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文男人爽朗的笑道:“果然是你啊,你的样子一点都没变,还是帅得那么让人嫉妒。”
  “还没想起来吗?”年轻女人轻嗔薄语,她的眉如黛,她的眼若水,她似樱,五官虽然不是十分精致,但也搭配的恰当好处,与白媚和唐佳宜那等绝色美女相比,她略逊一筹,但也是个不可多得的美女。
  “对了,你们是许锋和傅琳?”林晓枫脑海中千思百绪,苦苦搜寻,终于捕捉到了记忆中的身影,准确的说他们与林晓枫是高中时代的校友。
  当时林晓枫还在读高一,因为性格内向,很少交到朋友,而傅琳似乎对自己颇有好感,常常主动找自己聊天,记得她以前很容易脸红,是个特殊害羞的女孩儿,现在的变化真是不小,比起以前的青涩多了一种女人味,而许锋喜欢傅琳,就因为这样也就认识了林晓枫。
  其实许锋和傅琳全都比林晓枫要高两个年级,当林晓枫升到高二时,就再也没有见到他们,听说是考上了同一所大学。
  “还算你有点良心,总算想起来了。”傅琳轻笑了笑,声音委婉动听,“今天我们组织同学聚会,我也是翻了以前的电话本才想起来。”
  “你们现在是情侣吗?”林晓枫笑吟吟地看着这对年轻男女,发现他们站在一起还挺般配的。
  许锋苦恼的道:“我没有你这么帅,追了她好几年还是没追到,不过我现在已经结了婚,儿子差两天就满月,她也不错,刚大学毕业就当了老师,很受学生的欢迎,对了,林晓枫,你现在有女朋友吗,一定有对吧,有几个?”
  林晓枫没好气的道:“什么几个啊,暂时只有一个。”
  “都别站在这里说话了,走,进去吧,已经订好了位置,相信他们也都已经来了。”傅琳的话才让林晓枫和许锋醒悟过来。
  走入订好的包间内发现那张大圆桌已经坐满了人,林晓枫一个也不认识,估计都是与傅琳同一届的同学。
  当他们聊起高中时期的种种趣事时,气氛火热欢快,而林晓枫却似乎成了局外人,倍感无味,男人离不开爱情,更离不开事业,而自各的事业就成了现在的主要谈资。
  “我不行,混的一般,每个月也就万儿八千的,还是你当公务员好啊,福利高,假期也多。”
  “那有什么用,可工资不高啊,年木胜,听说你现在开了家大型家具城,当老板了啊,我早就知道你小子以后肯定会有出息,果然被我说中了。”
  “也没有你说的那么好,我所有的资金全部套在了那些家具上面,手上闲钱不多。”
  “许锋才是真正的老板,大超市已经开了三四家,有个有钱的老爸就是好啊,可以少奋斗很多年。”
  “家里没钱,也可以找个有钱的老婆呗。”
  “咱哪有那个本事,要不然现在也不会只混成这样。”
  傅琳看林晓枫一个人闷在那里,不想将他冷落,便随意的问道:“林晓枫,你现在是
  上大学还是已经上班了呢?”
  “我吗,高中毕业就没再读书了,现在在当保镖,很一般。”林晓枫在高中时代从没有对别人说过自己的家境,他家是有钱,但从来不会张扬,他那时候是个乖孩子,但乖孩子并不代表就一定会读书,正好相反,他厌恶上学,觉得自己根本就不是块读书的材料。
  “你真是保镖,不太像啊。”在大家的印象当中,所谓的保镖都是那些孔武有力、五大三粗的大汉,可林晓枫这般柔弱的样子,怕是还是被人来保护他。
  “人可不貌相,这可不一定。”
  林晓枫实在与他们找不到共同话语,借口去洗手间的功夫出去透透闷气,早知道这样过来参加什么同学聚会啊,真是吃饱了没事干。
  “四年没见,你还是那么帅。”一阵香风袭过,傅琳轻步走到他的身旁。
  “你也一样,还是那么漂亮。”侧望一眼,林晓枫微微一笑。
  “要是真有那么漂亮就好了,还不是入不得某个人的法眼。”傅琳秋水般的眸子似嗔似怨,高中时期很多人都知道她喜欢低年级的林晓枫,可林晓枫却从来没有答应过什么,因为他当时还小,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做感情。
  林晓枫讪笑了笑,“怎么会呢,以前不是不懂吗,现在懂了可惜也没机会了。”
  傅琳的目光有许些闪躲,轻柔的道:“这话应该由我来说才对,为了某个人,我到现在都没有交过男朋友。”
  林晓枫心中微动,笑道:“那我现在反过来追你还行不行?”
  傅琳微有嗔恼的道:“想什么呢,你现在不是已经有女朋友了吗,可不准再动别的心思。”
  “只是想想都不行吗。”林晓枫耸了耸肩,要想让一个思维正常的女人接受左拥右抱的男人,卓实有点困难,如果不是为了游戏值,林晓枫是绝不会说出如此轻浮的话语。
  吃完饭,大家又去了KTV唱歌,经过傅琳的恳求,林晓枫也跟了过来。
  傅琳的一首《挥着翅膀的女孩》,美妙动听不亚如歌星的歌声,顿时赢得了满堂喝彩。
  “傅琳,唱得太棒了,再来一首吧……”她的同学们纷纷起哄。
  傅琳只能又点了一首歌,名为《知心爱人》,是一首合唱歌曲,将目光落在林晓枫的身上,引起在场不少男士的一丝嫉妒,“林晓枫,你过来陪我唱好吗?”
  “我不行,我真的不行,我唱歌很难听的。”林晓枫这倒不是推辞,他没有一点音乐细胞,就他那样的破锣嗓子,实在不好意思拿出来献丑。
  “大家都看着呢,快去啊,这么好的机会你可千万别错过。”在许锋的催促和傅琳期待的眼神中,林晓枫只能硬着头皮走到前方。
  傅琳将一支话筒递给林晓枫,美眸中闪过一抹黯然和真情,在这首歌曲当中寄托了她对林晓枫的思念,寄托了她四年中都未曾忘去的情感,她唱的很用心,将这首歌留作她与林晓枫之间的最后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