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心珠?”孟芳瞪大了眼睛,不解。
“没错,就是听心珠。你姑姑手里一串,我也有一串。我那串……其实是被水冲走了。”
秦俭不能说,自己那串听心珠也跟玉剑一样,已经进入他的体内。毕竟,“听心珠”也不是“三株口服液”。
“靠,还‘听心珠’呢?要我看是‘伤心珠’还差不多。”
“那你姑姑现在,她人在哪儿?”秦俭有些急迫。
孟芳刚摇了摇头,想说不知道,结果手机就响了,是短信。
“是我姑发的,她在水晶宫酒吧,咱们现在赶紧过去。我听说,那个酒吧挺乱的,我怕她会出事。”孟芳正想跟秦俭一起去水晶宫酒吧,秦俭用手拽了她一下,道:“还是我一个人去吧。”
孟芳望着外面浓浓夜色,听着野鸟鸣叫,面露惧色地点了点头,道:“那好吧,还是,你一个人去接吧。”
秦俭笑了笑,转身从怀里取出一叠钱,塞到孟芳手里,道:“这些钱你拿着,回去好好研究研究,要是真没看见毛爷爷的水印,那就说明我是鬼。”
听他这一说,孟芳笑了。
试问,这世上还有什么东西,比毛爷爷的水印更能让人相信呢?
……
城市,夜。
在东环三路那条繁华的酒吧一条街的最末端,靠近江边,有一家灯光昏暗的慢摇酒吧。只有走近了看,方能看得清嵌在墙壁上的那三个发光的紫色晶体玻璃。玻璃里面,三个纤细的仿宋体,赫然写道“水晶宫”。
水晶宫酒吧,是一间小酒吧,但是在本市却几乎无人不知。
前几年,几乎每一个在夜场混迹过的单身男女都来过这里。然而,最近几年,水晶宫酒吧的生意,却惨淡许多。有人说,是因为水晶宫里出过过几起命案;有人说,水晶宫的老板,其实是个毒贩子;甚至还有人说,水晶宫的厕所里,经常有变态出现……
关于水晶宫酒吧的传说,秦俭并不知晓。
说实话,一直以来,他也只是个“收废品”的。
说白了,人家干的是“哪里不平,哪里有我”的正经事儿。而,秦俭干的则是“哪里有瓶,哪里才有我”的下贱事儿。只要哪个酒吧门口,不没有可乐瓶子,那这家酒吧就不是秦俭关注的对象。
孟萍其实对酒吧文化也不熟。她是一名光荣的人民列车长,一直以来,她也没有什么空去逛酒嗨。今天,孟萍也并不知道,在这座水晶宫酒吧里,除了会有音乐、酒精外,还有什么意外会等着她。
走在繁华的街道,孟萍漫无目的地逛游了两个小时。然后,走着走着,她鬼使神差地来到这家名叫“水晶宫”的慢摇吧。
原本,孟萍是不想进来的。
只是路过酒吧的时候,一阵风吹来,她偶然听见了酒吧里,正在播放一首外国的曲子。
这首曲子,孟萍曾经和秦俭,在一间咖啡馆里听过。
心随曲动。
黑夜里,那首熟悉而陌生的曲子,像一只温柔的手,将孟萍带进了酒吧。
进来后,孟萍被震撼了。
灯光,美女,酒味,音乐,疯狂的贴面舞,妖娆的钢管舞……一
切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放肆,仿佛像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有没有搞错?这也是慢摇吧?这是窑子还差不多。”
孟萍嘟哝了一句,刚想出去,一个服务生就已经给她倒上一杯鸡尾酒。
“对不起,我喝酒。”孟萍想推辞。
女服务员露出神秘一笑,道:“有人送的。”
“送的?谁送的……?”
孟萍刚想再问,服务员走远了。
这几天孟萍喝了不少酒,于是对酒倒是不反感。只不过,在不知道是谁送的酒之前,她不想喝这杯鸡尾酒。再说,她其实也跟秦俭一样,就爱喝点儿啤的。
“呸,什么破味儿啊,这哪是什么鸡尾酒啊,简直就是鸡屎酒。”
孟萍闻了一下,觉得这鸡尾酒不正中。
她转身刚要走,竟发现酒吧门口,走进来两名大汉。
左边那个,是个扁头。孟萍认识这个扁头,他曾经在火车站犯过抢劫的事儿。有一次,他被丁九环抓住以后,不知何故又给放了。
扁头穿了件迷彩无袖,胳膊上纹了一个本-拉-登的头像。看来,这小子崇拜的人都是彪悍的。他嘴里叼着烟,正伸长了脖子,向酒吧里四处张望着什么。
正巧这时,一个身材曼妙的酒吧女服务生,从扁头的身边经过。他反手一摸,正好扯住了那名女服务生的短裙。
“露露,想我了吧?”扁头伸出舌头,隔空淫荡了一下。
“老扁,你要死啊,我上班呢。”
女服务生用力打了一下扁头的手,但还是笑嘻嘻的没有发怒。由此可见,扁头是这里的常客,女服务生也是他的猎物之一。
“上班?不给人上,叫什么上班?”
扁头这么一说,站在他旁边的那个面色惨白的家伙,忍不住咳嗽了一声。看来,他不怎么喜欢扁头说这种风格的话。又或者是,他觉得,扁头不该当着他的面,说这样的话。
那个站在扁头旁边的白脸家伙,个子高挑,身材矫健。
孟萍远远地看着那个白脸的家伙,心中莫名地生出一种厌恶。
他留着一头齐肩长发,长发还染成了酒红色。他的两只招风耳上,乱七八糟地打了五六个耳洞。在那些耳洞上面,挂满了红色的、黄色的、紫色的、黑色的耳环和耳坠。说实话,就他这个造型,带着满耳朵的耳环耳坠,直接就可以去饰品批发市场摆摊子了。
他眉毛弯弯细细,明显是让专业的化妆师修过的。
他轻薄的嘴唇,涂抹上了冰糖葫芦一样的口红。
他叼着一支金色的摩尔烟,眯着眼睛,站在扁头旁边,对着舞池里的猛男辣女们,悠哉地吞吐着烟圈。眼神里透露出来的气质,只有一种——妖孽。
在忽明忽暗的灯光下,孟萍甚至还看见,妖孽同志穿了一条斑马纹的哈雷裤。
长发,细眉,耳环,口红,摩尔烟,兰花指,斑马纹的哈雷裤……这一切的一切,毫无疑问地给了这个妖孽白脸男人一个身份——伪娘。
说实话,孟萍只认识那个抢劫犯扁头,并不认识眼前这个伪娘。
为了不让扁头认出自己,孟萍用皮包半遮着脸,悄悄离开了座位。她想从正门出去,但扁头却走了几步,拦住了刚才那个名叫“露露”的女服务生。
“露露,去哪儿呢?陪扁哥喝一杯呗。”
在那墨色的帘子下面,扁头一只手耷拉在露露的肩膀上,一只手伸进了女露露的马赛克。露露虽然心有不爽,但得罪不起扁头哥,只好咬着嘴唇,轻轻地说了一句:“两百”。
“去你妈的,你以为你是冰冰啊,你只是露露好不好?我他娘的就打个蜡,也要收两百?”扁头哥觉得小贵,将手抽了出来。
打蜡不成功。
“哎呦扁头哥,我虽然不是冰冰,但我也不是中央一套电视广告里的‘露露杏仁露’啊……你咋想啥时候喝就能啥时候喝呢?你说对不?”
露露说着,把脸望向旁边的伪娘。伪娘微微一笑,算是对她非暴力不合作的理解和支持。
“娘的,还中央一套呢,老子最讨厌‘套’这字了。”扁头哥说着,再次向露露的身体发起了猛攻。
真他妈的禽兽!
看到此景,孟萍有些想吐,她捂着嘴,连忙冲进了卫生间。就在她关门的一瞬间,妖孽看见了。
“宝贝儿,原来你躲在这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