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圈腿小金,怒目圆瞪。
  他那样亭亭玉立地站在秦俭对面,两腿中间赫然出现一个三十厘米宽的O字。
  小金用眼睛迅速扫描了一下东坑坟场的环境。现在,乌云密目,加上这一带阴森恐怖,早已没有行人。此刻,小金的意思是,再明显不过了。
  要干,就干脆把秦俭和李蝌蚪直接做掉!
  小金一说“开荤”二字,小木和小土两人,身子一紧,立马从腰里抽出了刀。
  “怎么着?狼哥,你的手下,就是这样收账的?钱,也不要了?”
  秦俭扫了一眼那三个人,冷冷一笑,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支中华烟来。既然是来交钱的,抽烟档次就不能太低。
  狼哥看见了秦俭手中的软中华,眼睛亮了一下。
  他微微一笑,挥手小金、小木,和小土,先别急。
  正所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呵呵,有点儿意思。”
  狼哥说着,缓步来到秦俭面前。他用手,拍了拍秦俭的肩膀,然后轻声问道:“这么说,五万块,你带来了?”
  “废话!不带钱来,我跑这坟地里来凑什么热闹?”
  秦俭从烟盒子里,抽出一支烟,递给狼哥。
  狼哥接过烟,放在手心用力一揉,将那根中华烟,直接揉得粉碎。自从,六年前,狼哥用一碗人参汤毒死了干爹后,狼哥再也没有抽过别人的烟、喝过别人的酒。
  “哎呦,狼哥办事还真是小心。你,该不会是怕我,在这烟里也放了四粒伟哥啊?”
  秦俭这么一说,狼哥整张脸都憋得通红。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看来,道上的朋友,对他用伟哥弄死干爹的事儿,早已知情了。
  “废话少说,既然,带钱来了,那赶紧掏出来。六万块,少一分钱,我们都要你俩的命。”
  小土是个泥腿子,说这些话的时候,他远远地站在距离秦俭五六米远的位置。他寻思着,真要出了什么意外,好歹他也能第一个开溜。
  “放心吧,六万块,老子一分不少!”
  秦俭说着,从口袋里掏出那张建行卡,直接丢在了地上。
  那一刻,李蝌蚪看见了那张建行卡,心里猛然有种说不出来的激动。
  真没想到,在这么危险的情况下,兄弟秦俭居然出现了,而且还带着真卡。李蝌蚪是神偷,眼睛很尖,他一看那张建行卡,就知道那不是一张用来敷衍了事的卡。因为,那,是一张建行VIP。
  “小土,你,刷刷看!”
  狼哥试了个眼色给小土。
  小土走了过来,手指颤抖地走到秦俭面前,弯腰拣起那张建行卡。同时,他还从自己后背包里,掏出一个重重的黑色Boss机来。
  “哎呦卧槽,还真他妈专业啊!”
  李蝌蚪看见小土手里拿着的那个黑色崭新的Boss机,只能感叹了。这年头,收高利贷收成狼哥这样的,还真没有几个。
  “专业那是必须的啊。你手里要是有美刀,我们还能给你现场折算,按当天汇率走。在咱们这一行,没点儿规矩,还他妈混个屁啊?”
  说这些话的,其实是小木。小土是个话痨。同时,他也是个大学本科毕业生。
  小土是收账员里的二把手,他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从来就没有鄙视过。自从跟了狼哥,两年之内,小土就在西北老家盖起了一栋四层楼的小洋房。每年过年,狼哥都会给小土发一个大大的红包。那红包,不仅都够小土去几次鼎龙酒店,享受几次全套。而且,还够小土回西北老家,“相亲”好几次。
  “牛逼!狼哥,不愧是狼哥!”
  听着小土的话,秦俭不禁向狼哥远远地竖了一个大拇指。
  “为什么,你竖大拇指,喜欢用左手,而不是用右手?”
  狼哥话里有话。
  望着狼哥那贪婪的眼神,秦俭猛然意识到,事情已经不再那么简单了。今天的事儿,远不是五万块钱的事儿了。
  因为,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坟场。
  小土见那张建行卡插进了Boss机,秦俭告诉了他密码。
  “滴滴”两声,余额显示出来了。
  “老大,够数!”
  小土显得很兴奋。没错,孟萍交给秦俭的卡里,刚好有五万一千块钱。按照规定,李蝌蚪借了高利贷,今天必须归还五万块。如果还不上,那就先取他一只耳朵走人。
  “把钱划过去!”
  狼哥也感到有些意外。刚才,他还坚定的认为,秦俭丢在地上的那张卡,里面根本就是没钱的。因为,谁都不敢想象,一个丑捡破烂的秦俭,在这么短的的时间之内,就能筹集到五万块钱。
  “钱过户了,人可以带走了吗?”
  秦俭走了过去,用手里的刀子,将李蝌蚪手脚上的绳子,和他嘴上的胶布挑开。
  “娘的,刀给我,老子杀了他!”
  李蝌蚪身子还没站稳,就从秦俭手里夺过刀子,一个箭步冲过去要刺死狼哥。
  狼哥没动!
  他只是悠闲地站在原地,双指夹着雪茄。他扭头对李蝌蚪猛刺来的刀子,只是微笑了一下。
  “嗖”
  刀子正要逼近狼哥鼻尖的时候,小木凌空一个扫长腿,将刀子踢飞了十米。
  “当!”
  刀子砸在远处那块墓碑上,发出清脆之响。
  “妈的,拼了!”
  动刀子,其实并不是李蝌蚪的强项。但就这样被轻易地踹掉了刀子,实在是有些没面子。李蝌蚪刚从地上拣起一块石头,想要砸狼哥脑袋的时候。一把冰冷的锯子,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歪头一看,握锯子的人,是小金。
  小金,正是那个罗圈腿。
  他是狼哥手下最能打的一个。而且,他的武器也跟别人不一样。小金不擅长用刀,也不擅长用棍子,他只擅长用钢锯。
  黑色的锯子,看起来不长,大约只有三十五厘米。
  但是,锯子通身却涂抹着一层淡黄色的润滑油。当然,没人知道,这种淡黄色的润滑油,其实是经过了小金细心调制的。润滑油里面,不仅掺入了少量蛇毒,而且还混合了一种可以在短时间内就致人神经麻痹的中药。这种中药,产于长白山,无色无味,很难让人觉察出来。
  小金对自己手里的这把钢锯,很有感情。因为,小金从小在森林里面长大。从生下来,到他十五岁,小金从来没有一个好朋友。唯一陪伴他身边的,就是守林员爷爷。十年前的一个晚上,爷爷被一个逃窜到深林里的抢劫犯给杀死了,死的很惨。
  爷爷死的时候,手里紧紧握住了这把钢锯。钢锯上面,科着爷爷的名字,也染着爷爷的鲜血。那个流窜犯,正是用这把钢锯,锯断了爷爷的两条腿,锯开了爷爷的肚子。
  爷爷死后,小金整个人就彻底变了。
  埋葬了爷爷,小金离开了那片大森林。他身上什么东西也没带,只带了这把钢锯。
  因为小金身手灵活,悟性又极好。所以,他来到大城市后,只是经过了短短的训练,就成了一个散打和柔道高手。但是,即便是这样,小金“干活”的时候,还是喜欢用这把锯子锯子去决解问题。尤其是收账时,小金什么也不带,就带这把钢锯。
  钢锯在手,谁与争锋。
  “别动,动一动,把你脖子拉断!”
  钢锯达人小金,说话的样子很冷漠,就像是爷爷刚刚才死去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