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我也要报仇!”章子粤突然说道。
“是吗,你有什么仇吗?”戴姆莱斯问道。
“那个女的,那位烫发的女的,她打了我一个耳光!”章子粤说起来,也是满心的恼恨,说道,“我长这么大了,还是第一次被女人打耳光,当然,更是第一次被女劫匪打耳光,还是外国的!”
“哈哈,亲爱的伙计,你叫什么名字?”戴姆莱斯忽然问道。
“我叫章子粤。”
“啊,章!我们一起去追击凶徒!”戴姆莱斯问明了章子粤的姓名后,忽然就转身跑了起来,向来路跑了过去。
“可是我们没有枪,也没有交通工具,就这样跑上去,是不是有点?”章子粤可不是那种拿着铁锨就敢跟机关枪拼命的人。
“我们可以……可以见机行事的!来吧,伙计!”
戴姆莱斯这句见机行事,也太轻狂了些吧?这可是面对悍匪啊,杀人不眨眼的一伙人呐!在他们身上见机行事,小心把命搭上。
看到戴姆莱斯这个热切的目光,章子粤也不好贪生怕死的退缩,他本来就想找那几个悍匪干上一票的,只不过现在是冷静了下来,感觉自己这里缺少武器和交通工具,但与悍匪恶斗一场的心倒没有减淡。
说干就干,两人交换个眼色,兵分两路,顺着来时滚下来的那道大坡,又沿路追溯上去。
下坡的时候奇快无比,现在上坡可就不是那么简单了。还好,两人的体力都非常棒,尤其是戴姆莱斯,这家伙像是知道路似的,遥遥的指挥着章子粤,应该从哪个地方上山奔公路。
有戴姆莱斯的指引,加上章子粤自身很强的体力,也没有费多么大的力气,两人便又摸上了公路。
当然,给他俩人十个胆子十条命,他俩也不敢从滚落的那个地方冒出头来。因为这样的话,等待自己的,很可能是子弹。
两人相隔约有五十多米,戴姆莱斯在前,章子粤在后,距离当时滚落下山的原地点,尚有三百多米的距离。
两人像贼似的,借着山石和草木,四处遮掩着自己的身形,同时小心翼翼地观察路上的风吹草动。
这条马路上,静悄悄的,并没有任何车辆。而四位悍匪所乘的那辆房车,当然也是毫无踪影。
章子粤和戴姆莱斯,两人一个是商海中的精英,一个是皇家警察,都是心思敏捷,聪明绝顶之人,看到马路上静悄悄的,一无人,二无车,两人不约而同地,都想到了一种可能。
会不会是那几位悍匪,故意先把车开到在周围这个地段看不到的地方,然后潜伏在一个令人难以发觉的地方,守株待兔,等到自己一露出头,立即开枪杀掉?
这种以静制动,以逸待劳的招儿,章子粤和戴姆莱斯一下就想到了。
章子粤心里狐疑着,只见那边的戴姆莱斯向自己摆了摆手,示意并没有危险。
然后,只见戴姆莱斯突然趴在了地上,用耳朵去听地上的声音。
地听?
天视地听,要天视的话,没有直升机是做不到的。但想要实现地听,不用借助于任何工具,只要经验丰富就行。
戴姆莱斯就是一个擅长地听,并且经验十分丰富的人。以前执行任务的时候,大苍苍莽莽的大森林里,军犬都找不出的目标,戴姆莱斯通过自己的地听之术,就能找到。
“有情况吗?”
章子粤没有说话,向戴姆莱斯打出了这么一个手势。
戴姆莱斯看到章子粤这个手势,点了点头,说道,“他们已经走远了!向那个方向跑了!”
“啊?”
章子粤心里很不爽,悍匪们驾车跑了,自己和戴姆莱斯能怎么办呢?靠两条腿去追么?可是就算人家没跑的话,端着枪等着自己出来,那情况同样也不妙呀!
就在这时,忽然听到一阵很低沉,很动感的嗡嗡嗡的声音。
这个声音,赫然是高级跑车在路上疾速飞驰的声音。
戴姆莱斯当然也听了出来,向章子粤喊道,“你那边有跑车要经过,拦住车!”
章子粤点了点头,目光转向身后那笔直的马路。
这条路很直,一眼能看出去五六里之远。然而就是这么远的距离,仍然不见有车驶来。
但很快,一点鲜艳的红,像美人的红痣似的,出现在了马路的尽头。
这辆跑车来得好快,眨眼之间,已经快要驶到了章子粤的跟前。
章子粤还没看清车子的牌子呢,突然想起一件事,这么快的车,该怎么拦下?
章子粤跑到马路中间,学着交警的样子,举起双手,做了个靠边停车的动作。
章子粤做完这个动作,很用心地做完这个很标准的动作,在确定呼啸而来的这辆名跑车的司机绝对看清了自己的这个意思之后,章子粤立刻后悔了。
章子粤醒悟到,开这种好车的人,根本是不会理会交警的。别说自己只是学着交警的样子,做了个靠边停车的动作,就算真是交警过来了,他们也同样不买账。
好在章子粤闪身得快,要不然站在马路中间,这车要从自己身上压过去了。
可是,让章子粤想不到的是,站在自己后方约八十米的戴姆莱斯,突然举起了双手!
哦,应该是说,他将双手横伸在胸前,做了个端着手枪的手势,同时,他大步向这边走来,居然是迎接这辆飞驰而来的名跑车的样子。
看到戴姆莱斯这个动作,尽管是很虚假的动作,章子粤却立刻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他明白戴姆莱斯这是在做什么了。
假装劫匪!
而且是假装持枪的劫匪!
章子粤心想,这个戴姆莱斯可真是太有意思了,自己刚刚被人劫了,遭遇了劫持事件,现在又反过来,装模作样地劫持人家。
不过这个劫法可真够幽默的,连支枪都没有,甚至玩具枪都没有,只能用自己那握了二十多年枪的手,当成枪使,像吓唬孩子似的吓唬人。
不过,戴姆莱斯这急中生智的一招,貌似可笑之极,其实却十分好使。因为章子粤已经看见,那连火红色的名跑车停下了。
兰博基尼爱玛仕。
全世界第一流的好车啊,开这种车的人,非富即贵,而车主显然不怕一个挡道的交警,不管是什么警,他们都不怕,不买账。他们怕的,是可以随时向他们开枪的匪徒。
而戴姆莱斯,现在临时客串演出的持枪匪徒,现在看来,这场演出十分成功,演员的表现更是极为出色的。
“Fuck!我操你妈妈咪的,站在马路中间吓唬老子?”
这辆兰博基尼爱玛仕的车主,是位二十来岁,染着红头发的年轻人。副驾驶上还坐了一个长得很妖艳的女子,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马子,反正一看就不是良善女子。
“哪里来的死鬼,居然敢当街拦车?我还以为是劫匪呢,还来是疯子!”
这位惹火的女郎一边很不爽地说着,一边就掏出一个很精致的小手枪,这小手枪是袖珍型的,虽然很小,但明显是真枪,可不是玩具枪。
“比尔,让我一枪打穿他的臭手,让他做个枪的手势,敢吓唬人!”
这位女郎一边说着,果然就把枪口瞄向了正大步走过来的戴姆莱斯。
章子粤心道,好狠的崽子啊,看这女郎也就是二十岁吧,拿枪打人,居然像家常便饭似的,浑不把人当回事。
开车的小伙子,一副大少爷的气质,说道,“不要浪费子弹了,还是我直接开过去更刺激些,哈哈!”
说着,他便要踩油门撞击走过来的戴姆莱斯。
戴姆莱斯不是傻瓜,听到他们交谈的一言一语,当然要先下手为强,一个箭步,加一个华丽的龙转身,戴姆莱斯那高大的身躯,已经跳到了那名贵的跑车里。
嘭的一声响,那位女郎开了一枪。
这一枪是空枪,没有能打中戴姆莱斯,当然戴姆莱斯是不会让她打中自己的,反而把那女郎手里的枪给夺了过来,指在了那位小伙的头上。
“下车!”
戴姆莱斯像个凶恶的歹徒似的,二话不说,直接把这位女郎给丢下了车,虽然现在车是静止的,但戴姆莱斯用力很大,从车里丢出去,也够这妞受的了。
而就在这时,又是一阵发动机轰鸣的声音,不过章子粤和戴姆莱斯都听出来了,这次来的不是跑车了,而是摩托车。
“下车!让老子说几遍?”
现在这个情况下,戴姆莱斯才不会傻乎乎地把自己的证件亮出来,那只会搞坏事情。
这位帅小伙本来还挺牛气的,虽然脑袋上被人用枪指着,但他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人,平生不知道被多少人用枪指过,所以没有多么害怕。
“哥们,哪条道上的?”那小伙子倒像是不打不相识似的,没有下车,反倒跟戴姆莱斯套起了交情。
“小伙子,看来你想尝尝我拳头的滋味!”戴姆莱斯现在是争分夺秒,哪有时间跟这小痞子废话,一拳打向他的胸口,然后揪起来,用力丢到了车下。
“还有一支枪?呵呵,回头去警局领车!”
戴姆莱斯潇洒地笑了笑,拿着车座下的另一支枪,用力掷了出去。
章子粤眼疾手快,看到戴姆莱斯掷枪过来,三步并作两步,抢上来接住了手枪。
一枪在手,章子粤气冲牛斗。
随着跑车传出的轰轰的声音,戴姆莱斯先发动起车子,先行一步了。
而章子粤则双手持枪,学着之前戴姆莱斯的那个动作,瞄准了迎面驶来的摩托车。
单听这车跑起来的声音,显然也是摩托车中的极品,车子速度极快,章子粤一边端着枪,一边大步向前迎过去。
骑车的这个家伙倒是识相,一看章子粤手里拿着枪,立刻早早地停下车来,同时很配合的双手抱头,一副“规矩我懂”的样子。
章子粤没怎么费事,就劫获了这辆摩托车,向那家伙说道,“回头到警局领车!”
说完猛加油门,摩托车如离弦的箭,飞速而去。
章子粤想要追上前面开着兰博基尼的戴姆莱斯,那是不可能的事,毕竟在这种路上,兰博其尼是如鱼在水,游刃有余,而摩托车却一点优势也没有。
不过,章子粤骑车行过前面这个山坡后,看到眼前的一幕,心里一亮。
这是盘山路,公路像蛇一样一圈盘着一圈,两道路之间,如果直线看过去,根本隔得不远,但真正行驶起来却很不容易,主要是因为山险,开快了极其危险,说坠崖跟玩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