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洲記》云:若扶南林邑及五天竺國,朱砂狀如瓦礫,今辰、錦州及五漢甚多。嶺南外國,汞一斗一升始有百斤。若辰、錦州等汞,每斗一百斤也。據此,辰州、五溪汞為上也。其汞有生有熟,若天生流出者清而白,利堪為丹。若蒸燒水銀為熟,白濁而鈍,是贏燒之不堪入藥也。只堪入粉家及金用,所以燒大丹大藥皆取光明砂,自燒出汞乃為丹也。使丹砂大方三四寸,有文理似馬齒,光明通徹日光明砂。如小兄拳似人齒,名朱兄。似粟米大者,名朱砂。外白內紅,名日白馬齒砂,但砂色紫。色赤光明者為上,次如石榴子亦可用,元石即並堪也。《五金訣》日:金得銀而虛,銀得銅而練,銅得鐵而殊,鐵得錫而俱;銅得汞伏而元憂,汞得金而濡,金得雄而事通,銀得雄而始終;銅得雄而異性同,鐵得雄而去危凶;金得雌制一時,銀得雌變元疑;銅得雌成道去非,鐵得雌自令堅持,錫得雌成瓏令宜。故知物有同類,非類難伏,所以大還!丹非陰陽伏制,不成丹也。故經云:伏汞為丹,可坐玉壇。若獨制汞為丹,為真一法,亦名如意法,亦名真一特行法。九元子日:不許單制。故用其鉛為單制,汞名孤陽,事須陰藥。又《訣》云:用銀為同類。用銀為末八兩,汞七兩,雄黃一兩,每月除虎添龍。龍者生汞,虎者伏汞。乾銀亦是好法。計大丹無理。又法用銀器支汞為砂後,用雌雄曾流為泥,裹汞砂入銀,合子中譽石、赤石脂,固際赤鹽覆藉,名日特行。此法亦同類,多是小紫未審實,成不成叉有毒未審,堪久服否。又法有黃金和汞入雄,又法朱砂和汞每月添朱砂,名赤龍屢降,白虎飲之。又法朱砂和汞等分,每七日添生硫黃,待成砂入瓶,亦有用銀、朱汞,一向十二月添雄修、赤鹽覆藉,總為同類。若依此《契》,即非唯金汞為真同類。
  植禾當以粟47,
  喻如種禾須得粟為種,作藥須得鉛丹為種,丹成後用丹為種,餘非種類。
  伏雞48用其子49。
  言伏雞須卯,叉得雞兄,故還丹須金花為同類叉成矣。
  以類轉自然50,物成易陶冷。同類易施功,非種難為寶51。是以騖雀不生鳳,狐兔不乳馬,水流不炎上,火黑不潤下。
  言鉛汞所合,事須諧和,後得丹成,復以丹為種,故以物轉自然,成易陶冶。類若同,豈不成寶哉?不同類者,騖雀豈生鳳,狐兔不生馬,水流叉不向上,火炎必不向下,故知同類即成,非類不可。
  世問多學士,高妙美52良才。邂逅不遭值53,耗火亡貨財。
  言世人多好學長生神丹,衛士志慕爐火,不遇明師示其真訣,自恃才高,學得一小法,以意為之,或云用金銀,或云用雄雌曾、空朱等,或云一年,或云六十日,或云九轉斤兩不明,或伏得汞即言是大丹,或成丹而又不得伏火,或有敗失悵望即休,或羞而不伏問於人,以此懈怠,經訣不明,進退狐疑,遂成敗失,棄火損財,如斯之輩多矣。
  據案依託文54妄以意為之。端緒元因綠,度量可55操持。檮治羌石膽,雲母及譽磁。硫黃燒豫章,鉛順.相鍊治57。
  言好道爐火之士,不得真訣,遇一小法,或尋古文及諸隱言,又執此《契》,云金是銀,稱水為木,云虎是譽,云龍是曾青,稱土為雄黃,稱金花為白銀,號黃牙為硫黃,號秋石是譽石,稱石膽云出蒲州,一云羌道。用碧翠者託意自能,強稱我解,豈知神方秘重,隱亂真言,豈石膽出於鉛中,秋石、黃牙俱出金公之體?《經》云豫章者,是道州,古屬饒州豫章縣,非今洪州。豫章為道、永等州,出朱砂、水銀,今人將為用洪州。豫章之土為器,及搗雲母、譽石、磁石、硫黃、石膽為丹,豈非大謬?託意為之,故《經》云:持之有法禮,則未忍悉陳程敷。豈秘直說也。如斯之士,未足可言。頑,水銀之別名。
  鼓下58五石銅,以之為盡樞59。
  盡樞,器也。不知其理,妄將五金為鼎,豈有得耶?五星、五金皆出石中,故云五石。非鼓石能出金銅也。若伏乾汞為銀,即須銀器。若作丹,須土鼎。用鉛不鍊玄白,金花塗內即成也。
  雜姓不同種60,安肯合體居。千舉必萬敗,欲點反成癡。傲倖61訖不遇,聖人獨知之。稈年至白首,用索悵狐疑62。
  物非種類,雜何可成?千舉萬敗,至老不愜,心生悵望,猶自狐疑。又傚倖不服膺於師,廣集經訣及《參同契》,索盡財貨,謬雜諸石,至老不可得也。
  背道守迷路,履徑63入曲邪64。
  言人尋《參同65契》及隱訣,云:法非在此中。不識真經,妄屈曲邪路,故把道守迷。此之謂歟。
  管窺不廣見,難以揆方來。
  謂人執一法,或得一經一訣,即云妙。猶如管中窺明,豈是廣見遠方處來?
  若夫至聖,不過伏羲,始畫八卦,效法天地。
  伏羲太嗥氏木德王,仰效天象,龍馬負圖,由河出現,而定八卦。後神農重其卦,引而申之為六十四卦。《繫》云:天生變化,聖人則之。
  文王帝之宗,修而66演爻辭。
  後周文王演《易》而定爻辭、絲言。
  夫子庶聖雄,記《十翼》以輔之67。
  夫子是眾聖之雄,故作《十翼》。爻辭、象、繫、卦、象辭并前為十卷,名日《十翼》。後夫子讚《易》道,迷《象》、《象》,所以《易》者,微妙之宗旨,照玄志命之書,故在夏日《連山》,在殷日《歸藏》,在周名《周易》,在漢名《太玄書》,在晉名《同林》。故丹道至妙,託《易》象焉。
  三君天所挺,迭興更御時。優劣有步驟,功德不相如68。
  言天下至聖元過伏羲、文王、孔子三君,是天下之挺,特畫卦演爻作《十翼》,知盛衰,猶不敢御爐火,同彩不能明。何況几流而輒合造化?此道幽玄,親承火訣,然可合之。又三皇已前人乃淳素五帝,已後世法日澆,所以古人用二味成丹,後人乃知眾石。所以論其功優劣不相得也。
  制作有所踵,
  言制作自有踵,非類不成。
  推度審分銖。
  銖者,一斤藥有三百八十四銖。應天度數,須審分銖,應度數也。
  有形易忖量,
  言汞得金花,為形為丹鈴成,如作黃白用金銀和汞易忖量也。
  無兆難慮謀。
  謀,計策也。兆,基本也。汞不得金,為基本難謀計,故水火有形尚不可調制;汞甚神化元兆,實難謀思也。
  造作69令可法,為世定詩書。
  法,則也。言真人造作丹衛著於經方,在世人自不悟。詩是古歌,書是《參同契》,故《同契》詳古歌,而造俱流在《契》。丹方了了,人自不明其理,謬自出意,猶如孔子刪《詩》定《禮》,永為法則,故丹衍若不明《同契》之人,道鈴不成,成亦不長,不得神妙變化之理。
  素元前識資,因師學悟70之。
  素者,白汞、金、鉛、汞也。非師不悟,所以徐君自言.因師始悟。今言《同契》及別經訣,多有隱祕,或前或後,故亂著文言,素既不明,皆因所學經師而悟者也。
  浩若寨帷帳71,
  如曠野之中,而元帷帳。託空出意,而造何益也?
  暝目72登高臺。
  閉目自意,終元得理。如暝目上高臺而元所見,如人好此丹道,見登於此,所費元成,暝目不悟。
  《火記》六百篇,所趣等不殊。文字鄭重說,俗人73不熟思74。
  《火記》是丹經也。言神丹大藥六百餘條,雖有多方,其趣雖殊,終歸一理。恐人不曉,故文字重重而說。何故不真說者?為神丹祕重,始不直說;恐泄漏天機,始祕此文。又恐長生之道絕,人不修道,謗世元有長生神仙之藥。又其道在近,俗人自不熟思,使尋金汞陰陽,一金一石可曉者也。
  竊代75賢者談,曷敢詐為辭76。
  辭者,經方、《同契》也。言我此書實說,不詐為謬,傳於後代。諸賢竊心見之,須自思取悟。
  若遂結舌瘡77絕道獲罪誅。
  始實說之,恐人不遵道,始結舌不言。又恐道絕獲罪也。
  寫情著竹帛,恐泄天之符78。
  符,汞也。是天之心汞,又生五符也。
  猶豫獨增歎79悅仰綴思愚80。
  謂始寫情竹帛流文,恐泄漏不說,道絕獲罪於身,故猶豫二途。思情綴錄,故隱言亂說。
  始之有法程81,未忍悉陳敷。
  言修治丹法,自有法程。未忍悉陳敷,露程數。
  略述其綱紀,開端見枝條82。
  所作有法,未能盡說,略迷紀綱,開視枝條,敷露此法。故制伏之道,表以天心,立象以言,象若不立,.天心不可見,故以敷露枝條,知其表象。從此以後,直論金汞成丹,所以重程敷露其條也。
  以金為隄防。水入乃優游。
  金者,是九鍊鉛精金花牙也。以金花為隄防能制汞,其隄防是勾留法,能勾其汞,故日隄防。制汞成丹,非用金銀勾汞,用即是黃白勾留法。又云用金為鼎,號日隄防,此是銀壺子法。非丹所用,所以其汞得金花相入相諧元失,故日優游。本云水為木字,非也。云用曾青為木,未詳也。
  金計有十五,
  用金花十五兩。水銀性燥難制,故用金花。不者黃牙勾留為根,以陰制陽也。
  水數亦如之。
  水是水銀,亦十五兩象一月之數。《草堂》云:水為木字。云:用曾青十五兩為五分,則三兩為一分。云:金花三分用九兩,曾青二分用六兩,其汞即用一斤。若論丹法甚真,唯曾青有疑……訣皆云不用石藥,當審用曾青通否。計曾青明目來神,是金之精,入亦何妨p若云水為木字,呼曾青,恐有非。又云金是汞,義亦通。云木是曾青,用十五兩,更詳准。如草堂真人,豈是几夫?註應不謬。若將水銀為木,呼號青龍,既有金數,水銀之數何在?如有金汞數,爻即合相汞對,鈴非曾.青,水銀真也。古人特行唯用曾青一味制汞成丹,今此《契》唯論金汞二物,應元曾青。
  臨鑪定銖兩,五分水有餘。
  五分者,即三兩為一分,五分者即是用十五兩。餘者,加一兩為一斤。有三百八十四穌象其《易》,所以合用一斤。前云用十五兩,雖象半月,未應《易》之道也。臨著餘加一兩,成十六兩,為一斤定也。又釋餘者為一斤,汞重如金,金二寸可有十分。五分是汞,餘五分是金,如前十一四六五兩,故同前十五兩。乾體就後,十五兩坤乙成。三十日為一月,故金汞各十五兩者也。二者以為真,唯金、汞二物為真。據此可言將為木,號為曾青。假如用曾青,未合言數者也。
  金重如本初。
  言金汞之體常如初重,故令時時上秤。秤莫令失,失即火急,急即微退火。
  其三83遂不入,水二84與之俱。三物相含受,變化狀若神。
  一金、二汞,水是三,非三味也。云:其三不入,二者為真。何得三物?唯金、汞二真得火,十月脫胎後,六十日變化為正陽神丹者也。
  下有太陽氣。
  氣,火也。言鼎下有火。夫合鍊成敗在火,火急有失,在亦枯然,寬.又不休,狀如驅雞,准如汞,甚難得成火。前云四時火者,令人細心。但火從文入武即得也。
  伏蒸85須臾問,先液而後凝,號日黃輿86焉。
  為未消花為液,別煖汞投中。一云:入曾青末去火,令玲搗碎入鼎,下火漸漸如蒸物狀,年月滿為丹,黃金紫色,故號黃輿。亦云:黃輿如車輿,服藥昇人,故號黃輿。又初伏汞,須臾之間從液後凝,色微帶青黃,亦云黃輿。此一註至前以金為隄防,具論藥味斤兩、合治入鼎.已訖,如若不悟,不可求道矣。
  歲月將欲訖,毀性傷壽年。
  言年月滿為汞性傷毀,而自然伏火。
  形體為灰土,狀似87明窗塵。
  言經十月脫出胎,其汞獨出鉛上,紅赤若陰陽二無,從冬至起首,至夏至文火,至冬至武火,後開其汞亦出鉛上,名日正陽丹。狀如塵灰,收取其藥,更入鼎。夫汞火氣未足,皆黑如死炭灰。人至此皆心退,休罷不知從此。但與火其藥色,即歸就紫。如燒小還丹,令伏火亦至黑灰,從此變褐,後為紅紫之色,故後人見黑便休。夫汞成粉皆輕如塵,失其汞體莫疑,但任以年、日、月長久火養之,色變自成丹也。但研之,即知重。但以此一年火即成塵。更入赤門,又經一年,即成大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