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青岗寨乃寨主多年的心血,虽然寨主不在了,但
自有人出来主持,你说解散就解散,凭什么?”她想都没想
就吼了出来。
自有人出来主持,这一句话,让沈奇恍然大悟,百足之虫,
死而不僵,直觉告诉自己,不打散青岗寨,老百姓将永无宁
日,在这个杀人不眨眼的世界,总有人喜欢通过杀戮来不劳
而获,会有更多的村子和竹园村一样惨遭屠戮,这是沈奇所
不愿意看到的。
不行,一定得打散青岗寨,或许可以打下青岗寨,培养山猪
起来做山大王啊,自己就可以幕后潜心修炼了,那本泛黄的
小册子上说了,炼晶阶段才算是修炼人生中的的第一道砍,
所以,迎接自己的真正难关来了,沈奇有些兴奋和期待。
沈奇思考着,脑子里瞬间想到了很多。
“凭什么,就凭我手上的这把弓,要打下青岗寨,顺顺手的
事情,所以,必须解散青岗寨,不然,我还会来打,直到打
散你们。”沈奇很坚定地说到。
“你这么自信,那好,你敢放我回去设防吗?定叫你有来无
回。”她看着沈奇手里的弓,心里扑腾地跳着,不过嘴上一
点也不示弱。
“那好,最后问你一个问题,你叫什么名字?”沈奇对她还
是那么的好奇,终究逃不脱一个情字。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可以走了吧?哦,还有我的匕首你
得还给我。”她毅然回绝了沈奇。
沈奇拿出腰间的匕首,正准备丢过去,又停了下来。“这把
匕首我留下了,你是我的俘虏,我有权没收的你的东西,走
吧,给你们十天时间,到时候不解散,叫你们鸡犬不留。”
沈奇仰天长叹,只得放弃,谁叫她如此像娇娇呢,我的娇娇
啊,虽然我们相隔一世,不过我还是忘不了你,你说,我该
怎么办啊?
看着她那远远离去的背影,沈奇有些失落,看着手里那把匕
首,灵魂的深处有种莫名的悲痛。
她的出现完全打乱了沈奇的计划,更让自己曝光了。
一个人在森林里,呆立了好久,才忽然想到自己已经晋级了
,直接飞跃到了炼晶阶段,心中不免有丝丝的高兴。
弯弓,搭箭,准备朝着远方来了一箭,试一试现在的实力几
何。
轻轻地一拉,檀木弓顿时弯成了满月,啊,我的力气再一次
上升了。
一般炼晶阶段有两千斤的力量吧,沈奇估计自己力气直线飞
跃,起码有三千斤的力气,完全超越了现在等级的力量。
这还不包括自己的吼声叠加,这要是加上自己的吼声,估计
用全力得有四千斤的力气了。
力道都快要到达纳灵的水准了。
啾!羽箭飞快的闪了出去,一条线一样,速度更快了,又上
了一个台阶啊!
噗噗噗!
羽箭穿越树枝,叶子的声音穿了回来。
看样子,直接飞出了六百米的距离!神了,简直太牛叉了。
沈奇忽然发现,竟然自己的视力也是大大的提升了,可以看
得很远,就连听力也提升了不少,羽箭插在六百米外的地上
,传回来的声音,那么的细小,自己竟然也听得那么的清楚
,感觉就在身边一样,更奇怪的是,竟然在脑海里还呈现出
一个画面,由声音而来的感官画面。
沈奇觉得不可思议了,立马向羽箭射出去的方向跑了过去,
要验证一下自己所呈现的画面是不是那样。
一跑,忽然觉得自己变的轻飘飘了,力气大了不少,顿感觉
自身轻巧了不少,快,速度是更上一个台阶了,看来得去买
一本轻功闪跃的技能书了,那样一定会有质的飞跃。
兴奋,实在是太兴奋了,对自己成就得来的兴奋。
结果,太神奇了,看着羽箭插落的地方,竟然和自己的感官
画面相差无二,哇,太激情了,沈奇直接高兴坏了。
晋阶,力道、速度的上升,听力的提升,更有感官画面的呈
现,看来这提升一阶不是一点点的提升啊,完全是质的飞跃
。
沈奇感觉以后慢慢地提升听声辨位,那自己且不是更加强大
了,放箭不用看,只要有声音,就可以通过听声辨位来断定
人的位置。
种种的改变,让沈奇高兴得不得了,又对着山野随意得来了
几箭,爽快极了。
话说回来,沈奇所说的十天时间,其实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
什么要这样子,想想以前恨不得杀光青岗寨的所有人,现在
,青岗寨的她,神鹰组的队长,一个杀人如踩死一只蚂蚁的
人,就在自己的眼前消失,都下不了手,思来想去,总之是
对娇娇的怀念之情转换到了她的身上。
对她,沈奇有种无名的责任感,男人说话要算话,既然还有
十天时间,呆在这里也没什么,在山下也观察不到山上的变
化,还是先回去一趟吧,得去看看山猪怎么样了,虽然只隔
了十几天,不过还是挺担心这个兄弟的,一个直脾气,万一
出啥子问题了,他解决不过了,怎么办?
沈之一脉就剩下两棵独苗了,谁都不能出问题啊,沈奇心里
忽然有一种责任感。
立马着手,收集了杀戮所留下的一些东西,等沈奇到秋山死
去的位置的时候,远远看着她已经把秋山的尸体托马上了,
盔甲弓箭马都带走了,沈奇是暗暗叫亏啊。
沿路找到了几处堆放东西的地点,一堆堆的尸体翻了出来,
要不是先前杀了那么多次的人,看到这堆堆的尸体,那恐怖
的场面就够人吃一壶的了。
银子就翻出了不少,得有几百两,还有百多两金子,这个世
界,一两金子换一百两银子,换算下来,有万多两银子,还
好金子比较轻,不然都拿不动了,把好弓都捆了起来,带去
凤凰城卖了,或者换把更好的弓也成。不值钱的一概不要,
值钱的就带上,配饰,好的匕首等包了一个小包裹。
期间还有一本书,沈奇翻看了一下,原来是介绍南渊的,这
里最靠近南渊,这个世界的书太贵了,不过现在有钱了,不
在乎了,正好自己对南渊也比较好奇,就留下来。
把东西随意的整理了一下,外面用衣服的破布裹上,再用幸
运藤捆绑着背在背上,看上去倒像一袋衣服,不那么显眼,
穿行于森林之中,正好杀点野兽,取点混魂晶,现在自己不
是正好需要的嘛,一举两得。
一路上没遇到什么高阶的野兽,全是些低阶的,一旦遇到都
是被沈奇一箭秒杀,运气还不错,杀了几十只野兽,竟然开
出了六颗魂晶,又是一笔不菲的收入啊,不得不说,一向以
来,沈奇的运气不是一般的好,而是特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