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从窗口照进来,在地上和病床上都铺上了薄薄的一层,看上去很柔和,也很温馨,很容易让人生出美妙的遐想。
康平坐在床上,双眼微闭,索尼随身听美妙的音乐正一点一点激动着他的心情。这是林抗怕他一个人在时孤独,特地花一千多块钱为他买的。这几天,他的腿恢复得很快,已经可以拄着拐杖下地行走了。
公司明天开业,林抗很忙,应该要到晚上才来。他下了床,慢慢走到窗前,桌上的紫罗兰有的已经萎蔫了,有的还开得正艳。这几天花店每天都要送一束紫罗兰来,送花工没有说是谁送的,他也没问,因为他知道送花的人是谁,只是让他弄不明白的是,王小玉既然如此牵挂他,依她的脾气,没有理由不到医院来看望他?
窗外那树不知名的红花已经凋谢了,偶尔还可以看见枝间悬挂的残片。唉,不来也好,免得她也要在这个已经没有空隙的感情旋涡越陷越深。他想。
他将所有的紫罗兰拿到垃圾桶里丢了,转身离开时猛地看见有一束还是新鲜的,花瓣上还带着鲜活的灵气。那是花店下午才送来的。他的心莫名地颤了一下,弯腰捡起了那束新鲜的花,放回到了原来的地方。他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丢了又要捡回来。
韦洁中午来过了,给他带来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惊喜,她的一个在深圳做广告很出名的老同学愿意加盟火烈鸟广告公司,共谋发展。她每天都要来看他,给他送一束红色的康乃馨换上,然后将前一天的扔掉。用她的话说,就是鲜花要新的好,而男朋友却要老的好。
还好,她说这话的时候,林抗不在。然而,直觉告诉他,林抗已经意识到了自己跟韦洁之间的关系,韦洁每次来,他都借故躲开。
事情已经到了这个份上,不应该再对林抗隐瞒什么了,应该向他坦诚自己跟韦洁的事,然后告诉他,他决不会因为韦洁而离开他。事实上,他也从没想过要因为韦洁而离开林抗,明知他跟林抗之间不会有结果,他依然不改初衷。特别是这几天,没事的时候他就想这事,已经将事情想清楚了。
至于韦洁,他会在适当的时候向她讲明一切。也许她会很受伤,总比大家就这样不明不白粘在一起好得多。
夕阳的最后一丝光辉终于隐进云层,浅灰的暮色缓缓罩了下来。
康平回到床边,将打着石膏的腿抬上床,然后才坐在床上。窗外已次第亮起了灯火,尽管开关就在床头,康平并没有打算马上开灯。随身听里,王菲的歌声听起来有些凄凉,窦唯的离去,谢庭锋的背叛,也许已使她曾经自信的心受到了震动。不管怎么说,他和林抗都非常喜欢王菲不媚俗的演唱风格,所以林抗才特地为他买回了她的专辑。
黑暗中,他在床头柜上摸到了一块石头,那是一块三峡奇石,形状看上去就像两个紧紧相拥的人。这块石头是他和林抗一九九九年夏天去三峡旅游时在宜昌买的,当时他还戏谑地给起了个颇有内涵的名字,叫做“永不变心”。这块石头一直放在卧室的壁橱里,不知为何,林抗昨天却将它带来了,他什么都没说,自己也没问。
他是想告诉自己他那颗永远不变的心呢?还是希望自己对他永不变心?康平想,也许两者兼有吧?一想到林抗知道自己跟韦洁的事之后的痛苦,他就感到深深的不安,十几年前因为没有向韦洁表露心迹,他才错过了一个女孩子的爱情,而十几年后,他却因为没有拒绝这个女孩子的爱情,伤害了另一个爱他的人,这真有点宿命轮回的味道。
他将“永不变心”紧紧地攥在手心,好像一不小心,这块石头连同林抗的爱就会从手心溜走似的。
走廊上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十年了,他熟悉这脚步,就像熟悉自己的心跳一样。
“康平,怎么不开灯呀?”门一开,林抗就大声嚷嚷开来,“我给你买了叉烧和酸奶,你趁热吃吧。”
康平开了灯,看着风尘仆仆的林抗,嗔怪道:“饿不坏的,这么急干吗?”
“你不急?我可是饿坏了。”林抗笑着将饭盒递给康平,打开自己的那盒,侧身坐在床上吃了起来。
康平左手接过饭盒,右手将“永不变心”放在床头柜上。“林抗,这么好的叉烧,你上哪儿买的?”一打开饭盒他就叫了起来。
“东大街!”林抗抓起鸡腿啃了一口,口齿不清地说。他实际上看见康平放“永不变心”了,却是装作没看见。他思虑再三,还是觉得自己应该离开康平,他现在所处的位置应该由韦洁来代替。他看得出,韦洁是真心爱康平的,要不她也不会放弃美国的事业,更不会将所有的资金全部投入到康平的广告公司了。他们在一起应该会很幸福,最重要的是,对康平来说,那才是真正属于他的爱情啊。虽然那样自己将会失去最爱的人,但他始终认为,爱情不应该是占有,只要所爱的人一生幸福,让他怎么做他都愿意。他已经考虑清楚了,康平的广告公司步入正轨后,他就离开这个城市,永远从康平身边消失,他之所以将“永不变心”带来,只是想让康平知道,自己对他的心是永远都不会变的。
做出这样的抉择是艰难的,更是痛苦的,对他来说,跟康平在一起的日子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他已经对康平有了一种深深的依恋,甚至可以说是依赖,他不敢想象,一旦失去了这样的快乐,生活究竟会变成什么样子?但这是他唯一的、也是明智的选择,他不能自私的缠着康平,那样不仅自己难得心安,也会让康平、韦洁、康平的父母甚至更多的人痛苦。
十年了,他跟最爱的人一起生活了十年,虽然他们不能像其他相爱的人那样相拥着走在大街上,而像见不得光一样,偷偷摸摸的,但他们依然是幸福的,快乐的,能够彼此真心拥有,这就足够了。爱情还能追求什么呢?更何况,他们的爱情是世人所不能接受的,甚至深恶痛绝的,虽然他和康平都不这样认为,可现实就是现实,他和康平都不可能脱离这个现实世界寻找另外的生存空间。
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人的一生又能有多少个十年可以让你刻骨铭心的回味和怀念的呢?
林抗只觉心里酸酸的,有一种想流泪的感觉。康平的眼神明确地告诉他,他依然是爱他的,也许他根本就不会因为韦洁而离开自己。可康平目前所处的困境,林抗是能够体会得到的,容不得他再犹豫了,他已经做出了抉择,他不会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不休,也不会去听康平的任何解释,他唯一要做的,就是在适当的时候悄然离开。
“林抗,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韦洁说她的同学廖飞扬愿意回来帮我们。”康平笑着说。
“廖飞扬?”林抗停下了动作,吃惊地看着康平,“是不是深圳做快乐时光公益广告一炮走红的那个?”
“就是!”康平点点头,情绪显得十分激动。
“太好了,康平,”林抗放下饭盒,轻轻一拳打在康平的胸膛,“他的平面设计和文案在全国都是有名的,有他的加盟,我们的公司肯定会迅速发展起来,要不了多久,这只‘火烈鸟’就能展翅高飞了。”因为兴奋,他的声音几乎有些颤抖了。
“是的,林抗,这么多年了,我们不就是想拥有一家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广告公司吗?现在,我们终于如愿以偿了,我们一定要把它发展成为全国一流的广告公司。”
“会的,一定会的,康平!”林抗说着,声音竟有些哽咽了,他明白,那一天他已经看不到了。他起身拿起康平递过来的空盒,连同自己的一起扔进了墙角的垃圾桶,想借机掩饰波动的情绪。
“你怎么了,林抗?”康平听出了他的不对劲,关切地凝视着他。
“噢,我这不是高兴吗?”林抗笑着走回到床边,拿过刚才带来的礼盒,取出一套西服,“康平,明天你是主角,可要穿好一点,我给你买了套西服,来,穿上看看合不合身?”他扶康平下了床,脱去他身上的休闲服,小心地替他穿了起来。
不用试,康平就知道肯定合身,这些年来,他身上穿的,从内到外,包括内衣内裤和袜子,全部都是林抗替他准备的,林抗熟悉他,就像熟悉他自己一样。
“不用试了,林抗,肯定合适!”康平笑道。
“那不行,这样的场合可马虎不得。”他轻轻抬起康平打着石膏的腿,小心地将裤管套上去,替他系上皮带,然后又扯了扯肩部,左右看了看,笑着点点头,“康平,真的很不错耶,要是穿上衬衣,再系上一条黑白相间的领带,那就更好了。”他指了指凳子上的手提袋,“我全替你准备好了,明天一早我来给你换。”
“你小子,安的什么心?什么都不让我做,想让我成为熊猫啊?吃了睡,睡了吃。”康平装做一本正经的样子,手指都点到林抗鼻子上了,“说不定哪天,我胖得都走不动了,你就天天来背我吧。有你受的。”
“走不动了那不更好,我送你上动物园去,国宝嘛,我可不敢背上私占国家财产的罪名。”
两人都控制不住大笑起来,笑过之后,林抗为康平脱下西服,扶他上床躺下:“好好睡一觉,明天一早我来接你。”说着,俯身在康平额头吻了一下。
林抗的舌尖落在额头的瞬间,康平心里迅疾划过一丝莫名的颤动,伸出双手圈住了他的脖子,近乎呻吟地叫道:“林抗,林抗!”
这春情般的叫声,直撩拔得林抗心尖痒稣稣的,他的嘴唇顺势下滑,落在了康平的双唇,两枚不安分的舌头热热的、温暖的绞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