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敷貼溫藥品1第三
  沖和仙膏一名黃雲膏又名仙膏,治冷熱不明者用之,茶酒隨證。
  川紫刻皮五兩重,炒,又名紅肉2;又曰內消赤芍藥二兩重,炒獨活三兩重,炒,不用節白芷一兩重,不見火木臘又名望見消、陽春雪,隨加減,炒用,即石菖蒲
  右五件并為細末,用法詳見於後。
  夫癰疽流注雜病,莫非氣血凝滯所成。遇溫即生,遇涼即死,生則散,死則凝。此藥是溫平,紫判皮,木之精,能破氣逐血消腫;獨活,土之精,能止風動血引氣,拔骨中毒,去痹濕氣,更能與木臘破石腫堅硬;赤芍藥,火之精,微能生血住痛去風;木臘,水之精,能生血住痛消腫,破風散血;白芷,金之精,能去風生肌止痛。蓋血生則不死,血動則流通,肌生則不爛,痛止則不掀作,風去則血自散,氣破則硬可消,毒自散,五者交攻,病安有不愈乎。
  一凡病有三證,治有三法。如病極熱,則此方中可倍加紫荊皮、木臘。少用三品,亦能消散之,但功少遲耳。如病極冷,則此方微加赤芍藥、獨活,亦能活血,而消散之功亦稍遲,而不壞病。
  一如病熱勢大盛,切不可用酒調,但可用葱泡湯調此藥,熱敷上,葱亦能散氣故也。血得熱則行,故熱敷也。如病稍減,又須用酒調,酒能生血,遇熱則血愈生,酒又能行血,遇溫則血愈行矣。
  一瘡面有血泡成小瘡,不可用木臘,恐性枯起藥時生受,宜用四味先敷,後用木臘蓋在上面,覆過四圍,以截助攻之血路。凡敷藥,皆須熱敷,乾則又以元湯濕透之,使藥性濕蒸而行,病自退。
  一如用正方,四面黑暈不退,瘡口皆無血色者,是人曾用冷藥大過,不可便用玉龍,蓋肌未死也,恐藥力緊添痛苦,宜於此方加肉桂、當歸,以喚起死血,自然黑暈退,見功效。血回即除加藥,只以正方取效。
  一如用正方痛不住,可用酒化乳香、沒藥,於火上使溶,然後將此酒調藥,熱塗痛止。
  一流注筋不伸者,可於此方加乳香敷之,其性能伸筋故也。
  一如瘡口有赤肉突出者,其證有三:一是著水,二著風,三是刀破後刀口番突。宜以此方加少南星以去風,用薑汁酒調。其不消者,必是庸醫以手按出膿核大重,又以涼藥涼了皮,以致如此。若投以熱藥,則愈糜爛,此又有口訣焉,宜用白礬、枯朴消,二味為末敷之,次用硫黃摻3之,外服榮衛加對金飲,外貼沖5和。
  一若病勢熱盛者,不可便用涼藥,熱盛則氣血壅會必多,大凍則血退不徹,返凝於涼,故宜溫冷相半用之,血得溫則動,挾涼則散,可用此方加對停洪寶丹,用蔥湯調塗貼。
  一此方乃發背流注之第一藥也,學者當通變妙用,表裹相應,則病在掌握之中。但發背甚者,死生所係,惟此藥功最穩重,終始可恃,决無變壞。若發之輕者,草醫亦能取效,然有變證流弊之患。此無他,發於陰則非草醫之可治矣。豈如是劑兼陰陽而并治,奪造化之神功哉。至如流注一疾,雖不能死人,而十有九為廢疾,廢疾流連,死亦隨之,縱有醫之能愈者,亦必半年周歲之後方見其效。此乃百中之一,然終為殘弱之身矣。惟吾此派仙方,藥奇效速,萬不失一,端有起死回生之效,非有言所能盡述。夫流注乃傷寒之餘毒也,故有表未盡者,餘毒客於經絡,氣血不勻,則為熱流注。所謂醫之能愈者,熱也。熱病少見有表散太過,氣血衰者,餘毒流入勝理,腠理或疏或密,為冷流注。所謂醫之難愈者,也。冷病常多,故傷寒表未盡者,非為熱證而已,其餘毒亦多,為冷證,皆特冷癱如下原於腎虛,故作骨疽。冷則氣愈滯而血愈積,故但能為腫,而不能為膿。若醫者投之以冷劑,則所謂冷其所冷,而陰死於陰,惟有壞爛肉腐,毒氣著骨,而為骨癰,流為廢疾。故曰骨癰者,流注之敗證也。又日骨癰非流注之罪,乃醫者涼劑之過也。夫流者,動也;注者,住也。氣流而滯則血注而凝。氣為陽,血為陰,陽動則陰隨,氣運則血行,吾所以能移流注於他處而散之者,取其能動故也。動則可移,陽既移而動矣,陰豈能獨住而不隨之者乎。是故以獨活引之者,以其性能動蕩氣血也。引之一動則陰陽調和,不能為膿,而散之於所移之處,勢之必然矣。
  一流注在背膊腰腿緊要處,當用此方厚敷患處,卻單用一味獨活末酒調熱塗一路,其盡處以玉龍誘之,此移法也。使血氣趨於他所,聚於無緊要處作膿。又或消之,若已成膿,則引不,急將此藥拔之出毒氣,免作骨疽。庸醫用了涼藥,犯了針刀,使成骨癰,非藥所愈,又待其碎骨出盡方愈。若怯用針刀取之,則用玉龍,治法在後。若正骨出,無治法,副骨出可安。
  一方用白芷、紫荊皮酒調,以內消初生癰腫,名一勝膏。又方只用赤芍、木臘、紫剩皮作箍藥,名三勝膏。
  一方治大人小兒偶含5刀在口,劇斷舌頭,已垂落而未斷,用鷄白軟皮袋了舌頭,用破血丹蜜調塗舌根,斷血卻以蜜調和蠟稀稠得所,調此正方敷在鷄子皮上,取性軟薄能透藥性故也。如在口,溶散勤勤添敷,三日舌接住,方可去鷄子白皮,只用蜜蠟調藥,勤勤敷上,七日全安。學者觀此,則知通變活法妙用,不在師傳之功。如無速效,以金瘡藥參錯治之,尤妙尤妙。
  一治癰腫未成膿,不可便用洪寶丹敷貼頭上,恐為冷藥一冰,血凝不消,不能成膿,反能爛肉,只用此方敷貼,如不消,欲其成膿,卻以玉龍貼癰頭以燥之。次用此正方在玉龍之下,四圍用洪寶丹箍住,以截新潮之血。又若病未甚冰於涼藥者,玉龍之下,不必用此方,止以洪寶丹圍之。
  一如救壞病,未見可用玉龍,只用此方自然穩當,免病人苦。
  一發背初生未成,單用紫荊皮末酒調箍住,自然撮細不開。服藥止用柞木飲子,乃救貧良劑。
  一此方加南星、草烏二味三分之二,熱酒調敷,諸癰可以潰膿不痛。若單玉龍要洪寶丹箍住,不若此法妙。
  一猘犬咬人,單用紫交沙糖調塗,留口,金丹退腫,嚼杏仁置口中,去毒。
  一法加南星、草烏二味,與此方各一半,熱酒調敷,可治久損,至妙至妙。
  一小兒軟節,用此方加軍薑,酒調敷。若初發,只用此方酒調敷,成膿而止。若初發之時,用紫荊皮、木臘,酒調敷,可以必消,切不用洪寶丹。
  一熛疽,心火熱毒也,見於五心,痛不可忍。其狀如泡瘡而血赤,外形雖小,內有熱毒,在心腌者難治,在手足心者可療。然治之須早,稍遲或在心腌則腐肉粉碎,神仙莫醫。凡有此疾,在手心則用洪寶丹,於手心環圍敷之,以截其血,卻用仲和於手心,留口收功。在腳心則用洪寶敷,在腳經交骨四圍一二寸長,以沖和收功如前。
  1品:明刻本無。
  2肉:疑當作『內』。
  3摻:明刻本作『掞』。
  4飲,外貼仲:原作『欠卜占中』,均脫半邊,據明刻本及抄本改。
  5含:和『今』,據明刻本及抄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