雌陰化黃包30。
雌陰,金公也。其金公得汞,猛火食頃而吐金華,號日玄黃之花。將此花烊包汞,入鼎得火之後,說說作聲,重杳狀似魚鱗金花。而相拒聲若定,汞即伏火,紫色即丹成,未紫更重燒,故下文云:說說如嬰兄慕母,漏刻未過半,魚鱗狎獵起是也。又《金碧中篇》云:此議者雄陽,即是雄黃。玄是汞,雌是雌黃。言將雄曾搗為泥上合蓋,雌黃和燒譽石末為下合蓋,皆和左味為泥,包裹乾汞砂如毬子形,納於金鼎中。不者一二四土器中周一年之火成,名日紫金還丹。然點化五金,服之長生。如論此《契》中不用雌雄,用鉛精為根,養汞一味而成正陽,真一神丹也。神仙羽化。中篇云:將欲制之,黃牙為根。牙者,鉛精也。下篇又云:挺除武都。是據此一句,不合用雄雌,只用鉛汞二寶,故西國貴黃丹,中國貴朱汞為鉛丹。中國所出,故號中丹。
混沌31既32交接,權輿樹根基。
樹者,汞也。根基者,黃牙也。權輿,始也。坤,鼎也。言汞得華、黃牙,混沌交接入於鼎中而自成丹,故萬物皆因元始。元始是天地之氣,乾坤所育,故乾坤為器,生長成丹。又云:坤是雌黃。混雜金為丹,故云根基也。
經營養鄞鄂,
言金汞得火一年、經狀如嚴霜,亦似魚鱗起。
凝神以成軀。
軀,體也。凝,言金汞得火,先液後凝,合為一體,而為神丹,故十一月一陽爻生。《易》日:初六,履霜,堅·冰,陰始凝也。故合丹起取十一月上元日子時一陽爻生。發火制於汞陰,被陽伏陰,故凝一體。
眾夫路以出,蠕動莫不由。
言十一月一陽爻生,坤一爻化,為震,陽氣動。震為雷,為春,墊蟲皆動,莫不由陰陽之氣也。喻汞為蠕,得太陽之火氣。又一陽爻生之發火,汞又是擁陰陽感應,所以震動欲飛。眾夫者,是眾共造丹之首,所以其汞欲飛,被人眾等將火所制。欲·飛欲伏,所以蠕出震,眾動而不自由。喻於萬物蠕蠢,皆由道之所生,所以仙人得丹,所化變為金骨玉體,莫不由丹之所化也。
於是,仲尼贊洪濛33,乾坤得34洞虛。
乾、坤者,釜也。洞,爐也。虛宿火,言金汞得火,在器中通暢也。
稽古當35元皇,《關雖》建始初。
元皇,是初皇太上元始皇老君所建,此神丹伏制之法。鍊汞成丹,令人周易參同契註卷上長生,所服羽化。關者,閉也。睢者,汞也,亦號媳女。關閉汞入鼎中,文火養之,不令飛散。詩云:關關維鳩。雌雄相命,喻其汞得金花相和順,是雌雄相命成丹也。若元雌雄,將何伏制變化成丹。雄者,汞也。雌者,鉛精也。九元君日:單服其汞硃,名日孤陽。單服其鉛花,名日孤陰。故鉛汞相須而成丹也。又經云:几鍊鉛精,固我軀命,.;七返硃砂,變我常性。又云:化汞為丹,可坐玉壇。夫丹不得陰陽而成,終元得理;二味成丹同服,正合陰陽之道。經云:借鉛氣為丹,復須出鉛。單服汞丹,亦當有理。若是九轉鉛花,即堪久服。若一轉花牙為種理,然須出除鉛,恐鉛使人出鉛法成砂,伏火後水團。藥為團,用黃丹水波其砂,坐骯上四邊,著火以鼓之,其鉛自化。漏出其汞,獨坐零瓏,而坐出鉛了;又入合中養六十日成丹,經紫色即休。又在合中,時以急火逼之,上安水盤,其藥獨坐中央,或吐出鉛上,成鉛餅,名日鉛脫胎法。故云:用鉛精為種。其汞伏化成丹後,自透出其鉛,鉛久乃為灰;或火太盛,其花牙化為鉛裹汞,於中而自成丹也。亦止出鉛灰上,罕見今人略得其法。云用七返硃砂,和九鍊鉛粉,入鼎而燒。不測其理,不曉陰陽,運火度數,汞即飛走。唯鉛得在,色似黃丹,即云用汞伏火成丹矣。故令人服者,腰重體沈,瘦人衰陰,鈴元長生之理。伏火試之即知。若鉛火燒,即有汁硃生,玲之即軟白而重。若伏火燒之,即與火同歸本色,紅紫如粉,指楷之入,故知所服非伏火汞不可服。夫大丹但從鉛起,鉛盡汞伏,即可服之。若不從鉛,叉元得理。其鉛須九轉精花,非白鉛也。若能七返,亦妙也。
冠婚氣相紐,
言汞得鉛伏,如夫妻。汞為夫,鉛為妻,故為冠婚。氣者,火也。得火即相合和,紐結如夫妻。會陰陽之氣,乃得相交結。
元年乃芽滋。
元者,周年也。布六十日為一元。《逐甲經》云:六十甲子為一太元。其汞經一年火氣,即陰陽交媾,因肇立形,萌芽乃生,滋茂成丹,赤索美理,謂汞從十一月起首,漸漸滋生也。夫運卦定元氣者,五日一行旬,至十五旬,甲子是六旬六甲,訖一日又六十時。一日運行,亦須取一元氣足也。
聖人不虛生,
聖人,言太上真人變化大丹,令人長生羽化。唯汞靈變,非聖人不能知,故立此法不虛生。
上觀顯天符。
言符者,直符也。徐真人仰觀卦象,以定陰陽。言上釜底玄黑如天,下釜如地,中居日月,以表三才,故託顯於天地、日月、星辰。故以?汞象日,以鉛象月,以器象星,上下二釜以為天地。故大丹象日月之精,通自然變化,如符若契。故顯天符。符者,天之信。故立《易》卦象焉。
天符有進退,
進退者,直符也。定陰陽,加喊炭數。十一月一陽爻生進,一陰爻退;至五月.一陰爻追,一陽爻退。退時喊炭,過一斤半。進時加炭,不過三斤。
屈伸37以應時。
言朔至望伸,從望至晦屈。屈時陰消,伸時陽息。息時加炭,消時喊炭。火訣具明之。
故《易》統天心。
易者,日月也,是鉛汞也。在於器中,器如天,故居天心。所以《易》統論天地之事,故立象以盡言,立言以盡意,此已前論。丹意從此以後,論火至喪其朋。
《復》卦建始萌38。
《復》卦以明初起火,十一月坤卦一陽爻化為震《復》卦。始者,初也。初從《復》卦而起,漸立萌芽,而既生長,終於《乾》。
長子繼父體,
既震卦以明其變。震,是乾之長子。謂坤一爻化為震,至四月成乾卦,故繼父體也。
因母立兆基。
既坤卦以明其化。坤為震母,所以因母立兆基,而化為震。
消息應鍾律,
黃鍾,是十一月之律管名也,故黃鍾是十一月一陽爻生之律息。至五月,應於蘿賓之律消也。十二月二陽爻生,律大呂,《臨》卦也。正月三陽爻生,律太簇,《泰》卦。二月四陽爻生,律夾鍾,《大壯》卦。三月五陽爻生,律名姑洗,《央》卦。四月六陽爻生,陽欲絕,陰氣興,律仲呂,《乾》卦;是《坤》一爻生陽息也。至五月變《乾》陽爻,一陰爻生,律奠賓,《遘》卦。六月二陰爻生,律林鍾,《逐》卦。七月三陰爻生,律夷則,《否》卦。八月四陰爻生,律南呂,《觀》卦。九月五陰爻生,律元射,《剝》卦。十月陰氣滅,陽氣興,應鍾之律,《坤》卦。故陰為消,陽為息,輪環不息。運此二卦,寒爻看火,所以真人殷動屬在於火,其火是陰陽之氣也。故火急即藥蝶而失,火緩又恐不伏,所以令消息應律候,則炭數,其藥不失色而滋潤。故一年用乾、坤二卦,二卦有十二爻,一爻主一月。又一月用二卦,主二日半,乾、坤各主十五日。又一日用二卦,一卦主一時。是故須消息年月,及日加喊炭數,應於鍾律不失之也。
昇降據斗樞。
從子至巳陽降,午至亥陰昇。昇之時鼎p向上,降之時鼎口向下。只論反輪鼎器,又是爐上安斗柄。隨月建而順轉亦然,此月建及十二時著火。
三日出為爽,震受庚西方。
既震卦以明言月。初三日,月出西方庚地。爽,明也。庚屬震,為坤一爻化為震,是一陽爻生,故震以明。初一日發火,陽火陽爻當得火氣,汞一兩變困。二日陰又起,汞又欲飛。三日陽爻又伏,汞又歌伏。十五.日內,汞一飛一伏。至十五日外,汞半伏,狀如月圓滿。稍乾,未全伏火。
八日兌受丁,上弦平如繩。
既兌卦以明其中。兌是西方金,其卦一陰爻在上,二陽爻在下。以二陽爻,故月八日月出於丁。丁者,兌也。言汞得八日火氣,金汞相入成汁,而平未變化。
十五乾體就,盛滿甲束方。
既乾卦以明其體。至十五日,火變坤至乾,故金汞十五日稍乾,就剛卦,如半月圓滿。又其日日出束方,三陽爻足,故云滿甲屬乾也。
蟾蠔與兔煥;日月兩氣雙39。
蟾蛛是月精,鉛是也。兔是日精,汞是也。言日月二精之氣,故云雙也。煥者,明也。言汞十五日雖乾,如水圓滿明淨,仍未矩火。若黃白一月伏火,若作大丹,其汞三百五十日伏火矣。仍未成丹,喻月水之精,不能自明,皆假日照。言汞雖靈,不得九轉鉛精,不能自伏火化成丹。故經云:覆鷂須得子,種禾須得粟,非類不生長。汞非鉛為種不成丹,黃白'非金銀所為句。而不成寶也。似兔日之精吐光射於月,故云兔煥明。
蟾蛛眠41卦節,兔者吐生光。
紙,視也。鉛視汞,汞即鉛。視汞汞,即交汞,乃得鉛。鉛則吐光,得火已伏,俱吐精光,似月雖明假日所照,光射天下。至月晦,日月即同宿,二光並相映,不明名之變化。至月晦即相離,離而明。八日兔形消,十五日蟾蛛全視,故言煥。至十六日兔景消,吐去其光,故蟾蛛紙卦節。
七八道以42訖,屈折低下降。
既此卦以明其陰陽之正位矣。十五日,其陽折損,月滿則虧,形漸消滅,變乾為巽,折剛為柔。七八是十五日至望,亦如從、至中用此,故借此卦用以成乾卦象,故云乾以道訖從朔。
十六轉受統,巽辛見平明。
既巽卦以明其喊。.至十六日,變乾一爻為巽卦。一陰爻生,變剛為柔,巽受乾化,故云受統。統,領也,是巽受領也。為月十六日,月出於巽,行至辛地,即乃平明。言至十六日,光明欲伏火而成其丹。
艮直於丙南,下弦二十三。
既艮卦以明其止伏。艮卦一陽爻在上,二陰在下。二陰爻生,其乾漸損變為艮。二十三日,其月行至丙,即平明。言汞至二十三日,如山不動,魚鱗以成,若作黃白伏火。艮,止也。
坤乙三十日,束北喪其朋43。
既坤卦以明其終。乾以損盡,三陰爻生,變而成坤。坤者陰,陰初坤屬乙也。又其月三十日,月虧於乙地。乙是坤之位,而居西南。今見乙地束方,晦朔交分,從艮為坤,故日束北喪朋。《易·坤卦》日:束北喪朋,乃終有慶。慶者喜以陰就陽,喻鉛汞得火交媾後,終成丹而喜也。若為黃白,是一月用功即了。若作大丹,即一年火氣畢,小還丹成也。若是月,一月盡以變乾為坤,月月輪環,周而復始,終乎一年,即周天火氣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