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田蔣師文日:謂河圖成數在下象地而不動,生數象天運行而成卦,以先天八卦為自然之象,後天八卦為財成之位。觀其初交而兩儀立,再交而六子生,三交震、兌相望而坎、離互宅,四交乾、坤成列而艮、巽居隅。聖人升離於南,降坎於北,而四方之位正。置乾於西北,退坤於西南,而長女代母之義彰,則先天見自然之象,後天見財之位者,至明著矣。雖其說不本先儒,然象數既陳,而義理昭著,不害自為一家之言也。子朱子嘗曰:無事時好看河圖、洛書數,且得自家流轉得動。今觀仲純此說而尤信。
  圖書三
  右龍圖天地生成之數。
  此即前圖。一、二、三、四,天之象也,動而右旋;六、七、八、九,地之形也,靜而正位。是故一轉居北,而與六合;二轉居南,而與七合;三轉居束,而與八合;四轉居西,而與九合;五十居中,而為天地運行之樞紐。《大傳》言錯綜其數者,蓋指此而言。錯者,交而互之,一左一右,三四往來是也。綜者,綜而挈之,一低一昂,一二上下是也。分作二層看之,則天動地靜,上下之義昭然矣。
  圖書四
  右洛書天地交午之數。
  楊子雲曰:一與六共宗,二與七為朋,三與八為友,四與九同道,五與五相守。正指此圖而言。朱子謂析六、七、八、九之合以為乾、坤、坎、離,而居四正之位;依一、二、三、四之次以為艮、兌、震、巽,而補四隅之空者,與此數合。稽之生成之象,察其分合、進退、交重、動靜灼然,信其為交午之象,而所謂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蓍策分、卦8、揲、歸四象七、八、九、六,皆倣於此矣。
  圖書五
  右洛書縱橫十五之象。
  《洪範》初一曰五行,次二曰敬用五事,次三曰農用八政,次四曰協用五紀,次五曰建用皇極,次六曰ㄨ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徵,次九曰嚮用五福,威用六極。漢儒以此六十五字為洛書本文,而希夷所傳則以此為龍圖三變,以生成圖為洛書本文,蓋疑傳寫之誤,而啟圖九書十之辨。今以二象兩易其名,則龍圖龜書不煩擬議而自明矣。
  《易·大傳》曰: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
  孔安國云:河圖者,伏羲氏王天下,龍馬出河,遂則其文以畫八卦。洛書者,禹治水時,神龜負文而列于背,有數至九,禹遂因而第之,以成九類。劉歆云:伏羲氏繼天而王,受河圖而畫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賜洛書,法而陳之,九疇是也。河圖、洛書,相為經緯;八卦、九章,相為表裹。
  關子明云:河圖之文,七前六後,八左九右。洛書之文,九前一後,三左七右,四前左,二前右,八後左,六後右。
  邵子曰:圓者,星也。曆紀之數,其肇於此乎?曆法合二始以定剛柔,二中以定律曆,二終以紀閏餘,是所謂曆紀也。方者,土也,畫州井地之法,其倣於此乎?州有九井九百畝,是所謂畫州井地也。蓋圓者河圖之數,方者洛書之文,故羲、文因之而造《易》,禹、箕叔之而作《範》也。
  天一、地一不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此一節蓋以發明圖、書之數。凡奇為陽,陽者天之數;凡偶為陰,陰者地之數。天數一、三、五、七、九,積之為二十五;地數二、四、六、八、十,積之為三十,合是二者為五十有五,而天地變化,陰陽屈伸,舉不出乎此數。是數也,兩之為二儀,參之為三才,伍之為五行,分之為八卦,究之為九宮,此其大要也。朱子曰:天地之間,一氣而已,分而為二,則為陰陽,而五行造化、萬物終始,無不管於是焉。《內經》曰: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萬之大,不可勝數;範之以易,則不過、不遺而無不通矣。
  參伍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變,其孰能與於此?
  此一節又以發明圖書之變。參謂參於兩問,如《記》云離坐離立,毋往參焉之參。玫之圖變,如一、二、三、四,參居六、七、八、九之問者是也。伍謂伍於五位,如什伍、部伍之伍。玫之圖變,如一、二、三、四,伍於六、七、八、九之土者是也。錯者,交而互之,一左一右之謂。玫之圖變,則三四左右互居是也。綜者,綜而挈之,一低一昂之謂。玫之圖變,則一二上下低昂是也。既參以變,又伍以變,錯而互之,綜而交之,而天地之文成,天下之象定,然則河圖、洛書,其肇天下之至變者與?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於神明而生曹,參天兩地而倚數,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此章乃聖人作《易》之大旨,而曹數卦爻之‘本原也。幽贊於神明,言聖人齋戒洗心,退藏於密,而神明陰相默佑。四十九蓍用以分、掛、揲、歸,而生陰、陽、剛、柔之策;天數地數參兩相倚,以明九、八、七、六之象,故觀變於天之陰陽而卦象立,發揮於地之剛柔而爻義生,和順於道德而條理各適其宜,窮天地陰陽剛柔之理,盡己之性以盡人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而與造化之流行者無間,此則聖人至誠之極功也。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分陰分陽,迭用柔剛,故《易》六位而成章。
  聖人作《易》,將以順性命之理,大抵為斯人而作也。故觀於陰陽,而立天之道。天之道,寒、暑、晝、夜而已矣。察於剛柔,而立地之道。地之道,流、峙、生、植而已矣。本於仁義,而立人之道。人之道,孝、悌、忠、信而已矣。蓋人稟陰陽之氣,以有生賦剛柔之質,以有形具仁義之理,以成性、氣、形,質具性成,而三才之道備矣。故以八卦言,則初為地,中為人,上為天,而有奇偶之異,兼三才而兩之。以重卦言,則初、二為地,三、四為人,五、上為天。分而言之,初、三、五為位之陽,二、四、上為位之陰。陽為剛,陰為柔,陰陽剛柔,迭用於一卦六爻之間,相錯而成文章也。
  《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兩之,故六;六者,非他也,三才之道也。道有變動,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物相襍,故曰文;文不當,故吉凶生焉。
  道者,天、地、人之道,天之一陰一陽交而成五,地之一柔一剛交而成十,五、十重而成爻,變動之謂也。爻也者,效此者也;爻也者,效天下之動者也。等,差等也。等字,從竹,等籌也。從十從一,數之終始也。以不持而筭之,指事義也。舊說等從等,於義無取,今正之。爻之動靜,有初、二、三、四、五、上之等,七、八、九、六之差,故曰物。物,時物也。七、九為奇,而凡物之陽者,質之剛者,皆為《乾》之物。六、八為偶,而凡物之陰者,質之柔者,為《坤》之物。分而言之,九陽而六陰,七剛而八柔。陰陽,象也。剛柔,形也。故九六變而七八不變,爻用九、六,主變而言也。又曰:蓍數七,卦數八,剛柔之體,所以立《乾》爻用九,《坤》爻用六,陰陽之用所以行。陰陽合德,剛柔有體,相錯襍而成文。文,文章也。文字從×,陰陽相交之象。文而當則吉,居得其正,動而適中,則合乎物宜,而吉生矣。吉字從十,陰變陽者也。從口,陽變陰者也。一字諧聲,居變動中,變而克正,故為吉,會意。《書》曰:德惟一動,罔不吉。《傳》曰:天下之動,貞夫一者也。金華王魯齋,以吉字為老陽出土之象。文不當則凶,居失其中,動而匪正,則入于坎陷,而凶生矣。凶字從,變動者也。動而陷于口中,則失其中正而凶之。陷坑也,會意。金華王魯齋,以凶字為老陰入地之象。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動。
  1『圖說序』四庫本作『圖說原序』。
  2『一篇』原作『一編』,據四庫本改。
  3『太易』四庫本作『大易』。
  4『疑議』四庫本作『擬議』。
  5『縱橫』原作『縱衡』,據四庫本改。
  6『不』原脫,據四庫本補。
  7『附外篇』原作『付卜篇』,據四庫本改正。
  8『卦』四庫本作『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