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女子不月。先泻心火。血自下也。内经曰。二阳之病发心脾。有不得隐曲。故女子不月。其传为风消。王注曰。大
  肠胃发病也。心脾受之。心主血。心病则血不流。脾主味。脾病则味不化。味不化则精不足。精血不
  足。故其证不能已。亏则风邪胜而真气愈消也。又经曰。月事不来者。胞脉闭也。胞脉属于心。而络于胞中。
  今气上迫。心气不得下通。故月事不来。先服降心火之剂。后服局方中五补丸。后以卫生汤。治脾养血气也。
  苦楝丸治妇人赤白带下。
  苦楝(碎酒浸)茴香(炒)当归
  上等分为细末。酒糊丸。如桐子大。每服三五十丸。空心酒下。腰腿痛疼。四物四两。加羌活防风各一两。
  卫生汤
  当归白芍药(各三两)黄(三两)甘草(一两)
  上为粗末。每服半两。水二盏。煎至一盏。去滓温服空心。如虚者。加人参一两。卷下
  大头论第三十(雷头风附)
  属性:夫大头病者。是阳明邪热太甚。资实少阳相火而为之也。多在少阳。或在阳明。或传太阳。视其肿势在何
  部分。随经取之。湿热为肿。木盛为痛。此邪见于头。多在两耳前后先出。皆主其病也。治之大不宜药速。
  速则过其病所。谓上热未除。中寒复生。必伤人命。此病是自外而之内者。是血病。况头部分受邪。见于无形
  迹之部。当先缓而后急。先缓者。谓邪气在上。着无形之分部。既着无形。无所不至。若用重剂速下过其病难已。
  虽用缓药。若急服之。或食前。或顿服。皆失缓体。则药不能除病。当徐徐浸渍无形之邪也。或药性味形体拟
  象。皆要不离缓体是也。且后急者。谓缓剂已泻。邪气入于中。是到阴部。染于有形质之所。若不速去。则损
  阴也。此终治却为客邪。当急去之。是治客以急也。且治主当缓者。谓阳邪在上。阴邪在下。各本家病也。若
  急治之。不能解纷而益乱也。此故治主当缓。治客以急
  者。谓阳分受阴邪。阴分受阳邪。此客气急除去之也。假令少阳阳明为病。少阳为邪。出于耳之前后也。阳
  明为邪者。首大肿是也。先以黄芩黄连甘草汤。通炒过煎。少少不住服。或剂毕。再用大黄煨。鼠粘子新瓦上
  炒香。煎药成去滓。内芒硝。俱各等分。亦时时呷之。无令饮食在前。得微利。及邪气已。只服前药。如不已。
  再同前次第服之。取大便利。邪气即止。如阳明渴者。加石膏。如少阳渴者。加栝蒌根。阳明行经升麻芍药葛根
  甘草。太阳行经。羌活防风之类。
  雷头风附
  夫治雷头者。诸药不效。为与证不相对也。夫头者。震卦主之。震仰盂。故予制药内加荷叶。谓象其震之
  形。其色又青。乃述类象形也。当煎局方中升麻汤。
  升麻(一两)苍术(一两)荷叶(一个全者)
  上为细末。每服五钱。水一盏。煎七分。温服食后。或烧全荷叶一个。研细调煎药服。亦妙。
  耳论附
  论曰。耳者盖非一也。以窍言之。是水也。以声言之。金也。以经言之。手足少阳俱会其中也。有从内不
  能听者主也。有从外不能入者经也。有若蝉鸣者。有若钟声者。有若火状者。各随经见之。其间虚实不可
  不察也。假令耳聋者肾也。何谓治肺。肺主声。鼻塞者肺也。何谓治心。心主臭。如推此法。皆从受气为始。
  肾受气于巳。心受气于亥。肝受气于申。肺受气于寅。脾王四季。此法皆长生之道也。卷下
  小儿斑疹论第三十一
  属性:论曰。斑疹之病。其状各异。疮发肿于外。属少阳三焦相火。谓之斑。小红靥行于皮肤之中不出者。
  属少阴君火也。谓之
  疹。凡显斑证者。若自吐泻者。慎勿治。则多吉。谓邪气上下皆出也。大凡疮疹。首尾皆不可下。恐妄动而生
  变。此谓少阳通表宜和之也。当先安其里以解毒。次微发之。安里解毒者。谓能安和五脏。防风汤是也。如大
  便不秘。次微发之。微发之药。钱氏方中甚多。宜选用之。如大便过秘。宜微利之。当归丸枣变百祥丸是也。
  初知是斑疹。若便发之。令斑并出。小儿难禁。是使别生他证也。首尾不可下者。首曰上焦。尾曰下焦。若已
  吐利。不可下也。便宜安里药三五服。如能食大便秘者内实。宜微疏利之。若内虚而利者。宜安里药三五服。
  末后一服。调微发之药服之。大抵用安里之药多。发表之药少。秘则微疏之。邪气不并出。能作番次。使小儿
  易禁也。身温者顺。身凉者逆。则宜服防风汤以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