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洛大旨—復聖講述
  河圖負于龍馬。洛書呈于元龜。以其所出見在河洛也,故名河圖、洛書;
  圖之出雖以馬龜。象之徵則符運數。蓋天地自然之象。顯于物者也;既出見于物。得聖人解之。以造成人文之始。而易象乃具;
  是河洛二圖者,天地之文顯于物。而用于人者也;
  唯天地之神。能自成之,唯物顯之;唯人用之;蓋合天地人物四者之靈,而後見其功;成其名,以廣其德,著其道,其為物豈可輕言哉?
  觀易象之所本,六經之所仿;百度之所製,一切政教之所創。其為人文之袓,文化之源,固無他物可與方矣!
  圖書之象簡,而包舉天地之間,生成之德,變化之道;
  盡氣數之妙,示形神之全;固以一而賅萬,中而立極,有同易道者矣!
  其所明用,在順自然之序;而推其不息之功,在本生化之原;而溯其不二之道,猶天地之覆載,人物之生育;而莫外于至一至中之極者也。然考其用之大例,有數則焉:
  (一)河圖者;明位之用,位無動也;洛書者,明時之用,時有變也;
  河圖立天地之極,而見其体,是明位不動,有其生成之序也;
  洛書列天地之序,而著其變;是明時之時遷,有其復之情之也。
  二者大例,一体一用;一守中而立極,一循行而不窮;是天地生成始終,道德氣數往復遷變,可見可微者也。
  (一)河圖者;明天地之生成也;洛書者,明萬物之變化也;
  河圖自陰陽二氣之生成,而五行出;洛書自五方之推遷,而九宮見。
  五行為萬物之本,數簡而位定;九宮為萬物之變,數繁而行周;此生化由簡而繁,氣數由正而變之例;
  故河圖之數,自一至十,不离五行,而成生成之母;洛書之數,自一至九,化分無盡,而明往復之理;
  其例如:一六之水,則化為一與六之北,與西北二宮;四九之金,則變為九與四之南,與東南二宮;餘數皆然,雖水火之數不易而位移,火金之數互易而位改;在河圖可名為水火金木,在洛書則稱為四正四偶各宮;
  正猶易之兩儀,一變為四象,再化為八卦;其數已由合而分,其物亦由寡而眾;此天地生化自然之例,而易之所以為易也,若執河圖以釋洛書,則將滯而不通矣!
  (一)河圖者:以數紀二五之本質;洛書者,以數名九宮之循環。河圖不動而自生成,
  洛書以動而形變化;
  河圖象天地初奠,物類自生之時;洛書象萬有具陳。氣數並行之例;
  其合于易,則圖如伏羲之卦,定位明序,而立其極;書如文王之卦,變化錯綜,而推其用;二者各有其所象,亦不外造化自然之理數;
  可徵于物,可驗于形,可候于時令;可證于天地之文,可通于人物之生變遷者也;
  故河圖之象,不易而易,如天地之道也;洛書之象,易而不易,如天地之德也;就河圖推而上之,可明天地之自始;就洛書推而化之,可知萬物之將來;
  而天道以明,人道以建,天人以達,性命斯順;氣數不乖,行止斯定;此易之所以立教,為象天道以定人道者也。
  夫河圖之數變,而洛書之象以成;其屬于天道者,萬物生化自然之象也;屬于人道者,則扶陽抑陰;中極不動,顯仁藏用,中和以成之義也。
  蓋天道遠,人道邇;天道精微,聖人則之;人道明易,眾人能之;必以人道為言,而後眾人可通天道也;
  河圖之屬天道者多,洛書則寓人道;以後天之世,唯以人道為急務也;
  然人生自天命,人道出于天道;非天道之外有人道,乃天道之見于人事,而宜取法者;故名之人道,明人之所當由者也。
  道路也;由之則可行;人生猶行路也,由道則全其生;大則治平之功,小則孝弟之事;遠則聖賢之德,近則日用之常;皆必由是而達焉。此人道之所以為重,而次于天道,以先于天道者也。
  洛書之象,由河圖而變;即由先天而為後天,亦即由天道而入人道;此可徵之于其數也。
  五行云者,非僅指水火木金土也,凡物與事之同列而有五者,皆是;亦如兩儀也;故在時,有春夏秋冬四季也;在地,有東南西北中央也;在人,有心肝脾肺賢也;在味,以酸鹹辛苦甘也;在音,有宮商角徵羽也;在德,有仁義禮智信也;在倫,有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也;其類正多,要皆五行也。
  行者,言其周流往復循環而行,不相害也;故一年四時象之,年以四時成歲,而土旺于四季;
  如河圖以水火木金定四方,而以五十之土立中極也;至洛書則方之四者變八,中之五者終不移;
  則可知天道之行,有化少為眾,變合為分之例;而中極不易也。去其十者,抑陰而扶陽也,顯仁而藏用也;此即人道所始仿也。
  人之于生,有德業焉,有事功焉;不得徒生也。故天命之性以成其德,仁是也;天賦之知以立其功,智是也;
  人之以仁成性,則道成而生全;以智立功,則事成而名貴;
  二者人之所以為人也,然必顯其一;而藏其一,以合乎洛書之象,而契乎天地之德;若不能顯仁藏智,則有功無德,失主之本;
  若不顯仁而徒用智,則反未為本;离性日遠,去道日甚;不獨無以全生,必反因以賈禍;
  蓋智者,用也,末也,必有本体為之先焉;失其仁而唯智是尚,是舍本逐末,失體求用;無根之花,無源之泉,何以自全而成用哉。
  用者,言有所用也;有所主宰而後成其用也,非獨用可成功者;
  故顯仁藏用,示天地之道;必先立德,明人道之本;必先脩已,其與中極不易之義;
  為易教並重者也。仁之德,即生成也;天地以生成為本,故人以仁為先;
  仁、人也;有仁斯有生,安有忘其仁,而能生者?即安有忘其生,而能致用也?故用者,為仁用也;為用以成其仁也。
  分言之,則有諸德之名;約言之,即仁也;用之屬智,亦為仁也;苟無仁,何以名其智哉?譬如其生且不省者,焉得為智?此夫子有予智不能中庸之歎也!
  河洛二圖所重,在變化之例;洛書者,河圖之變;河圖者,天地之變;
  河圖以二氣之變,而五行出;洛書則五行之變,而九宮分;此易見者也。其中微妙難知者,則五行之數,本二氣之數;
  而九宮之數,即五行之數;推之則萬物之數,莫非九宮之數,亦莫非五行之數,二氣之數也,
  溯而上之,則九而五而二,歸于太極之一;推而下之,則五而九,至于萬物,以達無窮;一本而萬殊,萬殊歸于一本;
  如布之經緯,網之綱目;其為數殊,為絲一也;故自太極以至無窮,為數雖殊,為氣無二;而數之殊者,非殊數也;
  數之自加減乘除也。故數殊而不殊,雖由萬物至于無窮,仍不外此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之數;不過有其分合變化而已。
  故數之殊者,數自殊之;非數外有數,則由氣之不二也;
  因氣不离陰陽,雖有錯綜生化之殊,仍不失其為陰陽;故氣無殊,數無殊;數以紀氣,氣之所至則數成,數之所見則氣達,氣數無殊用也;
  河洛者,明氣數之用,示天地萬物之始終也;果明其變例,則天下之氣數;皆可推而知之;以其用因變而後見也。
  設無所變。即無所用;果無變無用,天地已歸澌滅;更何河洛之圖存哉?
  唯其變多則用神,用神則天地無極;人物無盡,莫不在氣數之中;即莫能出此圖象之外,而後河洛二圖,乃為人之所必明,世之所必重者矣!
  河圖與洛書異同之處,即氣數變之跡,與天地萬物生化之例;其所列雖僅此九宮之位,五行之名;而其類推,可至無盡;欲明其變,可就易象證之也;
  所須知者,河洛之變何自來?其氣數分合何所本?此則求明天地生成之序,人物生化之數,所必留意者也;茲試論之:
  洛書之數,因河圖而來;即萬物之生化,本天地五行所出;如五行生自二氣,即天地也;已見河圖。而九宮變自五行,即五方金木火水土也,
  則見洛書;而九宮云者,非言九物,或九事也;以數盡于九,九宮足以包數之全;天下之物,盡在九數中,則莫逃乎九宮之外;
  故九宮者,萬物萬事之所隸屬,而萬數之所循環者也。
  無論生化之無盡,所推所衍,莫不盡于九數之中;由九而內則返于一,由九而外,則推至無量數;數雖無量,仍不外此九也;
  乾之用九,已盡天下生生之道;而大衍之用四十九,已極天下往來之數;
  其曰:大衍者,由中數之五,而十倍之也;衍者、推衍者:推其數之所至,而足以包舉一切數;故曰:大衍。
  以數之老陽在九,老陰在六;六九五十四,去中五,而得四十九;
  即大衍之用,此亦河圖洛書所有之數也;以其數之重在變也,則河圖之象變為洛書,所始在金火互易位也;
  以金之九,為先天數;若已變,則屬火;离代乾用,离為火;而乾為金,故其位隨乾离而易;此易見者也。其間尚含深意,即以數之成,乃因氣之行;氣之行也,非置于一方而不動,必周流八方而無息;以位言之,則河圖之火與水對,金與木對;
  數隨五行之氣,而定其方,無所易也;若以時言之,則洛書北方之一,與東方之三,一屬太陽,一屬少陽;
  而後南方易以九,西方易以七;亦一太陽,一少陽;其位互易,而後正對;以其氣之既行,不復如河圖之初生也。
  河圖之氣,以陽生陰,以陰繼陽;故陽老于西方之九,而陰四繼之;陰老于北方之六,而陽一承之。陰陽互根于定位,而相得以合,而生成之功乃見,此其以氣之初生為象也;
  若在洛書,則陰陽已分,二氣環行;行者有序,太少必對;是以北方之一,南方之九;一始一終,皆太陽;東方之三,西方之七;一生一成,皆少陽也;
  陰氣亦然,東北之八,西南之二,皆少陰;西北之六,東南之四,皆少陰;兩兩相當,以周行于八方;而成一陰一陽之道,遂不可不易其南西金火之位也。
  此例可以一歲證之,春與秋對,冬與夏對;一寒一暑,相當其令;而一歲之氣,周而復始,如環無端,此其用之可明者也。
  故洛書之象,象後天已定之氣數;陰陽迭興,數位周流;以成其往來不息之德,不獨歲令然也;即一人之生,一日之晝夜;無不如是,皆以循環為率;此即洛書以明變化之用為象者也。
  且數之既變,有數例焉;陽之合陽,則反為陰;陰之合陽,則化為陽;故二陽相遇,則成陽中陰;二陰相遇,亦為陰中陽;
  此在太少之外,更有陰陽也。是一與九對而成十,則九為陽。一為陽之陰;
  三與七對亦成十,則三為陽,七為陽之陰;陰數亦然。故四隅陰數,東北西南為陽,相對為陰;
  其所以然者,合則變,分則化也;後天之數多雜,無純陽純陰之物。以其不能生化也。
  洛書之數,參伍錯綜,各有其分合之用;故變化無盡,不獨火金之易;即二八之易位,亦其例也;
  天地生成,全依此陰陽之摩盪;而後萬物生化。世界悠久,以迄無窮,此所謂造化之機也。其行也,則以往來為則,循環不已,以成其生生不盡之功;
  即至誠無息之德也。故氣之陽者陰之,陰者陽之;天者下之,地者上之;左者右之,右者左之;相互以生,相交以成;不獨金火之互換也;
  故東南西北,四方之序;不似河圖,自一至九,九宮之數;不同五行,而後見後天之道,明世間之數。
  如河圖始于北,而洛書首東;河圖陰逆陽順,以一系行;洛書均分二系以往復,此皆二者同異,可資考證者也;
  蓋先天之象,由無入有;其始生也,因氣之動;後天則已生成之後,萬物隨之生化;
  氣之流行不息,數以變化不窮;其所以異者,皆自氣合之;而氣者,內徵于道,即理也;外徵于象,即數也;理數之間,不可過求其跡,以有神也;
  神御其用,故天地有主宰之數不易;而神不可測,以其微也;是陰陽之事,不可實之以物也。唯神通之,氣感之;固聖智之事也。
  以易言之,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言非易明也;而氣數之常變,吉凶生焉,禍福降焉,則盡人所當知也。
  故逢其合,適其宜;去其逆,塞其空;為趨吉凶之道,不可不講;此數雖止于九,而用可千萬;物雖止于五,而道將無窮;
  如水之數,遇金而旺,遇火而尊,遇木而退;遇土而死;其道有窮通也;他行皆然;以數合之而自卜之,則吉凶無遁情,禍福有定數;不必求之人也。是故數之為用,
  合道明生者也;知數知生,順數順道;其所指者義精意切,惜乎人之不講,而不明聖人立教之旨,斯可慨矣!
  宗聖講述———曾子
  古時象數,悉本河圖、洛書,是為易象之源。河圖負于龍馬,洛書呈于文龜;皆天地自然之象數,而聖人則之以演易;
  蓋所由來者遠矣!在天成象,在地成文,天地之象數,即由天地自呈于人前;神道之感應,為人道所昭彰;
  固上世常見之事。以地天猶通,神人時契;人習于道,無不通神;則神亦降其靈,資人以智,發人以道,非可異也;故圖書出,而人文以創;
  天地之道見,而人道以明;人之有文化教育,皆始于天地自然之象數文章;雖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而溯源探本,則有所自矣!
  故圖書者,易象之袓;欲明易象,必明圖書;如木本水源,不得其故;則枝流莫可究詰,是以夫子曰:“五十學易”,言由圖書以窮象數也。天五地十,五十為天地中心;
  天之道由此見,人道由此立。故五十為圖書之中數,猶易之太極也;太極在數曰一,在位曰中;在性曰至善,在氣曰純陽;為無始之始,萬有之宗;老氏之天下之母,即指此也;而其大包無外,廣盡萬類;故屬天地之中,亦天地所自成也。
  數雖自一至九,而其宗則五與十;五十分列,則乾坤定位;五十合用,則大衍成形;故曰五曰十,或五十,皆數之本体,其化則用也;
  乾用九,坤用六,九六為乾坤之用;乾數極于九九,坤數包于六六;
  人之數七,艮也;其數盡于七七,此大衍之用四十九,指人道也;天地之道,由人而明;天地之數,由人而用;故大衍之數,以七七為用;而天地之數在其中矣。合則成用,分則為位;交錯則變化生,乘除則盈虛見;而其本始,莫外乎圖書之數也。
  河圖、洛書之象數,為自然象數;易之象數,則本圖書而推其變化之象數也;易與圖書有同異;但天地象數,終不外圖書所有者;
  至其變化,雖推之無盡,仍不能有違于圖書之例;則由天地生成之數定,不可越也;自上而下,則二五賦形,而萬物以生;自下而上,則萬有歸一;由形返神;
  故圖書之數始一終九,五十在中;而二氣五行備具。其化生萬物,則以用言;以二五互交,推演為數;所謂二五搆精是也。
  故其數陽五陰五,陽以順行,陰以逆行;相交以生,相克以變;而孤陰獨陽,則不生不變;
  易以乾坤交用,坎离相制;以成生克,而形變化;由數之用言,則陽者,一三七九順行,始一終九,其位在西;陰者,四二八六逆行,始四終六,其位始于西北;
  陽以九終交陰六,故陽數用九;陰數用六,九六相終始循環以生成變化;而五十主于中央,為天地中極;萬物樞紐。
  此圖書象數之大概,即為易所本者;乾之用九,坤之用六;即準河圖之陰陽數也。
  觀河圖所列之數,作為環形;則一三七九,由北而東而南而西;而四二八六,則自西北而西南而東南而東北;亦環而終始,唯五十在中焉。
  洛書亦然,不過其用有異,由方圓不同也;由北之一,東之三,則以接西之七,南之九,皆陽數也;其陰數,則西北六,東北八,西南二,東南四;亦由東南之四,西南之二,接東北之八,西北之六,相環以終始,正如河圖;而五在中焉,
  其不同者,圖屬先天,書屬後天;一体一用,一位一成,一位一時。
  故洛書之數,以相交而行;而河圖則相貫也。洛書之位,以東南與西北易數,而河圖則順逆依序也。
  孚佑帝君疏述
  河圖之數,本于天地生成之象;蓋自無入有,首為太極;一氣既動,兩儀以分;兩氣相盪,五行以具;
  故河圖象之,其數自一至十;分為陰陽,陽奇陰偶,各得其半;而生化之本,必基于二氣之和;五行之分,即由于陰陽之變;其生化也,以一陰一陽相合而成;
  乃于是數中,以陰合陽,以陽合陰;天生則地成之,地生則天成之;故一至五為生數,六至十為成數;生成二數,各居陰陽之半;
  如將籌比算之,自左設陽籌,右之陰籌;則左數為一三五七九,右數為二四六八十,左右各半也;更將其配合之,為左設生數,右設成數;則左為一二三四五,右為六七八九十,亦各半也;皆以相得而合,而後有物生焉。
  故自左之一陽,合右之六陰,而水生成;左之三陽,合右之八陰,而木生成;自右之二陰,合左之七陽,而火生成;自右之四陰,合左之九陽,而金生成;更餘陽之五,合陰之十,而土生成,此為五行生成之次序也。
  其生與成,恰為相當之位;故其數相得,如一居左首,六居右首;
  故恰相得,猶子與午對也;是為配偶之定例也。因其位相當,而數相得;始有合,而見其生成之功;
  此一六居北,二七居南;三八居東,四九居西;五十居中,以既合而後同居;亦如人之夫婦也。故其位之相配以次,數之相得以序;
  雖有一二之殊,卻非父子,而為兄弟,不得視為水生火也。
  然五行之數,亦為二氣之量數;如一六為水生成數,亦即水之量數;以陽一陰六,為其分也。其所差五數者,係以五之前為生數,即生氣;
  其氣能生不主成,而成氣必自五以下;猶之日與夜也,非至日落,不得為夜;以生氣未盡,不見成氣;
  故一必與六合,不能與二三四五合也;一六既合,其次則屬二與七;二為陰,七為陽;二屬生,七屬成;陽多陰少,乃為火之成分;亦如水之一六合也,以下皆同。
  蓋五行之數字,包括數義;一示陰陽之成分,一示生成之先後次序,一示五行之量數,一示二氣之分合總數,一示二五之化成原數也;
  其義甚廣,而無不相通;實天地間至數,不得移易者也;如天一地二,謂之為陽陰次序可,謂之為天地氣分量數亦可;
  論五行生成,則次序也;論五行成分,則量數也;論生成次序,兼示陰陽量數;而以紀二五之精氣所行,與天地之形氣所積,莫不一致。
  故河圖總數五十五,即由一六、二七、三八、四九、五十、相加之積;其屬天者二十五,即陽數之積;為最清輕之神,故居上而名天;
  其屬地者三十,即陰數之積;為重濁之精氣,故居下而名地;其實一陰一陽耳。其所間所差者五,此為元氣之未化者,雖在天地之中,卻非五十五數之內;
  蓋可以名而無名,可以數而無數;故為中氣,即陰陽之間所差之數,然先天初見生化,無序可紀,無量可數;有差而無差,有積而無積;蓋以陽陰之異,祇在動靜之間;
  原同一氣,因其動靜,而後有始數可知;然未遽定也,必待五行次第生成;五十五數確定之後,始知其屬天者幾,屬地者幾;不可以後天之數。名先天之氣。
  先天祇一團渾然之氣,分之為二;始為兩儀,然無量可數也;其為量者,乃五行生成之後,因而量之,始有其名;
  當初生之時,祇宜名曰:一陰一陽之化合;一、一也,六、亦一也;二、一也,七、亦一也;
  推之二十五與三十,初無異量,皆屬同氣;不過既分已久,生成已見;其氣已化,其行漸成;而後前之一中,變為有數可紀,有量可量;
  如一六既成水,始有水成分可言;蓋以陰陽之偏,遂生差異之數;如冷與熱,升降異也,輕與重,上下殊也;
  于是有量有數,可以別其為何物;而物則因之更生他物,氣亦因之更化異氣,此後天數有一定者也。
  要知先天後天之分,本無多異;異者一有定,一無定;一有名有形,有象有數,故有定;一無名無形,無象無數,故無定;
  而介乎先後天之間,為初見生化之跡者;則可有可無之間,或定或否之類也;其象數,以上言之,先天也;以下言之,後天也;
  故其象數可量而不可量,可紀而不可紀;此以在上下之中,有無之界;如數之一,如位之中,如物之極是也。
  河圖之數亦如是,其數屬後天之始,其象屬初生之物;其氣仍純,其數仍簡,乃能為一切之母;故天地數止于十,而積之成五十五;其中之五十二數,即代示五十全數;而最中之五,即代示先天之中氣;
  先天中氣,本無五名;而名之五者,即由後天之五也;後天之五,亦主眾物,居中央,與先天同;故以其名先天之中氣。且因天地各五數,其積之差亦五,而生成之中數亦為五,天地之中心亦為五;故五者先後天之中位,亦先後天之中極;五為至中數,
  由其序言之,命曰一;由其量言之,命曰五;由其位言之,命曰極;由其方言之,命曰中;皆此數也。
  故五者賅先後天之氣數,而獨立于其中者;且通先天中氣,立後天中極;謂之先天可,謂之後天亦可;以在後天直名曰土,實則土應有三個五;
  今僅曰中五者,即暗指先天之中氣矣!先天中氣,本無可名,無定居,無定方,無定形,無定數;而以五名之,以土位之,則以後天為主也,然此中氣,先後天同,而舉土亦可以代示中氣;因在後天五行,皆依于土而後成形;若無土,即無水火木金之質可見;
  是五行必賴土以成物,亦猶人物必賴中氣以為生;其義同也。
  如河圖中五,視為後天之數,則屬五行土之生數;若視為先天之氣,則屬中極之氣;故由河圖一變為洛書,僅留此中五不移;由河洛一變為八卦,則連此中五亦隱;所謂:“易無體”,即隱此中五;而將土之成數,暗附于四方,與洛書同;此皆示中極之地,為先後天中氣所在;而先後天所以變,而不离其宗;生化,而不失其本;皆賴有此中五也。
  故天地之差止五,而大衍與天地之積之差亦五;此五彼五,與先天之中氣,後天土之生數,皆二而一也;
  能通而一之,始能明生化之源,造化之機;天人之道,道器之途;莫不豁然貫通焉!夫子講義,特提出此五,以為讀者告,其旨至深切矣!
  先天之氣,無形無名,因其動靜而後生成五行;故生之數五,成之數五,合為十;
  猶先天之一也。先天之一分為十,又分為陰陽各半;更由其生成次序,分為生成各半;故生之初為一屬陽,其次為二屬陰;其次為三為四為五,以奇偶而分屬陰陽;皆生之數也,然生者初見之氣,必賴成者而後成物;
  故初成者六,屬地陰;其次七,屬陽;其次八九十,亦以奇偶而分陰陽,其次序恰與生數相得;故一與六合,二與七合,三與八合,四與九合,五與十合;
  而其生或成,亦以陰陽各得其一為序;故一六為水,則陽生而陰成之;二七為火,則陰生而陽成;其下木金亦然。至五與十,又屬陽生陰成;
  則陽占生者多之,陰居成者眾;以此為後天生化之大則,即必先陽而後陰也。
  此生成之次序共五,而陰陽不等,其意實為深微;果將此中數提出,而不與四方之數並列,則陰陽始平。
  土雖為五行之一,且居生成之終;卻能獨承先天之氣,而為後天之根;其兼備五行之數,合陰陽之德者,實有自也;
  故自五行生成之後,其數已定,其量始明;而其為二氣之差,亦恰此五;因其兼備先後天之氣,而包含陰陽之德;恆能齊所不齊,足所不足;而在後天之五,等于先天之元氣;
  作陰陽之中樞,物所資生,人所資育,初無限量;故在河洛之象,獨以之置于中央,而不與他數並列。
  且陰逆陽順之序,他數皆易其次,獨中五之次不移;明其為後天之極,即先天之精也;
  以數量言,屬後天者,本有多寡之殊,輕重之別;在先天則無殊無別,以皆一氣也;
  後天之異,而必求其同,則亦唯此五是賴;其所差者亦恰是此五數,果欲齊其不齊,足其未足,亦唯以此劑之;
  此由後天觀測者也,苟明乎五行生成,原由二氣之有多寡輕重;若其無也,則所生同一物矣!故所生之異,在乎數之不同;而其不同,即所差之五;#六
  如以此中五調劑之,固可齊一;此係後天之例。以一陰一陽,而後為道。
  故河洛之後,變為大衍;其數始齊,若在河圖,猶陽少陰多;變為洛書,則陰少陽多;皆不齊。待易大衍,截長補短,而成各半之數;
  然大衍與河洛所差,亦皆此五數;以其恰合于中數,為陰陽之樞;故少則可加之。多則可減之;以歸于齊一。若其他數,則不得加減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