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真是倒霉。老子理了个光头的时候,偏偏就遇上韭菜花了呢?刚才,韭菜花的外公,肯定把老子当成发是流氓了……”
  开着宝马车,李天嘴里叼了支烟,他想着刚才老头子把他堵在门口的情形,不禁摇了摇头,自言自语了一句。
  “你刚才铁笼子里出来,留着个光头,就想去泡人家的外甥女。人家当然会把你当成流氓了。”
  突然,一个低沉的声音,从后排座处传来。
  “啊……”
  李天尖叫了一声,慌乱中连忙将方向盘一打,车子冲着一条分岔路就拐了过去。如果不是心理素质还算过硬,李天估计直接就能被吓晕了过去。
  他刚想扭头,突然,一把锋利的刺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别动!”
  冰冷的刺刀,有力地架在脖子上,让李天有种窒息的感觉。虽然,曾经,也有人用刀架在李天的脖子上,但是跟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他完全没有任何的防备。
  “兄弟,别激动,别激动。”
  为了保持宝马车不翻车,李天还是减缓了车速,尽量让汽车继续在崎岖不平的小路上行驶着。凭着刚才开车进来的经验,李天知道,只要自己再往前开一百米,那里就是一个巨大的水库。到了水库大坝上,如果对方真的要索命,大不了就把车开进水里去。李天知道,自己的作战特长,就是在水里。因为,之前他做为一名特种兵的时候,几乎有一半多的训练都是在海岛上。
  没错,刚才开车进来的时候,汽车就是在高高的水库大坝上一路行驶过来的。
  “兄弟,你是谁?”
  汽车缓缓地在小路上行驶着。李天很想知道,后座那个人究竟是谁,但是当刺刀架在脖子上的时候,他还是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分神。
  “很好,你能保持镇定,说明你最近进步了。这样,你要是喜欢的话,就按你的想法,把车子往前开一点,直接开到水库大坝上去。”
  那人这样说话的时候,李天吃了一惊。令李天感到诧异的是,对方好像对自己很熟很了解似的。而且,李天听着那个人的声音,感觉有些耳熟。但是,一时间他却想不起来,这个男人的声音究竟在哪里听见过。
  “怎么,你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
  那人冷冷地一笑,然后又重重地咳嗽了两声。
  刚才,在给一个女孩子讲“秘密”的时候,这个人因为太过投入,耗费了他大量的体力。有些事情,硬着头皮、带着重伤去做的话,的确是很累人的。但是,有些累人的活儿,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却又是那样的舒服和令人痴迷。
  “你,你难道是……”
  李天没有勇气再去看观后镜了。因为,此刻,他已经隐隐猜到了。他猜到了坐在后座的那个人是谁了。
  是的,除了他,谁还会发出这样夺人心魄的声音?
  除了他,谁还会有这样一把锋利的刺刀?
  除了他,谁还能这样冷静地跟李天说话?
  …………
  黑暗中,宝马车行驶的很慢很慢。从天空向下俯览,汽车仿佛是一只受了伤正在爬行的黑色甲壳虫。
  尽管很慢,但是宝马车却还是开到了水库大坝的中间。
  月光如水,水库的大坝蜿蜒着像一条灰色的巨蟒,横在了水库中央。大坝的两边,是一望无际的茫茫水库。
  李天手里的烟,已经燃尽了。
  燃尽的烟蒂,火星已经烧到了他的手指。但是,他没有喊一声痛。毕竟,和脖子上正架着的那把冰冷的刺刀相比,李天觉得这点儿烧伤感,实在是显得太温柔了。
  “冷血,我真没想到,你竟然一直还活着。”
  车子停下来之后,李天终于可以安安静静地看一眼车内的观后镜了。没错,冷血身高一米九多。所以,哪怕是冷血就那样弓着身子坐着,李天也能轻而易举地看见冷血那张消瘦而恐怖的脸。
  但是,有些令李天也想不到的是,此刻,冷血的脖子上,竟然还缠绕着一大圈白色纱布。白色纱布,几乎被鲜血染红了一半。
  “是的,李天,我还活着。而且,我还必须活着。因为,我还有人要杀。”冷血道。
  “冷血,两年前,是你亲手杀了我两个兄弟。”李天说话也很平静。人之将死,很多话说出口,哪怕是再平静,听起来也有一些悲壮。此刻,李天想着自己死去的两个兄弟,一股无名之火,从胸中燃烧了起来。
  “是的,他们都被我装进了麻袋,然后丢进了河里。”
  “没错,那一次,我都看见了。”
  “呵呵,那一次,我其实也知道你都看见了。而且,那天晚上,我也知道,你他妈的胆小,被老子吓得就藏在那个厕所茅坑里。”
  冷血这么一说,李天猛然身子一紧,道:“什么,你,你原来知道……知道我就藏在那里?”
  李天没有说“藏在厕所里”,而是说“藏在那里”。因为,在他的生命里,厕所两个字,是最他最忌讳提及的词。甚至这几年来,他恨不能不去上厕所。尤其是不去上那些卫生条件很差的厕所。
  “恩,是的。那晚虽然没有月亮,但我还是看见你的头发了。”冷血道。
  “果然是有夜视眼的神人,佩服。既然,你知道我藏在那里,那你为什么……不杀我?”李天不解。
  “因为,我不想杀。”
  “为什么不想杀?”
  “因为,我喜欢看着你吃屎的样子。”
  “你……”
  李天想动,但是脖子上的刺刀却提前动了一下。既然刀子动了,那么,脖子就不能再动。
  这是常识。
  这是杀手跟杀手之间的常识。
  这也是生死之间的常识。
  …………
  冷血没有马上动刀要李天的命。
  因为,他觉得,还可以在李天的身上再找一些乐子。一直以来,冷血就很喜欢在一些即将死去的人身上挖掘一些乐子。就像一只调皮的小猫,在抓到一只老鼠之后,总是不急着把老鼠咬死,总是要先玩上一段时间,只有当它玩累了玩腻了的时候,才会狠狠地扑过去然后把对方咬死。
  一个杀手,最大的快感往往不在于杀人的瞬间,而在于享受杀人前和杀人后所带来的激动和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