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盖第三
所言弃盖者,谓五盖也。
一、弃贪欲盖。
前说外五尘中生五欲,今约内意根中生欲,谓行者端坐修禅,心生欲觉,念念相续,覆盖善心,令不生长,觉得应弃。所以者何?如术婆伽欲心内发,尚能烧身,况复心生欲火,而不烧诸善法。贪欲之人,去道甚远。所以者何?欲为种种恼乱住处,若心著欲,无由近道。如除盖偈说:
“入道惭愧人,持钵福众生,云何纵尘欲,沈没於五情。以舍五欲乐,弃之而不顾,如何还欲得,如愚自食吐。诸欲求时苦,得时多怖畏,失时怀热恼,一切无乐处。诸欲患如是,以何能舍之?得深禅定乐,即不为所欺。”
二、弃瞠恚盖。瞠是失佛法之跟本,堕恶道之因缘,法乐之冤家,善心之大贼,种种恶口之府藏。是故行者於作禅时,思惟此人现在恼我,及恼我亲,赞叹我冤,思惟过去现在未来亦如是,是为九恼,故生瞠恨,瞠恨故生怨,以怨心生故,便起心恼彼。如此瞠恚覆心,故名为盖,急当弃之,令无增长。如释提婆那以偈问佛:
“何物杀安乐,何物杀无忧,何物毒之根,吞灭一切善?”
佛以偈答言:
“杀瞠则安乐,杀瞠则无忧,瞠为毒之根,瞠灭一切善。”
如是知已,当修慈忍以灭除之,令人清净。
三、弃睡眠盖。
内心昏闇为睡;五情闇蔽,放恣支节,委卧睡熟为眠。以是因缘,名为睡眠盖,能破今世后世实乐法心,及后世生天及涅槃乐。如是恶法,最为不善。何以故?诸余盖情,觉故可除;睡眠如死,无所觉识,以不觉故,难可除灭。
如佛诸菩萨呵睡眠弟子偈曰:
汝起勿抱臭尸卧,种种不净假名人,
如得重病箭入体,诸苦痛集安可眠!
如人被缚将去杀,灾害垂至安可眠!
结贼不灭害未除,如其毒蛇同室居,
亦如临阵两刃间,尔时云何安可眠!
眠为大闇无所见,日日欺狂夺人明,
以眠覆心无所见,如是大失安可眠!
如是等种种因缘,诃睡眠盖,警觉无常,减损睡眠,令无昏覆。若昏睡心重,当用禅镇杖却之。
四、弃悔掉盖。
掉有三种:
一者身掉,身好游走,诸杂戏谑,坐暂不安。
二者口掉,好喜吟咏,竞诤是非,无益戏论、世间语言等。
三者心掉,心情放逸,纵意攀缘,思惟文艺、世间才技,诸恶觉观等,名为心掉。掉之为法,破出家人心。如人摄心,犹不能定,何况掉散!掉散之人,如无钩醉象,穴鼻骆驼,不可禁制。如偈说:
“汝已剃头著染衣,执持瓦钵行乞食,
云何乐著戏掉法,放逸纵情失法利。”
既失法利,又失世乐,觉其过已,当急弃之。
悔者,悔能成盖,若掉无悔,则不成盖。何以故?掉时未在缘中故。后欲入定时,方悔前所作,忧恼覆心,故名为盖。但悔有两种:一者因掉后生悔,如前所说;二者如作大重罪人,常怀布畏,悔箭入心,坚不可拔。如偈说:
不应作而作,应作而不作,悔恼火所烧,后世堕恶道。
若人罪能悔,悔以莫复忧,如是心安乐,不应常念著。
若有两种悔,若应作不作,不应作而作,则是愚人相。
不以心悔故,不作而能作,诸恶事已作,不能令不作。
五、弃疑盖者。
以疑覆心故,於诸法中不得信心。信心无,故於佛法中空无所获。譬如又人入於宝山,若无有手,无能所取。然则疑过甚多,未必障定;今正障定。
疑者有三种:
一者疑自,而作是念;我诸根闇钝,罪垢深重,非其人乎?自作此疑,定法终不得发。若欲修定,勿当自轻,以宿世善根难测故。
二者疑师,彼人威仪相貌如是,自尚无道,何能教我?作是疑慢,即为障定。欲除之法,如摩诃衍论中说:“如臭皮囊中金,以贪金故,不可弃其臭囊。”行者亦尔,师虽不清净,亦应生佛想。
三疑法,世人多执本心,於所受法,不能即信,敬心受行。若生犹豫,即法不染心。何以故?疑障之义,如偈中说:
如人在岐路,疑惑无所趣,诸法实相中,疑亦复如是。
疑故不勤求,诸法之实相,见疑从痴生,恶中之恶者。
善不善法中,生死及涅槃,定实真有法,於中莫生疑。
汝若怀疑惑,死王狱吏缚,如师子搏鹿,不能得解脱。
在世虽有疑,当随喜善法,譬如观岐道,利好者应逐。
佛法之中,信为能入;若无信者,虽在佛法,终无所获。如是种种因缘,觉知疑过,当急弃之。
问曰:“不善法广,尘数无量,何故但弃五法?”
答曰:“此五盖中,即具有三毒等分。四法为根本,亦得摄八万四千诸尘劳门。一贪欲盖,即贪毒。二瞠恚盖,即瞠毒。三睡眠及疑,此二法即痴毒。四掉悔,即是等份摄。合为四分烦恼。一中有二万一千,四中合为八万四千,是故除此五盖,即是除一切不善之法。行者如是等种种因缘,弃於五盖。譬如负债得脱,重病得差,如饥饿人得至丰国,如恶贼中得自免济,安隐无患。行者亦如是,除此五盖,其心安隐,清凉快乐。如日月以五事覆翳:烟、尘、云、雾、罗阿修罗手障,则不能明。人心五盖,亦复如是。
调和第四
夫行者初学坐禅,欲修十方三世佛法者,应当先发大誓愿,度脱一切众生,愿求无上佛道,其心坚固,犹如金刚,精进勇猛,不惜身命,若成就一切佛法,终不退转。然后坐中思维一切诸法真实之相。所谓善、不善、无记法,内外根尘妄识一切有漏烦恼法,三界有为生死因果法,皆因心有。故《十地经》云:“三界无别有,唯是一心作。若知心无性,则诸法不实。”心无染著,则一切生死业行止息。作是观已,乃应如次起行修习也。
云何名调和?今借近譬,以况斯法。如世间陶师,欲造众器,须先善巧调泥,令使不强不懦,然后可就轮绳;亦如弹琴,前应调弦,令宽即得所,方可入弄,出诸妙曲。行者修心,亦复如是,善调五事,必使和适,则三昧易生;有所不调,多诸妨难,善根难发。
一、调食者。夫食之为本,本欲资身进道。食若过饱,则气急心满,百脉不通,令心闭塞,坐念不安;若食过少,则身羸心悬,意虑不固。此二皆非得定之道。若食秽触之物,令人心识昏迷;若食不宜之物,则动宿病,使四大违反。此为修定之初,须深慎也。故《经》云:“身安则道隆,饮食知节量,常乐在空闲,心静乐精进,是名诸佛教。”
二、调睡眠者。夫眠是无明惑覆,不可纵之。若其眠寐过多,非唯废修圣法,亦复丧失功夫,而能令心闇昧,善根沉没。当觉悟无常,调伏睡眠,令神气清白,念心明净,如是乃是可凄心圣境,三昧现前。故《经》云:“初夜后夜,亦勿有废,无以睡眠因缘,令一生空过,无所得也。”当念无常之火,烧诸世间,早求自度,勿睡眠也。
三、调身。四、调息。五、调心。此三应合用,不得别说;但有初中后方法不同,是则入住出相有异也。
夫初欲入禅调身者:行人欲入三昧调身之宜,若在定外,行住进止,动静运为,悉须详审。若所作粗犷,则气息随粗,以气粗故,则心散难录,兼复坐时烦愦,心不恬怡。身虽在定外,亦须用意逆作方便。后入禅时,须善安身得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