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氣未分,
  一者,道之所立。氣者,一之所生,未分為混沌未分也。此言一氣,雖從大道以成名,而且混沌之氣,未分清濁也。此則是無名生有名,有名生萬物。《道經》云: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無名言道也,有名言氣也。言道者,是一氣之父,言一氣者,萬物之母,有相有形,未有不因一氣而生者也。是故修生則貴道,修道則重氣,言氣是精神之本,性命之源,神明之主。人若得法修之,克為神仙矣。故《黃庭經》云:出清入玄二氣煥,子若遇之昇天漢。又云:何不食氣太和精,故不入死居黃寧。其義明矣。
  三才同源。
  三才者,天地人為三才也。同源,是三才同居混沌之源也。
  清濁既異,
  清者,天也?濁者,地也。既已也,異別也。此言混沌之氣分別也,則清氣騰而為天,濁氣降而為地,人在其中,是已有分別也。
  元精各存。
  元者,元氣也。精者,元氣之精也。言天地人元氣之精各存也。
  天法象我,
  此言元精雖存,而天法象與人無二也。
  我法象天。
  言人法象天以成形也。或問曰:前言天法象我,我法象天,天道因甚無傾覆,人道何故有死生?余答曰:天道雖有樞機,而清虛無心,清虛而無其心,則元氣自運。既元氣自運,則五行無妨,五行無妨,則無刑剋,既無刑剋,則是大空,既是大空,則與道合同,是以不傾也。余又答曰:人有生死者,非與天道不同也,乃人之自致也。自致者,從父母媾結精氣,至成形降生,便有悲啼喜怒哀樂,漸漸口責五味,耳聽五聲,眼觀五色,心耽五慾,一向萬機,無所不有。此已上四事,皆因有心之變動也,既有其心,是無清虛也,既無清虛,是人失道也,既人失道,則與萬類同矣,眾物齊焉。任運死生,隨綠枯朽。或如石火,或似浮涯,成時暫成,滅時便滅。此蓋人之自為,非大道之所致也。人若心能無心,色能無色,味能無味,觀能無觀,慾能無慾,聽能無聽,機能無機,和光同塵,湛然常存,則與道同矣。又何不得長生如天之乎?
  我命在我,
  言人性命生死,由人自己。人若能知自然之道,運動元和之氣,外吞二景,內服五芽,動制百靈,靜安五藏,則寒溫飢渴不能侵,五兵白刃不能近,死生在手,變化由心,地不能埋,天不能煞,此之為我命在我也。
  不在於天。
  言人性命死生不由天也。
  昧用者夭,
  言昧用元氣之人,反致夭壽,此則須事明師傳受,方可得為之。不然則又致夭壽也。
  善用者延。
  言達元氣道理之人,則壽命延長。
  氣和體寂,
  氣,元氣也。體,形體也。言元氣淳和而形體自寂,形體既寂,而氣自和。
  守一神閑。
  一者,一氣也。神者,神形也。此言人但能守一氣,則神形自然閑矣。夫神者是氣之子,氣者神之母。但知守其母,則子不遠,知守其君,則神不散。此皆合自然之道,譬如水潤下,火炎上,雲從龍,風從虎之類是也。
  靈芝在身,
  靈芝,芝草也。在身,在人身中也。指元氣是也。
  不在名山。
  不在名山所探也。
  反一守和,
  一是一神也,和是和氣也。前言守一神閑,此言反一神守和氣,是為神氣相守者,為念念相續,綿綿不斷是也。
  理合重玄。
  理,道理也。重玄,又玄也,言人能知反一神卻守和氣,此名玄之又玄也。
  精極乃明,
  精為精氣也,明為神明也。此言人得抱元守一之法,則精氣充滿,乃通於神明矣。
  神極乃靈。
  神是一神也,靈是人通靈也。此言人達抱元守一之道者,則三萬六千神常不離人,則自然通靈也。
  氣極乃清。清氣為神,濁氣為形。
  氣為元氣也,清為清虛也。此言元氣既極,則濁氣自散,人乃清虛也。
  因氣而衰,
  此言人皆因氣衰,則形衰也。
  因氣而榮。
  人氣王,則身榮也。
  因氣而滅,
  人氣竭,則身滅也。
  因氣而生。
  人皆因元氣交結,以生身也。
  喜怒亂氣,
  言人或喜或怒,皆亂正氣也。
  情性交爭,
  言人既有喜怒,財情性交爭也。
  擁隔成病,
  前言情性交爭,則元氣擁隔也,氣既擁隔,則成病矣。
  神形豈寧!
  神為萬神,形為形體,豈寧為形體不得安寧也。
  煉陽銷陰,
  煉如燒煉也,陽是陽氣也,銷如銷鑠也,陰是陰氣也。上言神形不得安寧,此言煉陽銷陰,此是擒制之門,調治之法。大凡求仙學道,攝養乖宜,則須知燒練陽氣而銷鑠陰邪,則可以長生矣。且凡人病息,皆因五味以生身,卻因五味以喪身。初服氣時,但先積心火以通身燒之,燒訖則依法服之,無不愈者,廣成子曰:積火以燒五毒。五毒者,五味也。五毒盡,可以長生矣。
  其氣自行,其神自靈。
  此言陰氣消散之後,陽氣自行。
  以正遣邪,
  正為正氣,邪為邪氣也。言用正氣而發遣邪氣也。
  其患自平,
  平如不息時也。上言以正氣遣邪氣,則如湯沃雪,以火銷冰,自然平復如故矣。
  乾坤澄靜。
  此已下說服氣法次序也。乾天也,坤地也,言為天地澄清,無風雲霧雨雪時也。
  子後午前,
  子為夜半時也,午為日午時也。大凡吐納調服元氣,皆取夜半子時,直至日午已前,並可調服,號曰六陽之氣也。午後至夜半子時,號日六陰之氣也,不許吐納調服內氣,則百無所妨。
  閉目平坐,
  此為天道澄清,子後午前,吐納調服時也。則須閉目向王方,平坐調服,是平常之法也。
  握固瞑然,
  閉目平坐,便須握固。握固,握大拇指也。暝然,暝目也,似閉不閉是也。
  納息廬中,
  廬,鼻也。後便納外息於鼻中,微微引入,令滿氣海,已久為妙,號日納新是也。
  吐息天關。
  吐息,吐氣也。天關,口也。前既引納外氣入氣海中,既良久,又須吐之,則號日吐故是也。
  入息微微,
  微微,為鼻引外氣時,微微引入,不令耳聞。小則生之門,大則死之路,故引納宜微微然。
  出息綿綿,以意引氣,
  此為鼻引外氣時也,須以意引外氣,直入氣海中也。
  腑臟回旋。
  此言以意引外氣入氣海,滿則五臟六腑之氣自然回旋,小轉動,作聲汨汨然。
  然後呵之,
  呵為口呵吐之。上言腑臟回旋,氣極又須呵吐之,不得強閉也。
  榮衛通宣。
  此言既行吐納之理,則榮衛無擁滯也。
  但有不和,
  為人非時,五臟六腑不和也。
  遣之踵前,
  遣之上文云已,正遣邪是踵前。《南華經》云:眾人之息以喉,真人之息以踵。踵猶跟也。又《胎息經》云:凡人呼吸與真人呼吸有殊,凡人息氣,出入於咽喉,真人息氣於氣海,是氣之根本之處。余按外出云踵,足為踵,踵為腳跟也。此言踵,踵為氣根也。跟之言根也,言氣海是人生根本之處,故但有不和,則令發遣邪氣,胎息如前法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