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異
  正德七年三月,江西余干之仙居寨,夜大雷電以風,西北有火如箭墜旗竿上,如燈籠,光照四野。戍卒因撼動其旗,火直飛上竿首,卒因發火銃衝之,其火四散,闔寨鎗首皆有光如星,須臾而滅。
  五月,廣西萬春北寨各鎗上有光。
  三月,山東秦始皇廟鍾鼓夜鳴,火起桑樹上,木燔而枝葉無恙,廟宇燬而神像如故。
  直隸順德、涿州、河間有青色赤黑或如犬,或如猫,其行如風,夜至空中飛下,或爪傷人面額,或嚙人手足,逐之不見踪跡。
  ○財賦之數
  今天下歲徵稅糧,凡三千六百三十二萬一千餘石,內三百二十萬九千石,折銀八十一萬四千餘兩。戶口、商稅除折米外,并船料鈔折銀可得四十三萬九千餘爾。各礦銀課,歲辦一十五萬一千餘兩,(「歲辦二十五萬一千餘兩」,「歲」原作「稅」,據明紀錄彙編改。後文中「歲」亦多作「稅」,徑改,不再出校。)鹽場歲賣折鹽銀常不下數千萬兩。如此而歲用猶云不足,何也?祖宗時歲用頗省,以黃蠟一事計之,歲用不過三萬斤,正統末四萬斤,景泰、天順間加至八萬五千斤,成化十一年後遂加至十二萬,其餘可推也。
  ○財用之數
  每年入數,凡各處稅糧折徵,共二百三萬餘兩,雲南解閘辦三萬餘兩,(「雲南解閘辦三萬餘兩」,原無「解」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補。)各鈔關船料四萬餘兩,馬草折徵二十三萬餘兩,鹽課折銀二十餘萬兩,以上共二百四十二萬。
  ○每年出數
  送內庫預備成造等項十餘萬兩,或二十萬兩,給散軍官俸銀三十五萬餘兩,宣府、大同、遼東、陝西年例共四十萬兩。若遇有聲息緊急,各處奏討加添,每處多則四五十萬,少則二三十萬兩。軍官折俸每年三十三萬五千五百餘兩,聖旦、千秋等節用二十九萬七千八百餘兩,親王、王妃、公主及上用及天下王府銀盆、水罐、儀仗等項共十三萬七千五百餘兩,大約一歲用二百餘萬兩。(「大約一歲用二百餘萬兩」,原無「二」字,據明紀錄彙編本補。)今歲議進入三百萬兩。(「今歲議進入三百萬兩」,「百」原作「十」,據明紀錄彙編本改。)以上正統二年戶部奏上數目。
  ○天下糧數
  蘇州歲運軍糧六十五萬石,加耗過壩,每石七斗九升,不過壩,每石六斗六升。外金花銀十七萬兩,折米六十八萬石。(「折米六十八萬石」,原無「石」字,據明紀錄彙編本補。)鳳陽、南京不在數,存留在蘇歲止七萬。福建歲九萬一千兩,江西歲二十五萬,湖廣折銀十萬兩,兌軍二十五萬石,雲南五萬,河南漕運三十萬,浙江六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