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白驹过隙,白云苍狗,沧海桑田。阿莫斯站在绝尘宗的门口,看着凋零的树叶离开树枝,随风飘动,最后被碾碎,融入大地。任何形容时光飞速流逝的词语,都不及一棵梧桐树的春夏秋冬。
  距离北长老的一年之约仅剩一月时间,除去路程,他只有一周的时间用来筹备。阿莫斯如此有恃无恐是因为他有高端交通工具,自行车。北区其余宗派,包括一级宗派天机派已经在半月前启程,这样才不会迟到。
  元老会半年前便下令,此役乃巴比伦建国以来最重要一战,所有宗派必须不留余力,将可战斗人员一律编入序列。若发现有宗派保存有生力量,战胜期间在巴比伦大肆烧杀抢掠,一律诛灭九族。壮年精英们踏上官道,巴比伦瞬间空了盘,街道上只能看到来来回回的女子、老人、孩子。
  阿莫斯曾想,若他是王爷,必定趁两国交战之际,派一股精良之师前来偷袭巴比伦,那样会长驱直入,贯穿南北。可阿莫斯后来又想,巴比伦在紫荆大陆的偏僻处,资源稀缺,经济落后,抢夺这里的地盘可谓自寻苦恼。元老会孤注一掷,将所有壮年男子都派上了战场,定有八成以上胜率。不然偷鸡不成蚀把米,被日不落帝国打一个自卫反击,岂不是得不偿失?
  阿莫斯也曾想留一支全副武装的新鲜血液,在大部队开拔时拿下巴比伦,端了元老会的老巢。可阿莫斯心中总有一个芥蒂,那便是楼兰国与王爷。农村孩子若一辈子没有走出大山,那么种地放羊,盖房娶妻便是他的全部,他会觉得山里的生活一样美妙。但如果他因上学或工作走出了大山,来到大城市,见识了高楼,喝过了咖啡,那么这一生他就不会再想回到那个山沟沟里了。知道越多越痛苦,见识越多越虚荣。阿莫斯自来楼兰国,被王爷逼走他乡实非他所意,总有一天,他要带领部队打回去,拿回他的一切。
  临近启程,阿莫斯总是心神不宁,每天安顿好了训练任务,他便只身去街上游弋。茕茕孑立的背影吸引了众多女子的目光,这些年来,前来提亲的媒妁不敢说踹破门扳,也该敲穿大门了。阿莫斯虽然心狠手辣,但在生活作风方面从未出过问题。尾生抱柱一词比喻坚守信约,但在阿莫斯看来,这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爱情词。专一是阿莫斯的信仰,就像街道两旁的青楼门口,搔首弄姿拉客的小姐与老鸨。
  阿莫斯悠然走过,引得小姐们阵阵惊呼。曾几时,小姐一词还是年轻女士的专利,但现在却与打鸣的动物混为一谈。这是一个柳下惠经过都会双腿发软的地方,阿莫斯却无数次走过,从未涉足。最初小姐们会走上前,热情的邀请他共进盛宴,做一些有趣的游戏,但都被阿莫斯冷冽的眼神生生的打了回去。后来,阿莫斯再经过这条路,小姐们只是远远望着他的背影发痴,再也没有人上前。
  一袭白衣,眉清目秀,眉宇间略带忧伤的阿莫斯从她们面前经过,走入梦中。青楼女子命运多舛,皆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有人曾说,她们好吃懒做,阿莫斯不置可否。当一个没文化没背景的年轻女子,需要养家糊口、供弟弟妹妹念书,还要为年迈的母亲买药时,阿莫斯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工作能满足这些花销。阿莫斯成了很多小姐梦中的常客,或许小姐喜欢阿莫斯,又或许每个小姐的心底都有一个阿莫斯。
  小文就是在这青楼中找到了他的真命天女,不论日久生情,还是日久生情,总之他能得到一份真挚的感情阿莫斯倍感欣慰。离别之际,小文狠心将女子抛弃,女子哭着问他是不是嫌弃我,小文没有说话,头也不回,径直离开。阿莫斯知道,这就是男人爱人的方式,小文害怕自己战死沙场,与其给爱人一个空头的承诺,不如放开她,投入别人的怀抱。
  各种复杂的感情酝酿在阿莫斯的心头,时而烦躁,时而寂落。因为宗派的开拔,青楼中少了欢声笑语,多了哀怨嗔叹。穿过街道,阿莫斯来到了铁匠铺。熟悉的敲打声传来,顿时让他安宁很多。人就是这样,接受新环境能力强,忘却旧记忆能力差。阿莫斯当过学徒,当过老板,也当过宗主,不同的角色让他体验了繁杂的人生,感受酸甜与苦辣。但最快乐的,还是那段与铜锤铁皮,风箱炉火的日子。
  推门进入,铁匠正手握小锤,仔细敲打着卡宾枪的枪托,西蒙正坐在木椅上愣神。阿莫斯看出他的心情不佳,便率先问好。西蒙一愣,见来者是阿莫斯,便说道:“你来了。”阿莫斯点点头,轻声说:“走,我们去后院。”清风吹来,刮起浓浓的火药味,阿莫斯看着遍地的魔粉,感触颇深。二人眼神相交,彼此点头。这一年,阿莫斯与西蒙疯狂上演,量产枪支与弹药,准备在接下来的战斗中一炮而红,
  启程的前两天,阿莫斯在宗中开了全体大会。所谓全体大会,阿莫斯不过说了这么一句话:“两天后启程,大伙回家道别吧。”阿莫斯遣散了食堂,解约了工人,有医生为了高薪酬还是随大部队上了战场。铁匠铺关了门,里面只剩黝黑的火炉与尘封的记忆。阿莫斯斥巨资从日不落帝国中采购回玄机袋,全部装配到了部队中。阿莫斯的家底,全部投入到了这次战争中。不成功,便成死人。其余宗派的驻地皆有人留守,但绝尘宗却空了场。元老会孤注一掷,阿莫斯也会破釜沉舟,一旦攻入日不落帝国,那么巴比伦将与他再也无见面之缘。
  临别前的两日,就如同期末考前的两日,看得见,抓不着。两日匆匆而过,第三天是出发的日子。清晨,肃杀之气从绝尘宗大院中飘出,二百名身着陆战迷彩服的绝尘宗弟子身背卡宾枪,腰别54手枪,大腿裤带中还插着匕首,阿莫斯与他们装备相同,站在众弟子的最前方。环视一周,阿莫斯开口,字字珠玑:“绝尘宗曾是叱咤风云的一级宗派,但因各种原因衰落至今。我肩负大家的期望与我的梦想,深感沉重,但我会努力完成。战争虽然残酷,但我们更残酷,我们要让弟子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狠厉,要让绝尘宗的名字传遍紫荆大陆。废话不多说,出发!”
  一声令下,面色凝重的二百名弟子井然有序的骑上自行车,以小队为编制,跟在阿莫斯等人的身后,轰轰烈烈的上了官道。二百辆自行车轰轰烈烈,浩浩汤汤,犹如脱缰的野马,又如决裂的大堤。二百辆飞骑所到之处人鬼避之,阿莫斯在队伍的最前方,他突然想脱掉衣服,愤怒的大喊:谁能挡我!
  弹药枪械放于玄机袋中,其余辎重皆由自己背负。二百辆自行车飞速前行,带起漫天黄沙,迷呛了沿途其余宗派弟子的眼睛和鼻腔。他们只能看着越走越远的车队,一边大妈混蛋,一边暗自羡慕。不行接近两个月的路程,绝尘宗二百名弟子只用了两周便顺利到达。“不愧是领头羊!”
  北长老肤如皱纸,纹络是阳光照射不进的幽谷。
  一周后,巴比伦所有宗派战斗弟子集结完毕。上次参加会议的是宗派代表,这次到场的可是全部弟子。阿莫斯甚至从拥挤的人群中看到了抄着菜刀的弟子,菜刀既能做饭还能杀敌,此乃战争必备物品。各宗派派服花枝展昭,各占风骚,但最拉风的还是阿莫斯的绝尘宗,一身陆战迷彩服,精神、威严。经过短暂婚乱后,元老会出力整合,巴比伦的部队终于初见规模。
  东西南北中五大长老明里团结,暗中分裂,谁也不服谁,相互制衡。五个长老各领一区,正在为集火还是分散整个不休。若集火攻击一点,力量虽强,但日不落帝国定会倾全力防御,这样就会造成战局僵持,久攻不下,形成拉锯战,异地作战的巴比伦辎重少,自然吃亏。若分散火力,攻进城池,以一区人马对抗日不落帝国中几万部队,显然是鸡蛋碰石头。巴比伦五区相加,不过十万人,几年前阿莫斯亲眼见过日不落帝国的八十万铁骑。北长老那日告诉他,八十万铁骑早已消散在空气中。
  战争是残酷的,儿女情长在这行不通。绝尘宗的二百精英不一定能存活,就连他自己也是这样。巴比伦十万大军不知要泯灭多少,长老们的眼中没有生死,只有利益二字。自古成大事者皆是心狠毒辣,感情淡漠之人,阿莫斯自认做不到,但他必须要适应。
  亲兄弟在战场受了伤,为了完成任务与自己的存活,你不能将他背起,而是送他一颗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