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什么?我可不曾羞辱过你。”然后我假装气定神闲地坐在了离他较远的一个位置,看着他的高考数学题目,眼睛却不敢直视他。
  “嫌我脏?”瞧瞧这是什么话,我没有资格,也没有勇气嫌他脏,“不要总是自己臆想,我并没有过。”之后,璇扬笑了笑,手中的一把小刀不断挥动着,前后左右,好像杂耍。我看着那个刀锋,告诉他,“伤到手可不好,快放下来。”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他倒真的放下了手里面的小刀,我心一落,然后他指着试卷上的一道函数题,用十分撒娇的语气和我说,“大姐,这道题,我不会哦。”我诧异地抬起头,看着他的眼,里面什么都没有。
  我一时倒也没有想那么多,拿着那道题目,看了一眼,之后有些诧异,问道,“这道题目你不会?”
  “对啊,我不会呢。”
  “怎么简单的题目,你怎么可能不会?”我盯着他的眼睛,企图发现里面是否有我不知道的阴谋,有些时候阴谋这种东西可比现场害人的手段高明多了,我不可能一而再再而三的任由这个小鬼耍我。因为,我是亲眼见证着他如何从我手中一步步夺走属于我的亲情。从那第一次的摔断腿开始,到后来的一切,包括他告诉我母亲我已经知道的那个秘密
  “你就这么点能耐?陷害人的时候,那聪明可比现在高多了。”我冷笑,手中拿起铅笔,尖尖的笔头看来是刚才他用那把小刀削得,笔尖与白纸发出的摩擦声,在这个小小的空间里面,显得格外急促。他明明会这道题目,却仍旧要问我如何解答,我不知道他糖葫芦里面卖的什么药,但凡总我此刻心情一点不佳。所以,做题的时候自然不爽,手中铅笔飞快在纸上滑动。我知道,此刻我的心情其实很不爽,就好像天空中的飞鸟,想要尽快着陆一般急躁。
  “姐姐,你可以写慢点吗?”璇扬这个家伙,竟然还敢挑衅我,我冷笑一声,将手里的铅笔一扔,木头铅笔砸在桌上的情景就好像汽车经过水塘的溅出一地水花的情景一样。我此刻看上去肯定像只嚣张的小狮子,而璇扬,那水汪汪的眼神,自然就成了狮子嘴巴下面的小绵羊。
  还挺会装。
  “看不会就拉倒,自己琢磨去。”于是,我终于耐心用到极致,开始暴走,顺便也发泄了一下我积怨已久的怒气。我喜欢做得干净利落,所以我转过身去准备离开。
  没有想到,看到的竟然是母亲阴森的面孔。
  震惊!
  其实,压根没有想到,老妈竟然躲在我的背后,悄无声息地看着我,这真是一个奇怪的逻辑。难怪高二的璇扬今晚会忽然心情大逆转,难怪他要挑这么简单的题目来问我,看来是因为早就知道身后有其人的缘故。
  好一座靠山。
  “我真是后悔,让你来教璇扬!”老妈那双大眼像极了我,生气的时候,藏着数不清的奚落。这次,我看着这两个人,再也没有说话。我早已学会应该如何面对璇扬的挑衅。
  “这就是你想要的结果?”我朝着那个男孩子笑了笑,一派平静,之后又走近那个门口阴森面容的母亲,擦身而过之际,我想了想,还是说,“你当真以为我想教他?”嘿嘿,既然你不重视我,那我也没有必要重视于你。
  你生我养我,我尊敬你,爱戴你,二十几年,已足够与你对我的冷嘲热讽相融。世界上没有谁非得要谁喜欢的道理,既然璇扬这么在乎你的亲情,那我便让给他。
  “让给你,全部让给你,这样,你可满意?”最后一次,这种鬼把戏,我发誓,绝对是最后一次,我再也不会让璇扬有机会让我伤心哭泣。从现在开始,我要放下以往最在乎的东西,无心则无欲。无欲助无求。
  站在门外,里面的对话还依稀可闻,“璇扬,你不笨。”
  “那姐姐为何说我笨?”
  “因为她看不懂你。”
  见鬼去的母子情深。
  还是酒吧比较靠谱,我觉得,在这里,可以找到一群志同道合的人。这不就是个消遣寂寞的地方吗。
  “我要鸡尾酒,各种各样的,只要是鸡尾酒都可以。”我笑着对那吧台小哥说,指着他的脸蛋,又打了一个嗝,其实我已经五瓶啤酒下肚。
  “小姐,您是第一次来吧,我们这里只有鸡尾酒!”小哥看上去好像对我十分不屑,我有些生气,估计脸蛋都得青,“我当然知道。”
  灯光迷醉,红绿交替,很是刺眼。说实话,我还真是讨厌酒吧这种气氛,疯狂至斯,不是我的口味。不过,我现在没处可去,这可是真的。
  “阿岚,这不是你店里的小员工吗?”
  酒吧角落处沙发里面,三个男人坐着倒真是一个好风景。那坐在中间,穿了一件红色POLO衫的男人手中,还放着一只高脚杯,酒杯中红色的液体几乎只剩下三分之一。应声眼睛飘过,看向那中间的吧台上喝得九分醉的女人,眼神中闪过一丝诧异。
  之后又立刻恢复平静,说,“的确是她。”
  “看样子醉的不轻。”千绪点点头,一本正经地说。
  幻梓想了想,把手臂从沙发沿上放下,兴趣盎然地看着幻岚,“哥,我们是不是应该上前帮帮她啊,看样子,她喝得很多,酒吧里人员混杂,说不定就招惹上谁了。”
  千绪同意地点点头,“这倒是,你看那斜对面的色老头,看着她可好久了。”
  放下酒杯,幻岚十分认真地说,“那又如何呢?是她自己来酒吧,自己的行为就得自己负责。”
  “还是一如既往地刻板,那可是你店里的员工诶。”幻梓有些看不下去,幻岚的冷淡总是会在恰如其分的时候表现出来,让翘首以盼的期望被瞬间摧毁。这样的男人,千绪和幻梓,始终觉得,即使懂爱,也必不会爱。
  我从未觉得酒味这般难闻,我很希望,就此醉下去,可事实却没有让我如愿。我可以见到,在我面前,那一只微胖的有些皱纹的手,上面还镶着一块金色的劳力士。那块价值五位数的名表的主人,一把拉住我的胳膊。
  我不怕,一点也不怕。
  如果他敢继续有所作为我必不轻饶于他,忘记说过,从小学二年级开始,我便献身于跆拳道馆,现在里面的师傅要管我叫关门大弟子。
  看来,老头子真是贼心四起,抓住我的手不说,还敢将他的爪子放在我的手臂上,我觉得,很有必要给点颜色他看看,所以我的右手已经拿住了啤酒瓶,我要敲得他脑袋开花,血流不止。也好趁机戒戒他那胆大包天的色心。
  可惜,我的啤酒瓶没有如愿发挥他的作用。在即将要砸向那片人脑的时候,我的手臂被一个重力给抓住,然后身子被他拽了起来,浑浑噩噩,只是依稀仿佛,看到了一张冷漠严肃的脸。脸上面除了冷酷,好像还有些轻微的愤怒。
  “嘿嘿,让我去砸开他的脑袋。”我试图挣开那双手,然后听到头顶上一个年轻的声音传来,那是轻松的,欢快的,忍着笑意的,“蓝心雅,你可真够厉害的,脑袋就不要砸了,让我们把他送去警局,你看怎么样?”
  我一惊,浑身一抖,顺带着把手臂上的那双手也抖掉了,听闻警局二字,我的脑袋瞬间清醒了一大半,然后,我睁开朦胧的双眼,看见我的前方,那个笑意很浓的男生,正十分欢乐的看着我。
  “幻梓?”
  他点点头,然后用食指戳了戳我的脑袋,“算你还聪明,这个情况下,还能记得我的名字,不错啊。”我很没骨气地恩了一声。然后讪讪转过身,于是,我看见了那张冷漠的脸蛋儿,白皙的皮肤被酒店红色的闪光灯照得一闪一闪,有些骇人,我并起双脚,站立良好之后,很认真地给他作了个军礼,大声叫道,“老板好。”
  之后,我听到一阵大笑声,便再也提不起精神来,闭上眼,就是昏天黑地。
  朦胧之中,头昏脑涨,我就听见有人气呼呼地将我带走,之后,又拍了拍我的脸蛋,说了句shit。
  “蓝心雅,这么晚跑出来喝酒干什么、”
  我翻了个身,“没事做,不喝酒干嘛。”
  然后脸蛋又是被狠狠拍了一下,“没事做就喝酒,下次别跑我们眼皮底下。”那声音已经颇有些咬牙切齿的味道了。
  其实,这话还真是然我挺委屈的,你说好端端的,我被自己家老妈瞧不起也就算了,为何在梦中都要被人看不上眼呢?
  “哎哟。”我摸着自己的屁股,觉得它被狠狠地打开了花。
  “家在哪里?”这是要将我送回牢笼吗?我连忙摇头。
  “连家庭住址都不知道了?”
  哎,为什么这个声音这么优雅动听呢,其实我是真的不想回到那个地方的啊,我嘿嘿傻笑了两声,然后没心没肺地说了句,“家?那是什么地方,我十年多年前就无家可归了。”最后,我是彻彻底底晕过去了。
  当我第二天醒来之后,我十分惊奇地发现我那背着阳光的屋子,竟然此刻阳光四射,漂浮着美好的清晨的香味。于是,我睁大眼睛,发现,我身处异乡了!
  这他妈是在哪里?
  我像狼一样狂奔,这房间漂亮是漂亮,就是太大了,足足是我房间的三倍,七拐八弯,等我正式跑到了大厅的时候,沙发上正睡着的三个男人,让我呆立了好几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