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和息章第一百三十
(以了孙为主,世应为凭。)
息争处讼宜安静,子旺官衰祸必无。
凡公私之事,俱求六爻安静,则彼此允和而无相拒之心矣!若得子孙旺相,官鬼衰休,则官灾横祸尽皆消释矣!
世应相生奸计少,主实相克变心多。
如我世彼应相生相合,则两相和顺,是非潜解。若世应相克者,则彼此奸猾多生机窍祸,岂易宁乎?
六冲之卦词难息,六合之爻讼易和。
凡推求息之卦,但要相合相生,则两情允协,业冤已释矣!若事欲求息反得六冲之卦、或鬼暗动者,乃是兴发之气象,焉能宁息哉?
鬼发父兴多咭聒,世空应陷永无幸。
若值官鬼发动,父母兄弟兴隆,乃为官府搔扰文牒催摇,倘得世应俱空,则彼此于休公私复矣!
间如发动傍人阻,兄若交重物费多。
卦中两间爻,乃为中证之人,若是发动,必然摇惑阻挠其事。加朱雀,则挑斗是非。加兄弟则诈骗财物。若兄弟不在间爻而发动,亦要破财费力耳。
福化鬼爻忧再举,鬼之子象渐消磨。
子变为官,事恐复发。鬼化作子,讼以全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