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哥,好走,我就不送了……你这几样小东西,还是自己拿去吧,看看能不能用线缝上……”
秦俭见坤哥还没走,索性从地上拣起两根手指,使劲儿地丢到他脚边。秦俭这么说,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因为,在和白无常和冷竹打过交道之后,秦俭深深地认为,人的身体,有时真跟衣服是一样的。哪里破了,缝上补上就好了。最起码,白无常和冷竹可都是这么干的。
坤哥低头看了看那几个沾满了黄泥的断指,心想,它们已经不可能再被接上了。于是,他咬咬牙,直接向后门冲了出去。事到如今,除了逃命,坤哥什么都干不了。
坤哥冲出那扇后门,跌跌撞撞,一路滴血地走了几十布,果然看见江面码头上,停了一艘渔船,渔边的一个船桨上,写着“大顺”二字。坤哥用衣服罩着手,直接冲上了船。船上有一个他好久没有见过的同事。
“怎么,不顺利?”那位同时表情凝重。
“别废话,开船!”坤哥脸色惨白,阴阴地了一句。
“好!”同事望了他一眼,去船边取浆,道:“去哪里?”
“附近的小医院,止血!”
“是洪哥的意思吗?”
“你哪来这么多废话。”
坤哥瞪了他一眼,然后觉得哪里有些不大对劲儿。于是,他用手从挎包里将那袋子钱重新取了出来。揭开那灰色袋子,里面果真有十扎整整齐齐的像砖头一样的百元大钞。一扎是两万,一共是二十万。看着那一扎扎崭新的百元大钞,洪哥这下放心了。他从里面取出一扎,丢给那同事,道:“给你的,拿去抽烟。”
那同时冷冷一笑,道:“别逗了,这钱,我暂时还不想花。”
“什么意思?瞧不起我坤哥,还是不想送我去医院?”
坤哥说着,将手放在后腰,那里有刀。但是,此刻,他手指被多了好几根,已经握不住刀了。
“行了,以咱们老大雪里红的个性,你还不懂?亏你还跟他共事了这么久……”
同时拿着船桨,从船头走向船篷,来到洪哥面前。
“你,你什么意思?洪哥,他,他想怎么样……?”
“洪哥想怎么样,你自己数一数钱,不就什么都知道了?”
坤哥伸手将夹板上那一扎钱捡了回来,用手轻轻一捏,才发现最表面的那张红毛毛,手感不对。接着,他用力一掰,发现那张假钞下面,全是冥币。
冥币?
坤哥刚一抬头,一个重重的船桨,如砍刀一般,将他脑门劈开了花。
鲜血四溅,头颅变形,坤哥的尸体斜斜地靠在船篷里,他背着的背包里面,一扎扎的百元大钞,像调皮的玩具汽车一样,蹦达了出来。
风一吹,冥币四散开来。
…………
“你就是雪里红?”
“知道的,还不算太晚。”
“听说,老孟嘴里的牙齿,都是让你用钢管给搅掉的?”
“恩,是的,小时候跟妈妈学过怎样剥玉米。所以,弄掉几颗牙齿,对我来说,不是难事。”
“听说,你妈妈给一个富豪做了保姆,并且还让那个富豪给连着啪啪啪了三次?”
“……”
雪里红一听,终于笑不出来了。
因为,秦俭一语就说中了他的内心伤疤。没错,事情都过去十几年了,尽管如今,雪里红的老妈都已经死了。但是,雪里红的人生中,最难以释怀的,就是他老妈这一件事。
说实话,要是对别人,秦俭也就不说这种没品行的话了。但是,此刻,他面对的是雪里红,面对的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混世魔王。所以,他如果能让雪里红越激动,那他就越有心理优势。
高手对决,PK的往往不是杀技,而是心跳。有时候,对方一个眼神,就足以杀死你。精、气、神三者里面,神才是最关键的。
刚才,坤哥那一脚,让秦俭伤得不轻。如今,秦俭瘫坐在地上,看着雪里红一步步地向自己靠近。所以,他想尽量用言语,拖延一下时间。只要自己能缓过劲来,雪里红就没有那么容易靠近自己。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雪里红走到那个昏暗的角落里,停住了脚步。双手背在后面。
“你是不是想问,我用什么方法,搞定了坤哥?”
“看来,你不笨。”
“笨的人,搞不定坤哥,也搞不定你。”
“哦,是嘛,你觉得,你能搞定我?”
“今日,不是我搞定你,就是你搞定我。不是吗?”
“我不想要你死,我其实,只想取你一只手而已。”
雪里红说着,于是伸手从夹在腋下的白色公文包里,取出来一个用报纸包裹着的东西。
“没想到,江湖老大,竟然也学起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两把菜刀闹革命?”
秦俭这么一说,雪里红嘴角一抽,微微一笑,道:“有时候,最简单的东西,往往能做出最漂亮的活儿来。菜刀,虽然简单,也能闹革命。”
没错,是菜刀!
雪里红将报纸小心翼翼地掀开之后,果然露出了一把菜刀。
那菜刀,表面上生着锈,刀锋处却有两厘米宽的雪白。
那些雪白,明显是刚刚从磨刀石上打磨出来的结果。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每次,雪里红出来干活的时候,都会花上足足半个小时,在磨刀石上。他喜欢听那种菜刀和磨刀石之间碰撞发出的声响。那种声响,让他兴奋,让他激动。
在大顺搬家公司里面,很多人都喜欢用圆月弯刀或者是更加犀利的武器。而,这个戴着金丝框眼镜的雪里红,却始终喜欢选择用菜刀。他喜欢那种原生态的感觉。
昏暗的灯光下,雪里红的菜刀闪着灿灿寒光。
秦俭看见,在菜刀的刀面上,有一些凹凸不平的图样。当雪里红将菜刀伸出来的时候,秦俭才猛然发现,原来菜刀上那些凹凸不平的图样,是文字。
确切的说,刀面上刻着的,是一个个用隶书书写的姓氏。
“张,刘,赵,宋,王……看来,你这把菜刀,战功赫赫啊……”
秦俭只是粗略地看清了几个姓氏。毫无疑问,这些被刻在菜刀面上的姓氏,应该都是雪里红的“菜”。
“秦俭,你果然够聪明,以你这样的聪明和胆识,你完全可以跟着我干。年薪、月薪、提成、奖金,这些都随便你自己开口……”
雪里红用手轻轻地抚摸了一下菜刀的刀面,道:“说实话,我很欣赏你,我并不想在我这把菜刀上,再多刻上一个‘秦’字。”
“你的钱,我不敢要,怕是冥币。”
秦俭一说冥币,雪里红下意识地后撤了一步。他甚至以为,秦俭有超乎常人的洞察力。要知道,刚才,他雪里红给坤哥的那些冥币,可是拆都没有拆开过的。所以,有句成语就叫“做贼心虚”。
“你还没有回答我刚才问你话。”雪里红道。
“我的确不能告诉你,我是怎样切掉坤哥手指的。”
“为什么?”
“因为,我怕说出来,就不灵念了。”
“哦,你是觉得,你也有本事切掉我的手指?”
“那要看我心情,有可能,我不喜欢切你的手指,而喜欢切你的那儿……”
秦俭用手指了指他的裆部。
“好,小伙子,有志气!我喜欢!”
“你喜欢有个屁用,周落霞不喜欢。”这句话是秦俭放在心里说的。他一紧盯着雪里红手中的菜刀,一边将屁股挪了挪。因为,脚底下就是坤哥的几根断指,他觉得有些反胃。每次只要一看见那些血-淋淋的断指,他就会想起冷竹,想起冷竹玩剖腹的样子。
“你既然不肯告诉我,你是如何劈断坤哥手指的,但是,我倒是可以告诉你,我会怎样劈断你……”
“你确定,你够这个实力?”秦俭冷冷一笑,手心开始有些发紧,他知道他的小白已经等不及了。
这个时候,带着金丝框眼镜的雪里红后撤了一步,来到一根石柱底下。他抬头,望了望石柱,看见上面有一只壁虎。壁虎很大,很长,是只老壁虎。它正扒开四角,吸附在水泥墙面上,等着猎物游离到它身边,然后用舌头吞噬掉。此时,一只麻蚊子,正不知不觉地进入了它的埋伏圈。
雪里红又凑近了一小步,眼睛死死地盯着那只壁虎,和那只即将被蚊子吞噬的麻蚊子。正当秦俭不知道雪里红要做什么的时候,雪里红回头,微笑着看了他一眼,道:“你说,是蚊子飞的快,还是壁虎的舌头快?”
“这个问题,你要问壁虎和蚊子才知道。”秦俭懒得理会他。
“好,那我让你看清楚,到底是壁虎的舌头快,还是我的菜刀快。”
“无聊……”
秦俭话刚说完,只见雪里红小臂猛然一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那把生锈的菜刀,就稳稳地劈在水泥柱子上。
壁虎仓惶逃窜,麻蚊子也飞走了。
“切,老子还以为你的菜刀有多牛逼呢,连只壁虎都砍不到……”
秦俭活动了一下筋骨,终于能站起来了。
雪里红没有回头,只是摇了摇头,然后用力一拔,将菜刀从水泥柱子上抽了出来。
菜刀被抽出来后,雪里红轻轻地用两只手指,从那刀面上,捻起来一条三厘米长的粉红色的半透明的带着粘性的小肉条。
一条细小的舌头。
一条壁虎的舌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