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崖二郎者,七十许老人也。余二十一岁馆于郭姓,郭住王府基,即逆藩耿精忠旧第,烬于兵火,独门前二石狮存。二郎居狮旁小屋中,行步踽旅,如病足,不知其脚筋断也。
  一日府前演剧,二郎率其子妇及稚孙临观。观者如堵墙,二郎以手分劈,观者触其手皆奇痛,直劈百余人为小衕,近台下坐。
  余乃大异,始究二郎生平,盖巨盗也。能平地超逾屋顶,飞行无声响,高垣邃宇匪不入,得赃恒以施贫者,积十五年吏无敢问,仅乃得之。
  官问胡以自名洪崖二郎,对曰:“‘左挹浮邱袖,右拍洪崖肩’二诗,官乃未尝诵耶?”官赫然,不忍置之死,则曰:“汝能改过者,吾不汝加诛。”二郎曰:“野性难驯,官不当责我改过,但绝跟后之筋,则吾不更能飞矣。”官如其言,二郎自是安居,不复更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