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书桌前,就这样看着电脑的屏幕慢慢由黑变亮。
  小小的屏幕,真的带着无限的可能吗?
  我思忖了很久,才打开了博客。
  移动鼠标,注册了一个博客。
  博客名?
  我迟疑了,抿唇,闭上眼睛,想着念念不忘的人……
  迷人的桃花眼,眉毛是剑眉的形状,鼻子高挺,嘴唇有些薄,脸有些瘦,很有型。
  薄唇,性感得一塌糊涂。
  一念间,心感应,用键盘快速敲下几个字。
  “恋上你的唇”
  对着这五个字,我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
  个性签名?思考许久,默默地敲下一行字。
  “我很贱。这辈子,有很多人明里暗里叫我贱人,我知道。”
  我想,大概没有人,会在签名上写这样奇怪的一句话吧。
  .
  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其他时间基本都坐在电脑前。
  浏览博客,我仿佛看到新的世界。
  我不再盯着某处发呆,而是坐在电脑前,看着博客的主人分享着他们的故事。
  这是我第一次试图打开外界的世界。
  博客里的人们是彩色的,有着形形色色的生活。
  而我,却困在黑白中太久了……
  久的让我不记得,世界可以精彩万分。
  公园里某处景色,吐槽严父厉母,坦诚情感之困,甚至拍几张食物,显得十分自得。
  旅途中遇到的趣事、糗事,我仿佛也跟着他们享受着这段旅途。
  记录着身边的小事,这是他们的人生,或喜或悲。
  分享,仿佛从生活琐碎中,看到他们活的真实!
  羡煞旁人。
  渐渐的,他们的文字感染我,心沉浸在那些悲伤、喜悦……
  我开始在他们的博客底下留言,有了一些简短的交流。
  突然,我想学着他们的样子,写博客的冲动。
  写什么呢?
  心里想着,可手上却鬼使神差地敲出了《离骚》。
  望着这两个字,我怔忪了一瞬,思绪猛然飘远。
  “刚在看什么书?我看你看得仇大苦深。”
  “背《离骚》,今年挂了一科,其中一道默写《离骚》节选占了20分。”
  “所以,你就和《离骚》耗上了?”
  ……
  “在想什么?”
  “我在想,《离骚》和粽子,哪个更好。”
  “答案呢?”
  “当然是粽子更好。”
  ……
  耳边隐隐传来那段久远的声音,当时卓先生脸上的笑容,至今我都还记得一清二楚。
  我抿着唇,一字一句地敲下键盘。
  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
  摄提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
  很快,我就将一整篇的《离骚》打了出来。
  居然,连标点符号都一个不差。
  看着屏幕显示发布成功,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感觉。
  原本以为,时间都过了那么久,早还给老师了。
  我应该会有些忘记……
  可事实证明,有些东西,不是你想忘,就能忘得了的。
  时间可以淡化一切,但已融进骨血的,早已刻在生命中。
  令人,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