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六二)夏,五月辛酉,公會齊侯盟于艾。
(經六三)秋,七月。(經六四)冬,宋人取長葛。
隱公(傳六一)六年,春,鄭人來渝平,更成也。
(傳六二)翼九宗五正、頃父之子嘉父逆晉侯于隨,納諸鄂,晉人謂之鄂侯。
(傳六三)夏,盟于艾,始平于齊也。
(傳六四)五月庚申,鄭伯侵陳,大獲。往歲,鄭伯請成于陳,陳侯不許。五父諫曰:「親仁善鄰,國之寶也。君其許鄭!」陳侯曰:「宋、衛實難,鄭何能為?」遂不許。君子曰:「善不可失,惡不可長,其陳桓公之謂乎!長惡不悛,從自及也。雖欲救之,其將能乎?商書曰:『惡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鄉邇,其猶可撲滅?』周任有言曰:『為國家者,見惡如農夫之務去草焉,芟夷蘊崇之,絕其本根,勿使能殖,則善者信矣。』」
(傳六五)秋,宋人取長葛。
(傳六六)冬,京師來告饑,公為之請糴於宋、衛、齊、鄭,禮也。
(傳六七)鄭伯如周,始朝桓王也。王不禮焉。周桓公言於王曰:「我周之東遷,晉、鄭焉依。善鄭以勸來者,猶懼不蔇,況不禮焉?鄭不來矣。」
隱公(經七一)七年
春,王三月,叔姬歸于紀。
(經七二)滕侯卒。
(經七三)夏,城中丘。
(經七四)齊侯使其弟年來聘。
(經七五)秋,公伐邾。
(經七六)冬,天王使凡伯來聘。戎伐凡伯于楚丘以歸。
隱公(傳七一)七年,春,滕侯卒。不書名,未同盟也。凡諸侯同盟,於是稱名,故薨則赴以名,告終、嗣也,以繼好息民,謂之禮經。
(傳七二)夏,城中丘。書不時也。
(傳七三)齊侯使夷仲年來聘,結艾之盟也。
(傳七四)秋,宋及鄭平。七月庚申,盟于宿。公伐邾,為宋討也。
(傳七五)初,戎朝于周,發幣于公卿,凡伯弗賓。冬,王使凡伯來聘。還,戎伐之于楚丘以歸。
(傳七六)陳及鄭平。十二月,陳五父如鄭蒞盟。壬申,及鄭伯盟,歃如忘。泄伯曰:「五父必不免,不賴盟矣。」鄭良佐如陳蒞盟,辛巳,及陳侯盟,亦知陳之將亂也。
(傳七七)鄭公子忽在王所,故陳侯請妻之,鄭伯許之,乃成婚。
隱公(經八一)八年
春,宋公、衛侯遇于垂。
(經八二)三月,鄭伯使宛來歸祊。庚寅,我入祊。
(經八三)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經八四)辛亥,宿男卒。
(經八五)秋,七月庚午,宋公、齊侯、衛侯盟于瓦屋。
(經八六)八月,葬蔡宣公。
(經八七)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浮來。(經八八)螟。
(經八九)冬,十有二月,無駭卒。
隱公(傳八一)八年,春,齊侯將平宋、衛,有會期。宋公以幣請於衛,請先相見。衛侯許之,故遇于犬丘。
(傳八二)鄭伯請釋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許田。三月,鄭伯使宛來歸祊,不祀泰山也。
(傳八三)夏,虢公忌父始作卿士于周。
(傳八四)四月甲辰,鄭公子忽如陳逆婦媯。辛亥,以媯氏歸。甲寅,入于鄭。陳鍼子送女,先配而後祖。鍼子曰:「是不為夫婦,誣其祖矣。非禮也,何以能育?」
(傳八五)齊人卒平宋、衛于鄭。秋,會于溫,盟于瓦屋,以釋東門之役,禮也。
(傳八六)八月丙戌,鄭伯以齊人朝王,禮也。
(傳八七)公及莒人盟于浮來,以成紀好也。
(傳八八)冬,齊侯使來告成三國。公使眾仲對曰:「君釋三國之圖,以鳩其民,君之惠也。寡君聞命矣,敢不承受君之明德。」
(傳八九)無駭卒,羽父請謚與族。公問族於眾仲。眾仲對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諸侯以字為謚,因以為族。官有世功,則有官族。邑亦如之。」公命以字為展氏。
隱公(經九一)九年
春,天子使南季來聘。
(經九二)三月癸酉,大雨,震電。庚辰,大雨雪。(經九三)挾卒。
(經九四)夏,城郎。
(經九五)秋,七月。
(經九六)冬,公會齊侯于防。
隱公(傳九一)九年,春,王三月癸酉,大雨霖以震,書始也;辰,大雨雪,亦如之。書時失也。凡雨自三日以往為霖,平地尺為大雪。
(傳九二)夏,城郎。書不時也。
(傳九三)宋公不王,鄭伯為王左卿士,以王命討之。伐宋。宋以入郛之役怨公,不告命。公怒,絕宋使。
(傳九四)秋,鄭人以王命來告伐宋。
(傳九五)冬,公會齊侯于防,謀伐宋也。
(傳九六)北戎侵鄭。鄭伯禦之,患戎師,曰:「彼徒我車,懼其侵軼我也。」公子突曰:「使勇而無剛者,嘗寇而速去之。君為三覆以待之。戎輕而不整,貪而無親;勝不相讓,敗不相救。先者見獲,必務進;進而遇覆,必速奔。後者不救,則無繼矣。乃可以逞。」從之。戎人之前遇覆者奔,祝聃逐之,衷戎師,前後擊之,盡殪。戎師大奔。十一月,甲寅,鄭人大敗戎師。
隱公(經十一)十年
春,王二月,公會齊侯、鄭伯于中丘。
(經十二)夏,翚帥師會齊人、鄭人伐宋。
(經十三)六月壬戌,公敗宋師于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
(經十四)秋,宋人、衛人入鄭。宋人、蔡人、衛人伐戴。鄭伯伐取之。
(經十五)冬,十月壬午,齊人、鄭人入郕。
隱公(傳十一)十年,春,王正月,公會齊侯、鄭伯于中丘。癸醜,盟于鄧,為師期。
(傳十二)夏,五月,羽父先會齊侯、鄭伯伐宋。
(傳十三)六月戊申,公會齊侯、鄭伯于老桃。壬戌,公敗宋師于菅。庚午,鄭師入郜;辛未,歸于我。庚辰,鄭師入防;辛巳,歸于我。君子謂鄭莊公於是乎可謂正矣,以王命討不庭,不貪其土,以勞王爵,正之體也。
(傳十四)蔡人、衛人、郕人不會王命。秋,七月,庚寅,鄭師入郊,猶在郊。宋人、衛人入鄭,蔡人從之伐戴。八月壬戌,鄭伯圍戴。癸亥,克之,取三師焉。宋、衛既入鄭,而以伐戴召蔡人,蔡人怒,故不和而敗。
(傳十五)九月戊寅,鄭伯入宋。
(傳十六)冬,齊人、鄭人入郕,討違王命也。
隱公(經十一一)十有一年
春,滕侯、薛侯來朝。
(經十一二)夏,公會鄭伯于時來。
(經十一三)秋,七月壬午,公及齊侯、鄭伯入許。
(經十一四)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隱公(傳十一一)十一年,春,滕侯、薛侯來朝,爭長。薛侯曰:「我先封。」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後之。」公使羽父請於薛侯曰:「君為滕君辱在寡人,周諺有之曰:『山有木,工則度之;賓有禮,主則擇之。』周之宗盟,異姓為後。寡人若朝于薛,不敢與諸任齒。君若辱貺寡人,則愿以滕君為請。」薛侯許之,乃長滕侯。
(傳十一二)夏,公會鄭伯于郲,謀伐許也。鄭伯將伐許。五月,甲辰,授兵於大宮。公孫閼與潁考叔爭車,潁考叔挾輈以走,子都拔棘以逐之。及大逵,弗及,子都怒。
隱公(傳十一三)秋,七月,公會齊侯、鄭伯伐許。庚辰,傅于許。潁考叔取鄭伯之旗蝥弧以先登,子都自下射之,顛。瑕叔盈又以蝥弧登,周麾而呼曰:「君登矣!」鄭師畢登。壬午,遂入許。許莊公奔衛。齊侯以許讓公。公曰:「君謂許不共,故從君討之。許既伏其罪矣,雖君有命,寡人弗敢與聞。」乃與鄭人。
(傳十一三)鄭伯使許大夫百里奉許叔以居許東偏,曰:「天禍許國,鬼神實不逞于許君,而假手于我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億,其敢以許自為功乎?寡人有弟,不能和協,而使糊其口於四方,其況能久有許乎?吾子其奉許叔以撫柔此民也,吾將使獲也佐吾子。若寡人得沒于地,天其以禮悔禍于許,無寧茲許公復奉其社稷,唯我鄭國之有請謁焉,如舊婚媾,其能降以相從也。無滋他族實偪處此,以與我鄭國爭此土也。吾子孫其覆亡之不暇,而況能禋祀許乎?寡人之使吾子處此,不唯許國之為,亦聊以固吾圉也。」及使公孫獲處許西偏,曰:「凡而器用財賄,無寘於許。我死,乃亟去之!吾先君新邑於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孫日失其序。夫許,大岳之胤也。天而既厭周德矣,吾其能與許爭乎?」君子謂鄭莊公於是乎有禮。禮,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後嗣者也。許無刑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處之,量力而行之,相時而動,無累後人,可謂知禮矣。
隱公(傳十一四)鄭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雞,以詛射潁考叔者。君子謂鄭莊公「失政刑矣。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無德政,又無威刑,是以及邪。邪而詛之,將何益矣!」
隱公(傳十一五)王取鄔、劉、蔿、邘之田于鄭,而與鄭人蘇忿生之田:溫、原、絺、樊、隰郕、欑茅、向、盟、州、陘、隤、懷。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鄭也——恕而行之,德之則也,禮之經也。己弗能有,而以與人,人之不至,不亦宜乎?
隱公(傳十一六)鄭、息有違言。息侯伐鄭,鄭伯與戰于竟,息師大敗而還。君子是以知息之將亡也——不度德,不量力,不親親,不徵辭,不察有罪。犯五不韙,而以伐人,其喪師也,不亦宜乎?
隱公(傳十一七)冬,十月,鄭伯以虢師伐宋。壬戌,大敗宋師,以報其入鄭也。宋不告命,故不書。凡諸侯有命,告則書,不然則否。師出臧否,亦如之。雖及滅國,滅不告敗,勝不告克,不書于策。
隱公(傳十一八)羽父請殺桓公,將以求大宰。公曰:「為其少故也,吾將授之矣。使營菟裘,吾將老焉。」羽父懼,反譖公于桓公而請弒之。公之為公子也,與鄭人戰于狐壤,止焉。鄭人囚諸尹氏。賂尹氏,而禱於其主鍾巫。遂與尹氏歸,而立其主。十一月,公祭鍾巫,齊于社圃,館于寪氏。壬辰,羽父使賊弒公于寪氏,立桓公,而討寪氏,有死者。不書葬,不成喪也。
左傳桓公
桓公(經一一)元年
春,王正月,公即位。
(經一二)三月,公會鄭伯于垂,鄭伯以璧假許田。
(經一三)夏,四月丁未。公及鄭伯盟于越。
(經一四)秋,大水。(經一五)冬,十月。
桓公(傳一一)元年,春,公即位,修好于鄭。鄭人請復祀周公,卒易祊田。公許之。三月,鄭伯以璧假許田,為周公祊故也。
桓公(傳一二)夏,四月丁未,公及鄭伯盟于越,結祊成也。盟曰:「渝盟,無享國!」
(傳一三)秋,大水。凡平原出水為大水。
(傳一四)冬,鄭伯拜盟。
(傳一五)宋華父督見孔父之妻于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艷。」
桓公(經二一)二年
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
(經二二)滕子來朝。
(經二三)三月,公會齊侯、陳侯、鄭伯于稷,以成宋亂。
(經二四)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納于太廟。
(經二五)秋,七月,杞侯來朝。
(經二六)蔡侯、鄭伯會于鄧。
(經二七)九月,入杞。
(經二八)公及戎盟于唐。
(經二九)冬,公至自唐。
桓公(傳二一)二年,春,宋督攻孔氏,殺孔父而取其妻。公怒,督懼,遂弒殤公。君子以督為有無君之心,而後動於惡,故先書弒其君。會于稷,以成宋亂,為賂故,立華氏也。宋殤公立,十年十一戰,民不堪命。孔父嘉為司馬,督為大宰,故因民之不堪命,先宣言曰:「司馬則然。」已殺孔父而弒殤公,召莊公于鄭而立之,以親鄭。以郜大鼎賂公,齊、陳、鄭皆有賂,故遂相宋公。
(傳二二)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納于太廟,非禮也。臧哀伯諫曰:「君人者,將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猶懼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孫——是以清廟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鑿,昭其儉也。袞、冕、黻、珽,帶、裳、幅、舄,衡、紞、纮、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厲、游、纓,昭其數也。火、龍、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鸞、和、鈴,昭其聲也。三辰旗旗,昭其明也。夫德,儉而有度,登降有數,文物以紀之,聲明以發之,以臨照百官。百官於是乎戒懼而不敢易紀律。今滅德立違,而寘其賂器於太廟,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誅焉?國家之敗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寵賂章也。郜鼎在廟,章孰甚焉?武王克商,遷九鼎于雒邑,義士猶或非之,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於太廟,其若之何?」公不聽。周內史聞之曰:「臧孫達其有後於魯乎!君違,不忘諫之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