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令庚辰,剛柔失守。
  乙得其位,上失其庚,即謂柔失其剛也。雖得其歲,即庚未得中位也,乙得下位,□治其地。上位庚失其剛干,故中金運不得太過,反受火勝之也。
  上位失守,下位無合。
  乙未在下主地,孤立也,上無剛干正之,天運虛。
  乙庚金運,故非相招。
  上下相招,陰陽相合也。司天與運各得其化。
  布天未退,中運勝來。
  不以陽年元勝復,支干不合有。
  上下相錯,謂之失守。
  庚不與乙相對合也。
  姑洗林鍾,商音不應也。
  失守即同聲不相應也,姑洗,上管庚辰,太商不如應;林鍾,下管乙未,少商獨應矣。
  如此即天運化易。
  故四序非常也。
  三年變大疫。
  金疫又名殺疫。
  詳其天數,差有微甚。
  大差七分,即氣過一百五日,即甚矣。小差五分,即氣過七十五日,即微也。
  微即微,三年至。
  微即徐也。
  甚即甚,三年至。
  甚即速也。
  當先補肝俞。
  肝俞在背第九椎下,兩傍各一寸半。用圓利針,以口溫暖,先以手按穴得動氣,欲下針而咒日:氣從始清,帝符六丁,左施蒼城,右入黃庭。誦之三過,先想青氣於穴下,然後刺之三分,得氣而進針,針入五分,動氣至而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令受針人嚥氣。
  次三日,可刺肺之所行。
  肺之所行,經渠穴也,在手寸口陷中,手太陰經也。用圓利針,於口內溫令暖,先以左手按穴,乃咒日:太始上真,五符帝君,元和氣合,司入其神。誦之三遍,刺可同身寸之三分,留二呼,動氣至而出其針也。
  刺畢,可靜神七日,慎勿大怒,怒必真氣卻散之。又或在下地甲子,乙未失守者,即一。柔干,即上庚獨治之,亦名失守者,即孤主之,三年變癘,名日金癘。
  亦名殺癘。
  其至待時也,詳其地數之口差,亦推其微甚,可知遲速爾。
  速至共三年,遲即後三年,其至如金疫,刺法同前也。
  諸位乙庚失守,刺法同。
  即天運各異,金殺丁之災,化民病也同,刺而卻之也。
  肝欲平,即勿怒。
  怒即陰生,肝為腸神也,陰生即陽、夭,夜外念安其志,勿誦惡語,即陽神魂守中。
  假令壬午,剛柔失守。
  下得其位,上失其主,即司天布正,木運反虛也。雖交歲而天未遷正,中運勝即地見丁酉,獨主其運,故行之燥勝天未熱化,是名二虛者已。
  上壬未遷正,下丁獨然,即雖陽年,虧及不同。
  災亦然。三日肝自病,風化不令,運失其壬,未得其位,天如布退,可得遷正,不假復而正角。
  上下失守,相招其有期。
  推之天別,又及幾分,天如復位,故得相招者也。
  差之微甚,各有其數也。
  差七分,計一百五日,即大差之期也。差五分,即七十五日,其下者又微也。
  律呂二角,失而不和,同音有日。
  上律蘿賓,下呂南呂,上大角不應,下少角應,故二角失而不和也。後壬午遷正之日,即上下角同聲相應。
  微甚如見,三年大疫。
  微即至乙酉,甚即至甲申,甚速微徐也。
  當刺脾之俞。
  脾之俞在背第十一椎下,兩傍各一寸半,動豚應手。用圓利針,令口中溫暖而刺之,即咒日:五精智精,六甲玄靈,帝符元首,火始受真。誦之三遍,先想黃氣於穴下,然後刺之二分,得氣至而次進之,又得動氣次進之,二進各一分,留五呼,即徐徐出針,以手捫之,令其人不息,三遍而嚥津也。
  次三日,可刺肝之所出也。
  肝之所出,大敦穴也,在足大趾端,去爪甲如韭葉,及三毛之中,足厥陰之井也。用圓利針,令口中溫暖而刺之,即咒日:真至玄,大道冥然,五神各位,氣缺三田。誦之,然後可刺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動氣至而出其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