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嫂,你发现谁了?”
秦俭心里一怔。妈妈呀,该不会,你又发现我那条破了洞的小内裤吧?
“我发现那个杀人犯了。”
刘嫂一说“杀人犯”三个字,秦俭立马浑身的汗毛就竖了起来。
“你说什么,再说一次。”
“是他,绝对是他,绝对是他杀死了他……”
刘嫂因为紧张,一时间把语法也搞乱了。
“刘嫂你着急,您说慢点儿。什么他他他,你说的他和他,到底是指谁,到底是谁杀死了谁?”
“就是那个杀死狄医生的凶手,我看见他了。”
“什么?刘嫂,你可别吓我。你现在在哪儿?你怎么知道,他就是凶手?”
“秦俭,我就在大井路。刚才,我一直在跟踪那个人。”
“大井路?刘嫂,你怎么会跑去那里了?”
秦俭知道,大井路是一个古玩市场。平时,这里也是本市专门出售一些地下贵重物品的地方。
“恩,那个人手上戴了一块表。”
刘嫂说话开始很小声了。听起来,她跟那个“凶手”距离很近的样子。
“戴手表?戴手表的人多了去了。刘嫂,你怎么可以肯定,他就是凶手呢?”
“因为,那个手表,我认识。”
刘嫂这么一说,秦俭猛然想起来,狄医生在被害之前,曾经去过刘嫂家一次。而且,那一次,狄医生还特意买了一块价格昂贵的劳力士手表去向她道歉。
那块劳力士手表,刚好价值二十七万。
“好,刘嫂,我知道了。你先不要慌,你先悄悄地盯紧他,我马上就过来。喂喂喂,刘嫂,你怎么不说话,你怎么不说话……”
秦俭在电话吼了好几次,还是听不见刘嫂的声音。
刚才,那个拿着狄医生手表的人,走进了一个阴暗的小巷子。
刘嫂顺势,就跟了进去。
那条阴暗的小巷子里面,也不知道有什么鬼东西,竟然就让手机没有了信号。
“该死,难不成,刘嫂也要出事?”
如此一想,秦俭那颗易碎的玻璃心,再次提到了嗓子眼。
…………
刘嫂果然出事了。
她在大井路口看见的那块手表,的确就是狄仁杰给她买的那块手表。那是一块价值二十七万的劳力士手表。但是,刘嫂所跟踪的那个人,却不是杀手雷子。因为,这个人的左边眉毛,并没有断裂。
刘嫂在大井路口,跟踪到的这个人,名叫“锋子”。
锋子,是雷子的堂弟。
他们两兄弟的名字,倒是也取得巧合。一个叫赵雷,一个叫赵锋。两人加在一块儿,就是“雷锋组合”。
天杀的是,这对雷锋组合,天生下来就不是干好事儿的料。表面上,哥哥赵雷是个跆拳道的教练,但他背地里其实只是一个冷血杀手。而弟弟赵锋,虽然手上功夫没有哥哥那么强,但也算得上是坏事做尽了。
弟弟锋子,今年二十四岁,是本市可耻的无业游民一枚。
高中还没有毕业,十七岁的锋子,就跟着一帮南方来的汉子,参与过一起重大的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当时,警察来抓锋子的时候,锋子正好在参加高考。当然,警察抓他的时候,也没有废什么力气。因为,锋子在高考的考场,直接就睡着了。
一个能在高考考场上睡着的人,可见平时表现有多糟糕。
因为在拐卖妇女儿童的时候,锋子还顺便对一个妇女“内个”了一下。所以,他被警察从高考考场被抓回来后,就被送进了监狱。而且,他的罪名,也不止有“拐卖妇女儿童”这一条。
别人高考结束,去了大学。而锋子高考结束,直接就光荣地去了监狱。
因为涉嫌强A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罪,锋子在监狱里,一呆就是十年。
十年后,锋子从监狱里出来,爹妈早已跟他划清了界限。在无处可以投靠之下,锋子最终投靠了他的堂兄,雷子。
雷子和锋子,两个人骨子里都是坏到了家的人。所以,当两兄弟重新坐在一起,两瓶二锅头下肚后,两人立刻就结成了人见人怕的“雷锋同盟”。
哥哥雷子,跆拳道黑带,十分能打。所以,他在当地一带混得有声有色。弟弟锋子从监狱出来后,仗着哥哥的名声,横行一方,几乎也没有过什么苦日子。
平时,在生活上,弟弟锋子都是由雷子照顾的。
有时候,锋子有两个小钱的时候,他就会在大井路的几个地下麻将馆,打打麻将。一般情况下,锋子也会跟一些喜欢打麻将的妇女,在桌子底下勾个大腿调个小情什么的。那些愿意上钩的,他都是来者不拒。那些不愿意上钩的,他也总是有办法能弄到手。
实在没有女人的时候,锋子就会去大井路对面的那条柳头巷子。在那几条小巷子里,锋子算是个名人。他只要花上几个烤串的钱,就能随随便便找到一两个价格低廉的“女朋友”。因为,在平时的时候,锋子的这些“女朋友”,都是要向他哥哥雷子交保护费的。
今天一大早,锋子还在麻将馆里打地铺的时候,哥哥雷子就一脚把他提醒了。平时,哥哥很少主动来找锋子。
“哥,这才几点?你咋起这么早?”
锋子迷迷糊糊地抬头望着哥哥,他又看见哥哥左边的那条断眉,凝结在了一起。哥哥皱眉的时候,看起来很凶。锋子冷不丁打了个寒颤:“哥,有事儿?”
“对,赶紧起来,有活给你干。”
雷子关上门说话,言语显得有些激动。
“是不是,又要砍人?”平时,锋子最听哥哥雷子的话。此刻,他也能感觉到,哥哥重重的呼吸。看来,这次的活儿,好像还不小。
“这回,不砍人。”
“不砍人?别的活,我也不会啊。”
锋子有些纳闷。平时,哥哥每次来找自己,都是先给一张照片,然后再给一个信封。信封里面,不是五千就是一万。五千,一般都是小活儿,一般也就是去警告警告。如果是上了一万的活儿,那就得带刀去干活。
去年冬天,锋子还收到哥哥一个五万块的大信封。结果,那一次,锋子去菜市场买的两把菜刀,都砍得有缺口。一个人,断了左手。另一个人,断了脖子。好在,那次的活儿,因为有哥哥的指导和帮忙,锋子其实并没有花太多的心思。
但,即便是去年五万块的“大活儿”,哥哥也没有像今天这么紧张啊?
…………
“哥,究竟是啥事儿?”
“帮我走货,行不?”雷子点了支烟。
“什么货?”
锋子一听是走货,眼睛就亮了。因为相对于砍人来说,锋子其实更喜欢“走货”。因为,干这一行,他还是很有经验的。
“一些小玩意儿,想让你帮哥出手。”
雷子说着,皱了皱他那条断眉。然后,他小心翼翼地从口袋里,掏出来一个小手帕。
“哈哈,哥,你这是咋了?怎么还整得跟林黛玉似的?随身还带个小手帕?”
锋子很不解。为啥,外形粗鲁的哥哥雷子,身上还会有一块香手帕呢?
要说这块绣了小花和蝴蝶的手帕,还真是有几分娘娘腔啊。这种事儿,不是只有林黛玉才会干的吗?锋子哪里知道,就在几个小时之前,哥哥在尸检中心的冷冻室里面,不仅将法医小敏内个了,而且还对小敏有些留恋。走的时候,顺便还把小敏身上的一条手绢给带走了。
人死了,总要留点儿东西,做个念想。
在雷子的心里,那个只有一面之交的小敏,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女人。她的皮肤,她的眼神,已经她在内个内个内个的时候,体现出来的内种沉稳的个性,都给雷子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所以,对于雷子来说,他是很难忘记小敏的。
“手帕好看吗?”雷子问弟弟。
“好看,谁的啊?”
“死人的。”
“啊……哥,你,你又内个了?”
锋子内心一颤,他的思绪,再次回到了去年冬天。
去年冬天,哥哥雷子在北方一个小镇上,因为喝多了几杯酒,一口气血洗了一对母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