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十六五)勝自厲劍,子期之子平見之,曰:「王孫何自厲也?」曰:「勝以直聞,不告女,庸為直乎?將以殺爾父。」平以告子西。子西曰:「勝如卵,餘翼而長之。楚國第,我死,令尹、司馬,非勝而誰?」勝聞之,曰:「令尹之狂也!得死,乃非我。」子西不悛。勝謂石乞曰:「王與二卿士,皆五百人當之,則可矣。」乞曰:「不可得也。」曰:「市南有熊宜僚者,若得之,可以當五百人矣。」乃從白公而見之。與之言,說。告之故,辭。承之以劍,不動。勝曰:「不為利諂,不為威惕,不泄人言以求媚者,去之。」
(傳十六五)吳人伐慎,白公敗之。請以戰備獻,許之,遂作亂。秋七月,殺子西、子期于朝,而劫惠王。子西以袂掩面而死。子期曰:「昔者吾以力事君,不可以弗終。」抉豫章以殺人而後死。石乞曰:「焚庫、弒王。不然,不濟。」白公曰:「不可。弒王,不祥;焚庫,無聚,將何以守矣?」乞曰:「有楚國而治其民,以敬事神,可以得祥,且有聚矣,何患?」弗從。
(傳十六五)葉公在蔡,方城之外皆曰:「可以入矣。」子高曰:「吾聞之,以險徼幸者,其求無饜,偏重必離。」聞其殺齊管修也,而後入。白公欲子閭為王,子閭不可,遂劫以兵。子閭曰:「王孫若安靖楚國,匡正王室,而後庇焉,啟之愿也,敢不聽從?若將專利以傾王室,不顧楚國,有死不能。」遂殺之,而以王如高府。石乞尹門。圉公陽穴宮,負王以如昭夫人之宮。
(傳十六五)葉公亦至,及北門,或遇之,曰:「君胡不胄?國人望君如望慈父母焉,盜賊之矢若傷君,是絕民望也,若之何不胄?」乃胄而進。又遇一人曰:「君胡胄?國人望君如望歲焉,日日以幾,若見君面,是得艾也。民知不死,其亦夫有奮心,猶將旌君以徇於國;而又掩面以絕民望,不亦甚乎!」乃免胄而進。遇箴尹固帥其屬,將與白公。子高曰:「微二子者,楚不國矣。棄德從賊,其可保乎?」乃從葉公。使與國人以攻白公,白公奔山而縊。其徒微之。生拘石乞而問白公之死焉。對曰:「餘知其死所,而長者使餘勿言。」曰:「不言將烹。」乞曰:「此事克則為卿,不克則烹,固其所也,何害?」乃烹石乞。王孫燕奔頯黃氏。沈諸梁兼二事,國寧,乃使寧為令尹,使寬為司馬,而老於葉。
(傳十六六)衛侯占夢,嬖人求酒於大叔僖子,不得,與卜人比,而告公曰:「君有大臣在西南隅,弗去,懼害。」乃逐大叔遺。遺奔晉。
(傳十六七)衛侯謂渾良夫曰:「吾繼先君而不得其器,若之何?」良夫代執火者而言,曰:「疾與亡君,皆君之子也,召之而擇材焉可也。若不材,器可得也。」豎告太子。太子使五人輿豭從己,劫公而強盟之,且請殺良夫。公曰:「其盟免三死。」曰:「請三之後有罪殺之。」公曰:「諾哉!」
哀公(傳十七一)十七年
春,衛侯為虎幄於藉圃,成,求令名者而與之始食焉。太子請使良夫。良夫乘衷甸兩牡,紫衣狐裘。至,袒裘,不釋劍而食。太子使牽以退,數之以三罪而殺之。
(傳十七二)三月,越子伐吳,吳子禦之笠澤,夾水而陳。越子為左右句卒,使夜或左或右,鼓噪而進;吳師分以御之。越子以三軍潛涉,當吳中軍而鼓之,吳師大亂,遂敗之。
(傳十七三)晉趙鞅使告于衛,曰:「君之在晉也,志父為主。請君若太子來,以免志父。不然,寡君其曰志父之為也。」衛侯辭以難,太子又使椓之。夏,六月,趙鞅圍衛。齊國觀、陳瓘救衛,得晉人之致師者。子玉使服而見之,曰:「國子實執齊柄,而命瓘曰『無辟晉師』,豈敢廢命?子又何辱?」簡子曰:「我卜伐衛,未卜與齊戰。」乃還。
(傳十七四)楚白公之亂,陳人恃其聚而侵楚。楚既寧,將取陳麥。楚子問帥於大師子穀與葉公諸梁,子穀曰:「右領差車與左史老皆相令尹、司馬以伐陳,其可使也。」子高曰:「率賤,民慢之,懼不用命焉。」子穀曰:「觀丁父,鄀俘也,武王以為軍率,是以克州、蓼,服隨、唐,大啟群蠻。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為令尹,實縣申、息,朝陳、蔡,封畛於汝。唯其任也,何賤之有?」子高曰:「天命不諂。令尹有憾於陳,天若亡之,其必令尹之子是與,君盍舍焉?臣懼右領與左史有二俘之賤而無其令德也。」王卜之,武城尹吉。使帥師取陳麥。陳人御之,敗,遂圍陳。秋,七月己卯,楚公孫朝帥師滅陳。王與葉公枚卜子良以為令尹。沈尹朱曰:「吉。過於其志。」葉公曰:「王子而相國,過將何為!」他日,改卜子國而使為令尹。
(傳十七五)衛侯夢于北宮,見人登昆吾之觀,被髪北面而噪曰:「登此昆吾之墟,綿綿生之瓜。餘為渾良夫,叫天無辜。」公親筮之,胥彌赦占之,曰:「不害。」與之邑,寘之而逃,奔宋。衛侯貞卜,其繇曰:「如魚竀尾,衡流而方羊。裔焉。大國,滅之,將亡。闔門塞竇,乃自後逾。」
(傳十七五)冬,十月,晉復伐衛,入其郛,將入城。簡子曰:「止,叔向有言曰:『怙亂滅國者無後。』」衛人出莊公而與晉平。晉立襄公之孫般師而還。十一月,衛侯自鄄入,般師出。初,公登城以望,見戎州。問之,以告。公曰:「我,姬姓也,何戎之有焉?」翦之。公使匠久。公欲逐石圃,未及而難作。辛巳,石圃因匠氏攻公。公闔門而請,弗許。逾于北方而隊,折股。戎州人攻之,太子疾、公子青逾從公,戎州人殺之。公入于戎州己氏。初,公自城上見己氏之妻發美,使髡之,以為呂姜髢。既入焉,而示之璧,曰:「活我,吾與女璧。」己氏曰:「殺女,璧其焉往?」遂殺之,而取其璧。衛人復公孫般師而立之。十二月,齊人伐衛,衛人請平,立公子起,執般師以歸,舍諸潞。
(傳十七六)公會齊侯盟于蒙,孟武伯相。齊侯稽首,公拜。齊人怒。武伯曰:「非天子,寡君無所稽首。」武伯問於高柴曰:「諸侯盟,誰執牛耳?」季羔曰:「鄫衍之役,吳公子姑曹;發陽之役,衛石魋。」武伯曰:「然則彘也。」
(傳十七七)宋皇瑗之子麇有友曰田丙,而奪其兄酁般邑以與之。酁般慍而行,告桓司馬之臣子儀克。子儀克適宋,告夫人曰:「麇將納桓氏。」公問諸子仲。初,子仲將以杞姒之子非我為子。麇曰:「必立伯也,是良材。」子仲怒,弗從,故對曰:「右師則老矣,不識麇也。」公執之。皇瑗奔晉,召之。
哀公(傳十八一)十八年
春,宋殺皇瑗。公聞其情,復皇氏之族,使皇緩為右師。
(傳十八二)巴人伐楚,圍鄾。初,右司馬子國之卜也,觀瞻曰:「如志。」故命之。及巴師至,將卜帥。王曰:「寧如志,何卜焉?」使帥師而行。請承,王曰:「寢尹、工尹勤先君者也。」三月,楚公孫寧、吳由于、薳固敗巴師于鄾,故封子國於析。君子曰:「惠王知志。夏書曰:『官占唯能蔽志,昆命于元龜』,其是之謂乎!志曰:『聖人不煩卜筮』,惠王其有焉。」
(傳十八三)夏,衛石圃逐其君起,起奔齊。衛侯輒自齊復歸,逐石圃,而復石魋與大叔遺。
哀公(傳十九一)十九年
春,越人侵楚,以誤吳也。夏,楚公子慶、公孫寬追越師,至冥,不及,乃還。
(傳十九二)秋,楚沈諸梁伐東夷,三夷男女及楚師盟于敖。
(傳十九三)冬,叔青如京師,敬王崩故也。
哀公(傳二十一)二十年
春,齊人來徵會。夏,會于廩丘,為鄭故,謀伐晉。鄭人辭諸侯。秋,師還。
(傳二十二)吳公子慶忌驟諫吳子曰:「不改,必亡。」弗聽。出居于艾,遂適楚。聞越將伐吳,冬,請歸平越,遂歸。欲除不忠者以說于越。吳人殺之。
(傳二十三)十一月,越圍吳,趙孟降於喪食。楚隆曰:「三年之喪,親昵之極也,主又降之,無乃有故乎?」趙孟曰:「黃池之役,先主與吳王有質,曰:『好惡同之。』今越圍吳,嗣子不廢舊業而敵之,非晉之所能及也,吾是以為降。」楚隆曰:「若使吳王知之,若何?」趙孟曰:「可乎?」隆曰:「請嘗之。」乃往,先造于越軍,曰:「吳犯間上國多矣,聞君親討焉,諸夏之人莫不欣喜,唯恐君志之不從,請入視之。」許之。告于吳王曰:「寡君之老無恤使陪臣隆,敢展謝其不共:黃池之役,君之先臣志父得承齊盟,曰『好惡同之』。今君在難,無恤不敢憚勞,非晉國之所能及也,使陪臣敢展布之。」王拜稽首曰:「寡人不佞,不能事越,以為大夫憂,拜命之辱。」與之一簞珠,使問趙孟曰:「句踐將生憂寡人,寡人死之不得矣。」王曰:「溺人必笑,吾將有問也。史黯何以得為君子?」對曰:「黯也進不見惡,退無謗言。」王曰:「宜哉!」
哀公(傳二一一)二十一年
夏,五月,越人始來。
(傳二一二)秋,八月,公及齊侯、邾子盟于顧。齊人責稽首,因歌之曰:「魯人之皋,憂不覺,使我高蹈。唯其儒書,以為二國憂。」是行也,公先至于陽穀。齊閭丘息曰:「君辱舉玉趾,以在寡君之軍,群臣將傳遽以告寡君。比其復也,君無乃勤。為仆人之未次,請除館於舟道。」辭曰:「敢勤仆人?」
哀公(傳二二一)二十二年
夏,四月,邾隱公自齊奔越,曰:「吳為無道,執父立子。」越人歸之,太子革奔越。
(傳二二二)冬,十一月丁卯,越滅吳,請使吳王居甬東。辭曰:「孤老矣,焉能事君?」乃縊。越人以歸。
哀公(傳二三一)二十三年
春,宋景曹卒。季康子使冉有吊,且送葬,曰:「敝邑有社稷之事,使肥與有職競焉,是以不得助執紼,使求從輿人,曰:『以肥之得備彌甥也,有不腆先人之產馬,使求薦諸夫人之宰,其可以稱旌繁乎!』」
(傳二三二)夏,六月,晉荀瑤伐齊,高無丕帥師禦之。知伯視齊師,馬駭,遂驅之,曰:「齊人知餘旗,其謂余畏而反也。」及壘而還。將戰,長武子請卜。知伯曰:「君告於天子,而卜之以守龜於宗祧,吉矣,吾又何卜焉?且齊人取我英丘,君命瑤,非敢耀武也,治英丘也。以辭伐罪足矣,何必卜?」壬辰,戰于犁丘,齊師敗績。知伯親禽顏庚。
(傳二三三)秋,八月,叔青如越,始使越也。越諸鞅來聘,報叔青也。
哀公(傳二四一)二十四年
夏,四月,晉侯將伐齊,使來乞師,曰:「昔臧文仲以楚師伐齊,取穀;宣叔以晉師伐齊,取汶陽。寡君欲徼福於周公,愿乞靈於臧氏。」臧石帥師會之,取廩丘。軍吏令繕,將進。萊章曰:「君卑政暴,往歲克敵,今又勝都,天奉多矣,又焉能進?是躗言也。役將班矣。」晉師乃還。餼臧石牛,大史謝之,曰:「以寡君之在行,牢禮不度,敢展謝之。」
(傳二四二)邾子又無道,越人執之以歸,而立公子何。何亦無道。
(傳二四三)公子荊之母嬖,將以為夫人,使宗人釁夏獻其禮。對曰:「無之。」公怒曰:「女為宗司,立夫人,國之大禮也,何故無之?」對曰:「周公及武公娶於薛,孝、惠娶於商,自桓以下娶於齊,此禮也則有。若以妾為夫人,則固無其禮也。」公卒立之,而以荊為太子,國人始惡之。
(傳二四四)閏月,公如越,得太子適郢,將妻公而多與之地。公孫有山使告于季孫。季孫懼,使因大宰嚭而納賂焉,乃止。
哀公(傳二五一)二十五年
夏,五月庚辰,衛侯出奔宋。衛侯為靈臺于藉圃,與諸大夫飲酒焉,褚師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