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到林定恢复过来已是正午时分,艳阳高照,蛮荒之地那长久弥漫的沼气也被驱散了许多,阳光落在身上只感觉一阵温暖。
虽然一整夜呆在海拔几千米的雪山之巅,山风阴寒,不过对于先天高手却是没有多大影响。
“估计就要到了。”
林定与风影狼在山野林泽中角逐了一晚,绕了一个大圈却是往卫甲部落方向接近了许多。现在林定也不用施展身法,信步前进也就大概个把时辰即可到达。
个把时辰,对于不急着赶路的林定而言倒很是随意。此时,林定已经从乾坤镯中换上了一套黑色武服,之前那银白色衣服在厮杀中已彻底被毁掉。
“一路上人怎么这么多?”
今天早上一路走来,林定遇见不少人类在捡拾着被自己屠杀掉的风影狼。
林定也不知怎么回事,不过林定手脚比他们快,事先把唯一的一颗先天丹元收入囊中。七头先天风影狼也就是七颗先天丹元,林定之前已经炼化一颗丹元,一头自爆,剩余的四头被遮天手把丹元拍得炸裂,只有一头坠落山脚摔死的先天风影狼丹田中的丹元没有损坏。
这唯一的一颗丹元自然被林定收入囊中。
“到了。”
林定抬头望去,不远处就是一个占地面积极大的部落。部落周围还有这好些战士拍成队列在守卫着。
卫甲部落占地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卫甲部落的护墙是用坚硬的黑铁构筑,显得很坚固,想要强行摧毁,估计先天高手也要费上一番周折。
林定大步朝卫甲部落的正门走去。
“非卫甲部落来者,一律上缴三十纹金”
林定刚刚走到卫甲部落的门口之前,两个皮肤黝黑的彪悍大汉对着林定冷冷斥喝。
“三十纹金!”
林定微微一愣,晓是在帝都紫炎城长大的林定也不禁哑然。入紫炎城不过是十纹金,这蛮荒之中的卫甲部落真是狮子开大口。
“这是三十纹金”
“你可以进去了”
接过三十纹金,这两个男子态度明显好转,原本冰冷的脸上难得地对林定露出了谄媚的笑容。
“在部落里别惹事,部落可不保证你的安全。”林定刚转身,身后又传来一道声音。
林定也不回头,直接朝部落里走去。
“居然敢孤身深入蛮荒之中,真是不要命。”
“可不能这么说,那小子能活到现在,估计还是有点本事的。”
“管他呢,又与我们无关。”那个手中持有三十纹金的男子贪婪地看着手中的金灿灿的三十纹金,这三十纹金是要上交给部落领主的。
“三十纹金,够哥们买个女人了。”
“哈哈,就三十纹金你也想女人?”
那两个彪悍的大汉一直望着林定远远消失,眼中有羡慕、有妒忌、也有属于他们小人物的期待。
卫甲部落,一简陋茶楼。
林定正一脸狐疑坐在这茶楼之中。习惯了紫炎城的繁华,相比之下卫甲部落的建筑简陋可以理解,可是这也简陋得太过分了吧。这已经是林定辛苦寻完半个部落才决定的茶楼,蛮荒之中部落的茶楼也太差了,这已经是卫甲部落中最为奢侈的一家了。
“小二,为何这部落中的茶楼这般简陋?”
林定疑惑地问道。
“公子是一看就是外来人。”
店小二口齿极为伶俐。
“蛮荒之中,有蛮荒原居民,也有蛮荒妖兽。原居民的部落时常会遭受蛮荒妖兽的袭击,要是遇上了强大的妖兽来犯,就必需把整个部落迁徙,否则就是灭顶之灾。”
店小二感慨不已,卫甲部落就是在十年前才迁徙到这里。
闻言,林定立刻就明白。难怪卫甲部落除了那护墙用黑铁构筑之外,部落内其他建筑却是极为简陋。在蛮荒之中花费大心血大钱财去修建一座美轮美奂的府邸无疑是愚蠢的,因为不知什么时候你就要迁徙离开,你能把整个府邸带走吗?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啊!
当然,这也是对于一般的蛮荒部落而言罢了。要是部落中有一位元冥强者坐镇,谁能撼动这个部落的生存根基?
蛮荒之地,强者为尊,黑暗秩序统治着一切!
“原来如此。”林定微微一笑,也不追问。
“可有好吃的?”
林定话刚落音,店小二笑了。
“公子来得可正是时候,今天小店新推出一道菜。”店小二热情地介绍。
“什么菜式?”林定饶有兴致问道。
“红烧风影狼肉!”
店小二吆喝间显得很是自豪,也不待林定回答旋即又是开始介绍。
“风影狼可是蛮荒妖兽中实力极为强悍的一类妖兽,常常成群成族出动,普通的部落要是遇上风影狼那可是灭顶之灾啊!”
店小二心有余悸地说道,仿佛他面前就是成群成群的风影狼。
“这风影狼肉可是我们主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来的。卫甲部落只此一家,客官不可错过。”
不知缘何,店小二说到这里声音却是明显降低的分贝。
“哈哈。”突然一道爽朗的笑声响起。“阿何,拜托你就不要吹嘘了。”
一个中年男子笑呵呵看着叫阿何的店小二。
“昨晚那数百风影狼响天震地的嗥叫声,整个卫甲部落中有谁没听到。这不,今天就有人在那冒峰山下发现了百来头风影狼的尸体,估计你家店长也就是从那里分得的风影狼肉吧。你家店长也是狗屎运,和李生大人关系不错,不然哪里能有你家主人的份?”
“哈哈。”
男子声音落下,一阵阵爽朗的笑声顿时在茶楼中响起。
“能杀掉几百头风影狼,那家伙估计是元冥强者吧,先天高手对着百头风影狼还可以,可是对着几百头风影狼恐怕连逃都逃不了份了。”
“也不知道那数百风影狼中有没有先天大妖,先天大妖,那可是十分恐怖的。”
卫甲部落的人都长年生存在蛮荒之中,对蛮荒妖兽的熟悉也远远高于普通人。
林定安静听着,不由咧嘴一笑。林定所以能屠杀数百风影狼,靠的不是实力,而是智慧。
当然,一定要深究的话,智慧也可以说是实力的一部份。
“你说,要是我们能有这么个高手在,这一趟也无需这般提心吊胆。”
林定桌旁传来一道细微的声音,要不是林定灵魂境界十分强大,估计也无法听到那微弱到极致的声音。
林定缓缓回头看去,却是两个身材臃肿的中年男子,两人衣着极为简朴,表面看去和着卫甲族人也没多大区别,可举止之间都显露着贵族的优雅。那两个身材臃肿的男子见到林定回头,都是不禁一窒。
“就来一道红烧风影狼吧!”
林定微笑对着店小二说道。说实话,林定对这道菜也充满了期待。
“好嘞,一道风影狼肉。”
店小二走下去,林定也开始悠闲地品味着店小二端上的清茶。卫甲部落的建筑虽然简陋,可是在其他方面却充满了异域风味。
“这溪茶比战尊府中的各种茶种更是清醇恬淡。”
林定唇满意看着桌面上的一壶清茶。
据店小二介绍,这溪茶是独有于蛮荒之地中的茶种,生长在深山溪泉之中的忘川河上。蛮荒之地,人迹罕至,天地物华皆是散落在深山远林中,经过岁月长久的浸染,茶树的每一寸枝叶氤氲了那源自于自然与岁月的香醇悠远。
“忘川河,好别致的名字。一溪忘尘茶,万川岁月过。”
林定浅酌低吟,那雅致清秀的气质让人一眼看去还以为就是一文人雅士。
“公子,风影狼肉来了。”
那店小二小心翼翼地托着一碟风影狼肉朝林定走来,声音更是远远传开。
“好香”
喷香的味道立刻就绕满在整个茶楼之间,惹得众多茶客又是羡慕,又是忍不住吞咽。一道红烧风影狼肉一百纹金,对于生活在蛮荒之地的原居民,一百纹金还是太贵重了。
可没办法,物以稀为贵。
红烧风影狼肉,端放在瓷碟中的是一只风影狼腿,烹调后肉色为紫黑色,加上那美味的香料,单闻着如此香味,看着如此佳肴,林定也忍住不就想大餐一顿。
“咦?”
林定突然看到店小二端下了瓷碟却是没有离开,反而颇是期待地看着正想饱餐的林定。
“嘿嘿。”
林定嘿嘿一笑,手上出现了十快纹金。
“拿去吧。”林定直接把十块纹金递给店小二,自己的乾坤镯中单单劫来的纹金可是有数万之多。
“十块纹金!”
店小二看着林定手中金灿灿的纹金,激动得都要跳起来了。自己辛苦劳累一个月也就才能得到五块纹金罢了。店小二难掩激动,颤颤巍巍接过林定递来的十纹金,口中还忍不住地连说了好几声谢谢。
“妻子就要分娩,有了这十纹金再加上平日的积蓄,要供养三口人也容易多了。”店小二心里激动想着,同时感激地望了林定一眼。
店小二在客栈中生存,当然懂得察言观色,自从林定进入茶楼,店小二就发现了林定举止间的优雅气质,自然把心思放在了林定身上。
十块纹金,对林定而言算不上什么,自己离开战尊府时就随身带着上千纹金在乾坤镯,而后又在刀疤男子等人的老巢以及贾宇手中收获了数万纹金,可以说,现在林定身上最多的就是纹金。
店小二退下,当林定也不再多想,拿起碟中的风影狼肉就一通风卷残云。
风影狼,蛮荒妖兽,肉质入口极具韧性,嚼在口中很有质感。同时,作为妖兽,平日的活动量的都是很大的,肉质也由是细腻嫩滑。
妖兽的肉质,比之于一般兽禽要美味了不知多少!
“好味!要是风影狼王,恐怕味道更加可口!可是,风影狼王是先天,也算是人了,吃风影狼王不就等于吃人肉?算了,还是后天风影狼好,纯粹的兽禽。”
顷刻之间林定就已风卷残云般消灭了瓷碟中的风影狼腿肉。虽然是只是一条风影狼腿,可体积已近比得上半只幼羊大小。
“没想到风影狼的肉质如此可口。而且店家的烹调技术也过人,好味!”
“昨晚还在生死厮杀,今日这风影狼居然就成了我腹中之物。”
林定不禁莞尔。慢慢想来,自己可是灭杀了整个风影狼族!
“就在这里休息上一宿吧!”
林定也不着急,自己进入蛮荒也有半个月了,难得寻到一个部落,当然得好好歇息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