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疆帝月无弹窗 走在长着密密麻麻,连阳光也透不进来的原始森林里,让人既是害怕,也是兴奋。
  吉乐一行已经进入吉乐引以自豪的幻兽森林两天了,这是第三天。当天刚刚亮,吉乐他们就从睡袋里爬起来,漱洗完毕,用好早点,又开始了冒险旅程。
  在如此密不透风的原始森林里旅行,真的很神奇。按照吉乐的想法,这里和外面没有什么两样,地上肯定是杂草丛生,里面有不少蛇虫出没,悄悄躲在有利位置上,时机成熟就会向人进攻。为了对付这些想像中极其难缠的蛇虫,吉乐特地找到高明的药剂师,配了好多驱除蛇虫的药物。在付金币时,吉乐非常心疼,心想要是老海洛在的话,他完全可以讹诈他一次,要他免费为自己配制。
  哪里想得到,吉乐这番心思白费了,地上空空旷旷的,很少有杂草,即使有,也不多,东一簇,西一簇的,稀稀疏疏,和想像中差得太远了。其实,这也不难理解,阳光为树叶遮挡了,透不进来,里面的杂草得不到阳光,就不能进行光合作用,当然不能存活了。不要说杂草,就是小树苗,也是难以存活。
  抱着小懒虫,一脸满足的敖铃儿小嘴一嘟,道:“吉乐哥哥,你好坏,你骗人,根本就没有蛇啊虫的。”
  小懒虫躺在她的怀里,摆出一副懒就懒到底,懒到让人无法超越的姿势睡得正香。
  说小懒虫懒,那也实在冤枉它,要是你去动动它紧紧抓在爪子里的强力魔晶,保证它马上就会知道。
  吉乐就曾几次去动魔晶,小懒虫马上醒过来,小爪子冲吉乐一伸,一副要你好看的模样吉乐出卖这只忠心而可爱的幻兽,终是于心有愧,马上点头哈腰,意思是说:兄弟,你帮忙帮到底,好幻兽就一直做下去吧}你看,铃儿疼你的时侯又是亲又是吻的,我都眼红哦!
  小懒虫就会瞪吉乐一眼,意思是:那是虐待动物!而后躺下睡去,一副懒绝天下的姿势让人连连摇头。
  敖铃儿人小,嘴无遮拦,老是爱揭吉乐的短,弄得吉乐头好大,不得已之下,编造了一个谎言,说幻兽森林里有多么多么的可怕,有好多好多吃人不吐骨头的蛇,还有奇形怪状,专门吃小女孩的虫子。
  听着吉乐绘声绘色的故事,敖铃儿不得不信,忽闪着月牙眼,道:“吉乐哥哥,你别说了,我给你吓得不得了。今晚上觉也睡不成了。”
  虚荣心获得满足的男人,心里生起怜悯之心,终于闭上了嘴巴。
  而今,森林里竟是这番光景,大出吉乐的意料,只得胡诌道:“铃儿啊!我可没骗你,我们这是在边上,等走进里面去,你就知道我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敖铃儿闪着月牙眼,道:“真的?吉乐哥哥,你没骗人家?”
  吉乐心里想道:“我早就骗你了,还没有骗你,你还真好骗啊!”嘴上却赌咒发誓地道:“铃儿,你不信我的话,我就发誓。”
  敖铃儿非常感动,给吉乐“疼了一个”,道:“吉乐哥哥,我相信你,吉乐哥哥是好人。”
  占到便宜的男人开心得不得了,连花心都绽放了,拍拍胸道:“我当然是好人。”
  虽然此举换来的是许真真、眉茵、青鹭和玉露四女的大白眼,但开心的男人正开心,也不当作一回事,还当作风景来欣赏。
  眉茵四女好像有默契似的,四人的打扮居然一模一样。
  黑亮如瀑的秀发盘起,上面插着一枝出自名匠之手的凤钗,为她们本就好看的秀发增色不少。
  短袖紧身劲装穿在身上,紧贴在曲线玲珑的娇躯上,更显得曲线分明,另有一番风韵特别的性感。
  半截玉藕似的手臂露在外面,好像白玉般随着主人的走动而有规律地晃来晃去,让某个男人眼珠都快掉下来了。
  香肩上披了一件薄如蝉翼,色泽粉红的披肩,把白哲如玉的玉颜映成桃色,仿佛春天绽放的桃花,娇艳欲滴,让好色的男人不自然地就想去“疼一下”。
  为了方便在森林里行动,四女没有穿罗裙,而是穿了一条紧身裤。这一穿不打紧,让好色的男人差点流了一地的鼻血。本就修长好看的玉腿,具有让人想入非非的魅力,紧身裤穿在身上,把玉腿性感的魅力发挥到极致,就是艺术大师的精心杰作也不及其万分之一,这是那个好色男人从来没有看见过的,没有吐血,算他的定力非常不错了。
  四女的这番打扮让吉乐看得心血翻腾,心里不住地后悔,为什么要到这个鸟不拉屎的破地方来呢?为什么不到一个有床的地方去呢?
  转眼间,看见不远处有几株野花开得很是艳丽,非常好看,吉乐忙走了过去,摘了起来,放在鼻端闻闻,道:“好香,好香。”
  “公子,没想到你也喜欢花啊!”许真真的声音脆脆地响起。
  敖铃儿的月牙眼一眨,嚷道:“他不是喜欢花,是在发花癫。”
  眉茵四女,还有水逐秀听在耳里,忍不住好笑,噗哧一声笑出来。
  好在某人的脸皮厚,道:“这么好看的花,只要是个男人都会发花癫的。”
  眉茵四女白了他一眼,意思是说:你的皮还真厚。
  吉乐拿着鲜花,走到眉茵跟前道:“宝贝儿,这束是你的。来,宝贝儿,公子我给你戴上。”
  他左手弯过来,搂着眉茵的纤腰,趁机占便宜,紧了紧,给眉茵插在别具匠心的刘海上花娇人美,人花互映,别有一番风韵,让吉乐看得心中一荡,头一低,品尝起眉茵的樱唇,湿湿滑滑的。樱唇他品尝过无数回,但是在如此原始森林里还是第一次,别有一番情怀,好像是小蜜蜂沾上了蜜糖,舍不得分开。
  这种情趣事,知趣的人应该是乖乖地望向别处,当作没看见,偏偏有人不凑趣,一个是敖铃儿,一个是鲁光头。
  鲁光头搔着光头,问道:“老大,这是不是叫情调?你还真有情调哦,呵呵!”张着大嘴直乐。
  敖铃儿淦释道:“什么情调,是大色狼发花癫了。”
  一片爆笑声响起,眉茵羞得一张粉脸通红,一下挣脱吉乐的怀抱,捂着脸跑开了。
  厚脸皮的男人历来缺少反省之心,恶狠狠地瞪了鲁光头一眼,道:“你再乱说,我扣你的金币。”
  敖铃儿马上接道:“鲁光头,没关系,他扣你一个金币,我给你十个金币,你想说就说这种生意可是很划算的,鲁光头不免心动,道:“好啊!”可在吉乐双眼的淫威之下,马上改口:“不过,他是我的老大,我还是听老大的。”
  吉乐一下闪到许真真身边,就要讨好似的把花给插在刘海上。
  许真真可不想让人说白话,道:“公子,我自己插。”伸手接过,跑到眉茵身边,道:“眉茵姐,帮我一下。”
  眉茵接过花,给她插在刘海上。
  讨了没趣的男人想在青鹭身上找回来,没想到,青鹭步了许真真的后尘。
  万般无奈的男人只好把主意打到从来不会违拗他的玉露身上来了,展开身法如一阵风般闪到玉露身边,一把将玉露抱在怀里,心里暗忖:“看你还往哪里逃?”
  玉露羞红了脸,急急地道:“公子。”
  吉乐在玉露的樱唇上印了一下,道:“宝贝儿,公子疼你。来,公子给你插花了。”把山花插在玉露的刘海上。
  玉露深情地望着吉乐,把头向吉乐的肩头靠去。
  吉乐大喜,心想这下收获颇丰了,可得好好把握一下,左手在玉露的脸上摸了一把,右手想在胸上找点补偿,可惜的是,腿上给什么东西狠狠抓了一下,尖叫一声,“什么东西?”
  吉乐的尖叫声吓了众人一跳,一齐向吉乐看来,发现黑暗守护兽小黑正站在吉乐的腿边,前爪扬起,嘴巴张开,眼睛瞪着吉乐,摆出一副你敢欺负我主人,我要你好看的模样好事给破坏了,吉乐火大,恶狠狠地道:“你这个黑球,哼,你敢破坏我的好事,我要你好看。饿你三天不准吃饭,哼,看你怕不怕?”
  三天不吃饭,那也是很可怕的,黑暗守护兽冲吉乐摇摇尾巴,走了。临走之前看了一眼玉露,意思是:主人,你自求多福吧!
  吉乐常自吹他的运气好得不得了,可自从女王诏令传下来,就变得有点名不符实了,就连想在自己心爱的女人身上占点便宜都是如此的不如意,自怨自艾,自己的好运气到哪里去了呢?
  又走了一天,众人终于走出了这片原始森林,来到一个树木不多,杂草遍生的地方,阳光明媚,树木吐绿,花草飘香,鸟儿不停地歌唱,好似在迎接他们到来似的,真是一片世外桃源。
  众人为眼前的美景惊呆了,都不说话,尽情地欣赏起这难得一见的人间仙境。
  突然之间,敖铃儿尖叫起来,“快看,快看,啊!好多的幻兽!”
  “花儿花儿开,随风满山岗。妹妹哟,你的情,我的爱,就像花儿满山岗。月儿明,风儿吹,我和妹妹在山岗,在山岗。山岗上,妹妹哟,你成了我的情人。我的情人,嘿,我的妹妹哟!你亲口对我说,我的哥哥哟,我是你的情人。”
  京唐国近百万大军在菲因五世指挥之下大展歌喉,把他们非凡的艺术天赋发挥到极致,唱起了这首在京唐国广为流传的情歌。
  歌词是说一对情侣相会在山岗上,男子终获女友的芳心。歌词虽然比较含蓄,词意却有些艳,说的是情侣相会在山岗上,谐鱼水之欢后,相互之间诉说衷情。
  菲因五世虽然没有得到凤。花明的芳心,更别说春风一度了,选中这首歌来表达自己的爱意有点牛头不对马嘴。不过,菲因五世的理由是非常充分的,按照他的说法――在梦里,我和凤无数度春风都有,岂止一度,真没见识!
  凤。花明他们想来,只要菲因五世战刀挥下,京唐国就会发起进攻,一场大战就此爆发了,无不凝神屏气,等待大战的爆发。哪里想得,事实与此相反,京唐国百万大军竟是唱起了歌,还是情歌,就有点让人伤脑筋了,不得不在心里打个问号:菲因五世是不是发花癫了?要不然,他怎么会在阵前唱情歌?而一个疑问才上心头,又一问号塞满了脑袋:这位姑娘是不是也在这里?要是在这里的话,又是谁呢?
  念头在心里转了无数遍,就是想不通,究竟是谁有此殊荣,居然要百万人一齐唱情歌,肯定是个大美人。
  找不到答案的人们干脆不去想,转而佩服菲因五世的痴情和色胆。任谁也想不出如此绝妙的主意,只有用情至深,色胆包天的人才会有如此疯狂的想法。
  当然,有一个人例外,这个人就是凤。花明。她一听歌词就知道菲因五世是在向她示爱,菲因五世在宫里的所作所为,她还是有所耳闻的。再者,昨天下午他叫侍卫长送来一束茱黄花和一封信,乍看之下,那话的意思是说我回来了,要和你决一死战。玲珑剔透的凤。花明心念一转就知道话中的真正含义,意思是说我回来了,终于可以看到你了,虽然你在城头上,和我为敌,我的心里还是挺喜欢的。
  坦率地说,做为一个女人,对于男人示爱,尤其像菲因五世用情如此之深的男人,凤。花明一点感觉也没有,那是不可能的。要知道,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感动归感动,凤。花明也知道,要自己喜欢上菲因五世,那是不可能的,正如要太阳从西边升起一样困难。
  出于两国交兵善待来使和那么一点点的感动,凤。花明接见了侍卫长,并说了“谢谢”两字,哪里想得到,竟是惹得菲因五世情难自已,居然要百万大军连夜练习情歌,要在开战之前唱给她听。饶是凤。花明智比天人,也是想不到。
  害羞是女人的本性,明白了菲因五世的用意,凤。花明的粉脸不自然地红了,脑袋差点就晕平平了,要不是她的定力够强,早就一头从城头上摔了下去。
  菲因五世的所作所为在历史上博得了一个美名“狂人”,他的某些作法真的够疯狂的了。要百万大军在阵前唱情歌,还不是最疯狂的,最疯狂的是他的坦白而露骨的表白。
  一曲情歌在菲因五世的指挥之下唱完了,菲因五世意犹未足,一个更加大胆而疯狂的想法冒了上来,右手里的指挥刀高高举起,左手随之上扬,大声道:“跟我一起喊!凤,凤,我爱你!我爱你!爱你生生世世!”
  帝王之命,小兵兵们是不敢违抗的,放开喉咙大吼起来,“凤,凤,我爱你!我爱你!爱你生生世世!”
  一时间,这声历史上最洪亮的爱意表白直冲云霄,响遏浮云,大地为之震颤。
  且不论菲因五世在这场争夺大陆霸权的战争中成败与否,然而,他在历史上留下了一个非常不错的名号“痴情王子”。原因就在于他敢于直言表白自己的爱意,为后人称道。
  后世那些痴情的少男们往往自许为“痴情王子”,拜菲因五世所赐也。
  城下京唐百万大军和城头上数十万蓝月将士恍然大悟,菲因五世原来喜欢的是他的敌人凤。花明,有的好奇,有的惊奇不止,有的难以置信,有的抱着看好戏的想法,诸般怪异眼神齐现,一齐望向事件的另一主角,站在城头上像火凤凰一样显眼的凤。花明。
  面对着百多万双热度高得可以把人融化的眼神,任凤。花明智略无双,古井难波,也是一颗心儿怦怦直跳,束手无策,不知应付之道,一双凤目瞪得老大,傻愣愣地看着前方。
  “啊!她在看我,有戏!”菲因五世热切地望着凤。花明,心里得意地想道。
  在如此高威力的轰炸之下,要说不动心,那是不可能的。试问,古往今来,有谁有如此轰轰烈烈的求爱举动呢?菲因五世挺挺胸脯,摆起一出舍我其谁软的豪壮。
  情难自已的菲因五世大声道:“凤,我说的是我的真心话。你知道吗?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你,就是在梦里也要想到你。”张开双臂,一副痴情状,“来吧!凤,投入我的怀抱,靠在我坚实的胸膛上,你会有安全感。”
  “够了!”凤。花明回答他两个字。
  表示谢意是“谢谢”两字,阻止菲因五世表演的也是两个字,真够精炼的了。
  一片爆笑声响起,发自京唐国军队和蓝月将士之口。对蓝月将士来说,凤。花明是他们心目中的神,菲因五世此举虽是感人,对他们来说却是裹读,早就不愤了,恨不得给菲因五世点颜色瞧瞧,乍听凤。花明如此有力的两字,心里大呼痛快,忍不住笑了起来。
  对京唐国军队来说,如此痴情却碰了一鼻子的灰,也太一厢情愿了,无不觉得好笑,忍不住笑起来了。特别是那些经验丰富的情中圣手,更是暗中摇头,心里指出菲因五世的失误,如此示爱的方式固然惊天动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手笔,然而,女人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你痛快了,她却不痛快,你不碰一鼻子灰才怪!
  自此以后,“痴情王子”四字又有了新的含义,那就是求爱不成者的代名词。若干年以后,历史学家在告诫他的学生时会说:菲因五世因这次大胆的行动而倍受好评,得到了一个“痴情王子”的美名。然而,凤。花明严辞拒绝了他的爱,“痴情王子”一词又有了新的含义,意思就是失恋者,我衷心地祝愿有情人终成眷属,“痴情王子”的荣耀不会落在你们的身上。
  凤。花明俏脸含煞,不怒自威,斥道:“大王此来,是与我蓝月为敌,小女子泰为云阳守将,只好以军人的本职叩谢大王的好意。弓箭手,准备!”
  三千弓箭手登上城头,手持强弓劲弩,弯弓搭箭,对准了城下。
  望着弓箭手手里的箭簇发着幽蓝的寒光,菲因五世的心都要碎了,吸口气镇定一下精神,大声道:“凤。花明,你是我的梦中情人,也是我的敌人。我先礼后宾,先谈情,后用兵,现在,你是我的生死之敌,我要攻破云阳要塞,活捉你。传我号令,活捉凤。花明者,赏金币一千万,封地五百里。”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有如此重赏,想升官发财的京唐国将士无不摩拳擦掌,准备好好干一场。
  凤。花明素手一挥,城上箭如雨下,京唐国军队支起盾牌挡住箭雨。京唐国大军在菲因五世指挥之下,向云阳要塞发起一波又一波的攻势,蓝月军队在凤。花明的指挥下应战,一次又一次地挫败京唐大军的攻势,直到城下尸积如山,填满了护城河,也是没有停止。
  就此,在丝城会战的同时,南疆地区狼烟又起。从而,蓝月帝国陷入了两线作战的不利境地。
  一座高高的山岗上,一辆囚车停在上面,车里有一个大个子囚徒,蓬头垢面,满脸的络腮胡子,上面沾满了灰尘泥土,显得风尘仆仆。肮脏的外表并没有掩盖住他的英气,虎虎生威,一双明亮的虎目威猛之极,转动之间,充满着洞彻一切的睿智。
  他,就是著名的将星,即将登上历史舞台的帕金奇。
  菲因五世为历史学家称道的一个“优点”,就是他的记心特别好,在什么情况下都忘不了帕金奇。天亮之后,他命一个侍卫把囚车弄到山岗上,要帕金奇亲眼看他如何一股作气拿下云阳要塞,活捉凤。花明。
  临走前,菲因五世拍着帕金奇的肩头,“今天日落时分,你就会享用到一杯我恩赐给你的美酒,这是我们庆祝云阳大捷的庆功酒,人人有份,你也不例外。”
  侍卫把囚车扔在山岗上,像避瘟神似的逃走了,山岗上只剩下一囚车、一囚徒,静静地观看这场自杀性的攻城战。
  帕金奇一脸的惋惜,连连摇头,叹息不已,仰天长叹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