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千岚力竭昏睡,洛云依没带着他远走,只在龙州外的海域,落居暂住。
  他已经苏醒了,没有必要停在一个地方静养。
  又不是伤残,他不需绑成粽子,放倒在床榻上养伤。
  两人一商量,迟早要去幻州参与反攻,不如提早动身,慢着点赶路,不至于累着。
  温千岚提及从灵州走,洛云依未有反对。
  她也需回家中瞧瞧,单听传讯的报喜不报忧,是不能全信的。
  无需收拾行囊,二人即刻出发。
  回灵州的路上,他俩没遇到任何阻碍。
  魔军已撤走了多月,在此期间,各州武者对州府之内,及附近海域的魔灵等,进行全面清理。
  人魔大战惨烈,上到武王下到寻常黎民百姓,对于魔灵凶残,均心有余悸。
  看着满目苍夷的山河,心是惊颤的。
  除恶务尽,各州武者凡是发现凶灵,不分是七品小凶,还是魔王,皆杀无赦。
  且借由魔灵的尸体,来炼化出资源,以安抚惨淡的民生。
  凡是有些武力之人,均会成群结队而动,除杀魔灵,赚取钱财。
  数月过去,海上已见不到成规模的魔群了。
  州府境内,除了些天险地,也已见不着魔物的踪影,各地人可以放心地往来。
  诸多战争的遗骸,则需要长久的时间来修复了。
  各州要恢复曾经的繁茂,少不了百年的耕耘建设。
  进入灵州,过了两府后——
  狗脖子系着三角状的红粉脖巾,的确挺好看。
  哈士奇很臭美,大尾巴一柱擎天。
  它站起来,咧着狗嘴,怂拉着大舌头,挥挥狗爪,“大兄弟,本哈走呐,大美人,本哈走呐。”
  “快去快回,敢在路上瞎玩,看岚爷怎么收拾你。”温千岚敲下牙齿,示意二狗子,别把小千戒弄丢了。
  “嗯呐嗯呐,话痨。”哈士奇压根没听进耳朵,摇头尾巴晃,挥着小翅膀走了。
  “啊?”洛云依疑惑,“二狗子它干嘛去啊?”
  听到这话,哈士奇紧着扇翅膀,飞得更快了。
  温千岚无所谓耸耸肩,“它窜门去,不用管它,咱俩先走。”
  “窜门?二狗子在灵州竟有亲戚,何时的事儿?”洛云依斜着美眸,瞧下温千岚,又瞧下飞远了的哈士奇,她怀疑其中一定有事儿。一人一狗合着伙瞒她,好像把小千戒带走了,八成没有好事儿。
  勒索元石这件事,不能让洛云依知道,温千岚哪会实话实说。
  一旦泄了密,洛云依定是不会同意。
  缺少元石,还有其他的办法来弄,洛家虽然有落魄,但拿出百万元石,还是不难的。
  温千岚不正面回答,“不用理它,傻狗一条,等它回来的,看我怎么收拾它。”
  “你啊你。”洛云依好笑。
  飘身飞行,她无奈劝道:“你这么大的人了,别总欺负二狗子,它挺乖巧的啊。”
  “乖巧?”温千岚咧嘴,如同见了鬼,“在你面前,它是装好狗呢,我对它,是够够的了。有事没事,蠢狗总得训我两句,什么错全我的,你是没被狗鄙视过啊。这不是一条两天了,那个话痨,嗓门跟破锣似的。”
  其抓狂模样,逗得洛云依‘咯咯’笑出声了,“细想想,你等兽系武者,真是有趣啊。挺正常的人,竟然能从身体里钻出大狗小猫,耗子蛤蟆,你们不觉得很怪异吗?比如你,身体里住着哈士奇。”
  “咦?”温千岚横起眼睛,“你这是体系歧视,大妹子,我跟你讲……”
  两人随意闲聊,回返洛家。
  ……
  老狗识途,哈士奇曾去过一次灵州王都,它认识路。
  听温千岚一顿吹牛,自己多么多么厉害,狗仗人势,哈士奇没管那么许多,摇头晃脑地直奔皇宫。
  “嗷呜……”
  狗身一晃,它成了三丈长。
  狗身雄壮,大翅膀威武,辉光熠熠。
  只是粉色的脖巾,颇显另类。
  “本哈这么厉害,他们一定怕本哈呢。”壮壮狗胆,它一飞三晃。
  这么大的一只飞狗,日夜严密巡逻的守卫,哪能发现不了。
  长得像狼,毛发黑白有翅膀,系着别具一格的粉脖巾,这无疑是传言中的哈士奇,龙仇武君的守护兽。
  城内的居民、众守卫,全是仰头,惊奇地望去。
  “哇,神狗啊!”一位少年,瞠目结舌。
  “狗威,狂暴的狗威!”一位青年武者,如临大敌。
  “大翅膀好微风,能扇翻巨魔吧。”一位貌美女子,崇拜之极。
  仰头观望,街巷间的众人议论纷纷,甚至有人跪地膜拜,高呼狗神。
  王宫守卫,张着嘴巴,眺望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还未禀报呢。
  拿着传讯令的手,是颤抖的,一名为侍卫,直接传讯给王储亲卫,“大事,哈士奇来了!”
  “哈士奇来了?”接到传讯的亲卫,不明所以。
  哈士奇是谁?
  哈士奇!
  明白了,他吓得一激灵,撒丫子飞奔去禀报。
  王储阎坤,现已几乎全权处理朝政,他正筹划废地重建之事。
  得知温千岚的守护兽哈士奇来了,经历了人魔大战,更为沉稳的他,顿感麻爪,他急声问道:“哈士奇来了,那,温千岚是否同来,洛云依是否同来,快快确认!”
  “据城门卫禀报,只见到了哈士奇……它一只守护兽。”亲卫结结巴巴。
  麻烦来了,王储阎坤脸色连变,顿时头大。
  以他的智谋算计,不会不明白其中意味着什么。
  世人都听说,哈士奇是条不正经的守护兽。
  现在它来此,而温洛二人没同来,恐怕,是温千岚是派守护兽来撒泼的。
  “速速请王上出关,摆驾,本王亲自前往迎候。”不敢耽搁,阎坤换身衣冠,立即去了。
  呼……
  大翅膀狂扇,兴风作浪。
  守卫哪敢阻拦,有的是胆战心惊,有的是满目尊崇,任由哈士奇大剌剌地飞入王宫,四处瞧看。
  龙仇武君的守护兽,谁敢拦,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小王阎坤,恭迎哈士奇大王。”阎坤一身王侯正装,躬身见礼。
  其之谨小慎微的模样,如同接驾武王。
  身为灵州王室储君,能让他亲自迎候之人,是少之又少。
  这是他第一次,恭迎其他武者的守护兽。
  “嗯……”哈士奇一本正经地点点狗头,没多说话。
  温千岚交待了它十几遍,要摆住架子,管住狗嘴,别乱吭声。
  “大王,您请。”阎坤躬身请让。
  狐假虎威,对方恭谦,哈士奇是越发牛叉。
  它一点不怂,仰头挺胸翘尾巴,与之前往拜月殿。
  路上,它下巴微抬,冷淡的很。
  王储阎坤谦卑恭迎,守卫与亲卫见之,心有怪异之余,觉得很是应该。
  龙仇武君温千岚,是何等人物,锋火碎山河,一戟定乾坤。若无烁世一招,灭杀了三百巨魔,轰退了伏屠,如今龙州已破,灵州在遭受两面夹击,生灵涂炭。那一戟,乃挽天倾的盖世功勋。再说其实力,当世第一人之称,毋庸置疑,武王与之相较,亦然相形见绌。
  而守护兽哈士奇,等同于温千岚的分身。
  如此这般,一州的小小王储亲自迎驾,乃理所应当。
  引领之下,哈士奇大摇大摆地,到了拜月殿。
  灵州的王上,五转九阶修为的阎广,正在殿前恭迎。
  久居高位,威严天成,阎广在此刻,却要谦恭,“阎某拜见哈士奇大王。”
  垂着头,他心有不安,又有说不出的怪诞之意。
  当年,幻州的大武将晋珊,在王都外截杀温千岚。
  阎广曾去远观,若是有希望击杀,他将会助晋商一臂之力。
  时过境迁,温千岚已成了当世巨擎。
  在之面前,阎灿尚且抬不起头,何况是他了。
  有仇怨在前,一直未能冰释前嫌,如今哈士奇来这,八成没打什么好注意。
  阎广听闻过有关于哈士奇‘恶劣’行迹,此刻,他恭迎一条蠢狗,真是造化弄人。
  “嗯……”瞥眼看人,哈士奇高冷地点点头。
  请让进殿,阎家父子与一狗,分主宾落座。
  哈士奇三丈之躯,颇是庞大,侍卫特意给它换了个超大的椅子,可供它蹲坐其上。
  它却是不蹲坐,而是像人一般坐下,相比它的坐立大身板,它的后腿显得十分短小。它不正坐,竟然翘起了二郎腿,美滋滋地晃着狗脚。它的一只狗爪,搭在桌案上,指爪很灵活地,挨个扣着桌案。
  咔、咔、咔……
  因是好奇,哈士奇转着狗头,四处瞧看。
  阎家父子,心头怪诞,险要喷出口血来。
  投其所好,十位丫鬟,小碎步快走地,端上一道道美味佳肴。
  要说狗就是狗,在来之前,温千岚特意嘱咐它,要保持孤傲,见到美食要矜持。
  孤傲是什么,哈士奇了解点,它正孤傲呢。
  矜持是什么,它还真不了了解。
  噗嗤。
  它孤傲地,用爪尖,扎起一大块粉色的糕点。
  把糕点塞进狗嘴,它嚼得哐嗤哐嗤作响。
  狗嘴左右嚼,狗脸在扭曲变形。
  边吃着,它边用冰蓝狗眼,扫视阎广、阎坤。
  狗眼的瞳仁瞧着偏小,天生自带‘王之蔑视’,瞧谁都是在鄙视。
  阎广额角冒汗,难料此狗是为何事而来。
  他忐忑不安,堆起笑脸,数落问道:“哈士奇大王,近来,武君是否安好啊?”
  “好。”哈士奇模糊不清地应了句,再塞一块糕点进嘴。
  类似的问话,温千岚教过它如何回答,只是它给忘了。反正是吹着唠,小菜一碟,它撇着狗嘴,说道:“老好呢,回来时候,有条老大的丑鱼,敢瞪人,俺大兄弟把它从海里扯出来耐,哐哐就给揍死了。”
  这是恐吓啊。
  阎广暗感不妙,立马恭维道:“武君神力惊世,我等佩服之至,佩服之至。”
  他又吹捧哈士奇,“大王风范,同是举世无双啊。”
  “本哈老厉害呢,那么大个的巨魔。”狗爪夸张地比量着,它吹嘘道:“本哈一爪子,干屎一千只。”
  “哇……”阎家父子惊叹。
  两人一唱一和地,从狗头,夸赞到狗爪。
  违心地吹捧,怪异不说,他俩都快吐了。
  待一大桌子美味见底,侍女忙着上第二波时,阎广小心翼翼地问道:“不知大王屈尊来此,有何贵干?”
  “咳咳……”说到正事了,哈士奇也摆出了正经的架势。
  它挑着狗唇,捏着狗爪子,道:“最近呐,本哈爪纸紧,来借点钱花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