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向西行,几乎都是荒漠地带,根本碰不到一个人,天气也极为炎热,对赶路的人无疑是一种考验。
  墨风早有准备,水和干粮带了不少,再来几个人也吃不完,这就是经验。
  白天这片地带炎热滚烫,晚上骤然不同,冰冷刺骨,身子虚弱之人一晚上都很难熬过去,而且这里经常会出现奇怪的生物,毒物猛兽时常现身。
  点了火把就要有被偷袭的觉悟,除非必须的情况下,不然谁都不会在夜晚点火把和火堆,这是引火上身,无疑将夜晚的生物都吸引了过来。
  墨风躺在一块一人高的破石头上,似睡不睡的样子,这种半醒的状态能让他时刻保持警惕,一旦发生了什么事,马上就清醒了。
  一个人总是孤独的,可这是他该承受的,夜晚的风狂啸不止,飞沙走石的,一会儿也不消停,好像要席卷整片荒漠。
  一个幸运的晚上过去了,这个晚上没有发生任何事,草草的吃了点干粮,墨风便开始赶路了。
  时间飞逝,不知不觉墨风连续行走了七八个时辰了,可却没见到什么奇怪的生物,反倒是天气没那么炎热了,时不时有股狂风刮过。
  虽说能一直平安到目的是好的,可墨风还是有种不好的感觉,这种感觉说不出来,好像即将要发生什么,一种强大的力量渐渐的凝聚着,快要释放出来了,这样的感觉墨风越走越强烈,他知道,有危险逼近了,这是真的,不再是什么感觉了。
  墨风转头向右一看,嘴角抽搐了一下。
  那是一道连接天地的风卷,仿佛天地之间的柱子,远处看去拇指粗细,随着吸力增大,距离接近,那风卷恐怖到足足有十丈多,墨风哪还敢再看下去,撒腿就跑,这可不是闹着玩的,那种程度的自然灾害即便修道者也要远离。
  风卷是荒漠经常出现的一种自然灾难,出现前都会让人心情压抑,天气好转,有经验的人一下子就知道,可墨风并不知晓,只能拼命的逃遁。
  风卷就是一个无底洞,黄沙狂舞,枯木碎裂,所过之处连根拔起,看着那快有百丈粗细的风卷,墨风身体开始有了压力,这压力不是心理的压力,是那风卷太强了,自身都感受到了那拉扯的力量了,这还是目前,谁知道一会儿更大了会有什么可怕的事情。
  拉扯的力量开始增加了,墨风用尽全力想要拉开距离,可微不足道的距离根本不够看,而且墨风也持续不了多久,不出一个时辰墨风就会身心疲惫。
  “我去,这王八蛋!”
  一边跑一边骂骂咧咧,墨风快撑不住了,可后面的风卷非但不减弱,且更加强横了,墨风身上好比套了一个枷锁,艰难无比。
  一个时辰后
  墨风全身都没什么知觉了,心中就一个字,跑。
  他的体力开始透支了,只是暂时感觉不到,等到停下才会发现,还好墨风看到前面不再是荒漠了,这样说不定后面的风卷会消散一些,有了这个念头之后,心中也有了动力,不再是飘渺的希望了。
  穿过这片希望的荒林,墨风回头看了看,那风卷总算是小了,可即使这样,还是有十几丈,对墨风来说还得跑,不跑不行。
  “不行了,不能再跑了,再跑下去就被累死了。”
  墨风心中想着,他现在只能看看有没有什么巨大的东西,躲避一下,这对他来说是最好的办法了。
  可四周空旷荒凉,除了沙子就是沙子,别无他物。
  “或许沙子也是一种办法。”墨风心中冷静下来想到,他找到了一个小坡,小坡后面是一个坑,没有犹豫,直接跳了进去,整个人趴倒在地,等待风卷的来临。
  风卷不管二三,没有感情的接近了墨风所藏之处,墨风在风卷到来那一刻感觉到身体不受控制,要脱离这个坑,被那风卷卷入其中,就在身体快要被吸起的时候,风卷过去了,差开了距离,没能卷到墨风。
  坑中的墨风翻了个身,剧烈的呼吸着,休息了一会打算起身吃点东西,可双手酸痛无力,连东西都有点拿不动,百般无奈之下只好等待慢慢恢复了,今天也就这样子了,明天在动身吧。
  这天夜晚墨风听到了不少吼叫声,还遇到了几只毒蝎子,也无大碍,一巴掌拍死了。
  第三天墨风离那汉阳城不过三十多里路了,这还多亏昨天一口气跑了那么远,本来俩天的时间被缩短了一天,这不,大约中午墨风就来到了汉阳城的门口了。
  城墙上有不少兵戈留下的痕迹,记录着当年的历史,城墙之上有着不少的人在巡视着,城门也有一个小队的人在查看着来往的人,谨慎小心。
  墨风轻松的走进了汉阳城,不得不说,这汉阳城可真繁华,比那小镇强多了,自己还是第一次来到城池,街道热闹繁华,叫卖声、嘻戏声、喧哗声、吵闹声,应有尽有。
  生活水平也是非常高,不少人都是身穿绫罗绸缎,器宇不凡,各式各样的店铺也如花开遍地。
  想到自己衣物都是凡物,没什么作用,墨风便准备寻一个店铺,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点的衣物,最好是妖兽皮制作而成的,再就是找一个客栈好好休息一下,把玄光镜中的那些妖兽材料都出售了,手头也富裕点。
  四处游走,墨风也涨了不少见识,时间也不早了,墨风还准备寻一落脚地,抬头一看,一个牌子的名字出现在墨风眼前。
  “风月客栈,这个名字有趣,不知道里面怎么样。”墨风微微一笑,闲庭散步般走了进去。
  没到门口,就见一个伙计机灵的迎了过来,消瘦的样子,一身灰衣,肩膀搭着一条白色毛巾。
  “这位少爷,不知是住店还是吃饭,小店服务到位,应有尽有,保证少爷满意。”
  墨风见这个伙计挺会说话,心情不错,随手赏了一块银子,道:“吃饭带住店,不要最好的房间,中等便可,带我上去吧。”
  “好嘞,少爷您请,楼上就是。”
  墨风走到二楼,布置的不错,古色古香,环境很优雅,找到一件没人的房间,墨风走了进去,整个房间有俩间房间,地方倒是不小,墨风拿出一块金子,给那伙计。
  “去下面准备一桌好酒好菜,不必送上来,我一会下去吃,另外我要在这住个十天八天,不知是否够。”
  “够,够了,少爷你放心吧,我一定会让您满意的。”伙计欣喜的回答着,对墨风比对他爹都好。
  房间里,墨风从玄光镜中拿出了不少在万兽林中收集的妖兽尸体,里面不少都很珍贵的,市场上价格也是天价,要是此刻别人看到的话估计眼珠子都瞪出来了,这么多的材料,就算归一境界的人也拿不出手,而且其中还有不少珍贵的东西。
  初来此地,墨风自然要打探一番,这是多年来的一个习惯,一边喝着这里的美酒,一边听着别人聊天,倒也逍遥。
  汉阳城内的修道者不少,可以分为三方,一方是城主,一方是李家,最后一方是赵家,其中有俩个是修道的家族,在此地也有百年之久了,算得上地头蛇,最强的还是城主这一方,规矩什么的都是有城主订的,就算其他俩家也不敢冒犯。
  城中很多产业都由俩个修道家族掌握,而税务都归城主一方管,三方多年没什么太大的利益纠纷,当然暗地里还是小打小闹着。
  三家的家主都到了道门境界,这也是能互相牵扯的原因吧,不过墨风从这些人中打听到,城主很可能到了道门后期,不然的话也压不住那俩家。
  当然这也是众人的猜测罢了,人家可不会告诉你。
  汉阳城内有一条江,每当夜幕降临很多人都去那里游玩,江边灯火阑珊,颇有意境。柳树下更多人吆喝着,卖一些灯笼呀还是小孩子玩具,赚几个钱。
  墨风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和这么多人在一起,欣赏风月,放松心境,上辈子他也不过放松过几次,对这样的场景还是有些怀念的。
  “听说没有,最近城主的女儿经常来这里,不少人都看到了,会不会是来约会的。”
  “你可别乱说,小心被人听到告密在城主那有你受的,人家城主的女儿来这好像是因为前段时间突破了归一境界,放松一下。”
  “什么?归一境界,城主女儿还不到二十就突破了,这也太惊人了吧,完全能和那些天才较量了,看来以后成就一定不会低于城主。”
  墨风对这个所谓的城主女儿的消息稍微注意了一下,让他无语的是,这年头人才就像大萝卜,上一辈的老人二十能突破归一就不错了,可再看这一代,人才云集,天才辈出,妖孽纵横,真是一个黄金大世啊!
  想在这个大世闯出一个名头不是难,是难上加难,人家有的不仅仅是天赋,还有身后的背景,再看那些散修,没背景,没天赋,更重要的是往往还会得罪人,一不小心就小命难保了。
  江面上有着不少许愿灯飘着,上面有他们的愿望,希望有一天能够实现,虽然都知道这不会成真,但还是有许多人抱着一试的想法。
  坐在一个无人的亭台中,墨风望着江面的那艘大船,船上有着不少唱戏戏子,每个月都有一次,正巧这次被墨风遇到,船比较大,加上长久的训练也不会有什么颠簸,船上的表演是免费的,老百姓也聚在一起边听便说。
  在这大船旁边时而会有一些小船经过,小船上坐的都是一些比较富裕的人,有的是和家人一起出来玩,有的则是一男一女,处于恋爱之中,更有一些文人雅士饮酒作对。
  “张铁,你看我像是骗你那人嘛,我昨天真的见城主女儿了,坐在一艘小船上,里面传出了琴声,听得我都忘乎所以了,你说说,除了咱们城主的女儿,还有谁能有那样高超的琴技。”
  “刘二狗,我就信你一次,可是为什么今晚咱们等了半天却不见呢?会不会是今天没有来?”
  “这我就不清楚了,估计是吧,好了我的回家了,不然家里那婆娘还以为我又上哪风花雪月了,还得跪搓衣板。”
  琴在这里也是极为流行,不少妙龄女子都多多少少会一些,琴棋书画,琴为第一,这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琴最能体现出真性情,它有悲伤、有开心、有喜悦、有感动,最贴近人的性情。
  墨风当年也见识过不少琴道高手,各式各样,只有一位才算得上是真正的琴师,每一声都带着一种情感,敲出别人心中的情感,产生心魔,是真正的杀人于无形。
  大船上的演出不过俩个时辰就结束了,如果还想看的话只能去他们的戏楼,或者等待下个月,那个时候他们还会免费演出一场,也算是一种手段。
  夜深了,人散了,风来了,心醉了。
  情多长,爱多深,离别际,惟有恨。
  孤单人,落魄魂,藏于心,毁于心。
  借酒望月消心愁,却恨酒醉不长久。
  今生来世依旧醉,莫念世间儿女情。
  一段悲伤痛恨的曲子自那江面的一艘小船悠悠传出,加上那伤心悲情的琴声让人心中一痛,莫名其妙的曲子,却如此深到人心。
  想来那创作之人一定悲痛万分,原本以为会美满的爱情却分开了,爱,风吹不散,酒醉不了,心忘不了,这一生一世纠缠着他,今生来世,他放不下,伤人之最深处唯有爱,一首醉心迷醉多少儿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