桀為有仍之會,而民叛之。商紂為黎之蒐,東夷叛之。周幽為太室之盟,戎夷叛之。宋襄為鹿上之會,而諸侯叛之。楚子為申之會,而人心去之。懷不以德,綏不以禮,人人各有心,其可服乎。
道者萬物之奧章第六十二
道者萬物之奧。
疏:引《西昇經》。○義云:《西昇經》者,老君周昭王二十五年癸丑四月於終南之陰,尹喜草樓之內,授《道德》二經,既畢,欲西化流沙,尹喜問存三守一之方,習道修身之要,後以聖言編纂以升入太微、西化流沙之義。《西昇經》凡三十六章九百七十二句,四千二百七十八言,其旨與《道德經》相出入,言大道甚深甚奧,為虛無之淵藪也。
故立天子,置三公。
義云:四海之大,萬有之殷,厥初生人,不可無主,故立天子以牧之。天子者,尊事上帝,父事於天,母事於地,謂天之子也。一人不可以廣理,置百官以臨之,百官之長有三公焉。《尚書周官》云:其惟三公論道經邦。太師者,智足以為泉源,行足以為儀表。問焉則應,求焉則得,謂之太師,亦曰尚父。太言大也,為王之師,安車青蓋,金印紫綬。太傅者,訓也,保也,《大戴禮》云:傅天子以德義。若天子無恩於父母,不惠于庶人,失禮於大臣,不中於制獄,皆太傅之失職也。太保者,倚也,任也。《大戴禮》云:天子處位不端,受書不敬,言語不序,聲音不中律,進退即席,無升降揖讓之禮,皆太保失職也。復置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主佐天子,理陰陽,親萬人,廣教化,此其職也。天工人其代之者,《書咎繇謨》曰:一日二日萬機,無曠庶官,天工人其代之。曠,空也。庶,眾也。居其位者,惟其人,非其人,則闕之。言人代天理官,不可以天官為私,用非其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