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底一受冷,一双腿的膝盖又开始耀武扬威了。要命!这风湿也突然冒出来和我作对!我在心底暗诽,真的是祸无单行。
就算由于风湿的来势让我抬起脚来非常难过,我还是用比我预料中快的速度到达了献血点,我的战友们早就全部走光,估计抽完血就都溜了。
一名护士了记录我的工作单位和姓名后,即开始帮我抽血,“早饭是不是吃油腻的东西,假如有的话就不让献血的……”
“没有。”我撸起衣袖,露出一条雪白的手臂,“我没吃过什么。”
护士的手法熟练,我没有太明显的痛感,她抽了一点血后,拿棉签摁住我手臂上的针眼,“你坐一会,要样本的验检结果得出了,再献血。”
我低下头,用手摁住她松掉的棉花,倚在椅子那,开始闭目养神,突然听到旁边一名男子低声的低咒:“真背,去上个厕所都能把手机掉里面去。
那倒真挺郁闷的!我坏笑着,脑海中不由想起前两天看到的个帖子——《如何对待手机掉进马桶这件事》,后面跟满了各种各样的回复,极尽幽默的功力。和他相比我今天经历的郁闷事情好像不值一比,呵,看我是多么坏的女人,喜欢用别人的不幸和自己的不幸相较一番的,我的快乐还建立在他的痛苦之上了,不是么?
这位逗笑了我的人是谁?我张开眼,扭过头,旁边的长椅那坐着两名男子,离我近的是名看上去很普通的,面貌还不错的中年男人。即使身着T恤,还是藏不住浑身的成熟和自信。饱含沧桑的眼神,还有些难言的忧愁,他淡笑着听着旁边那个貌似比他要年轻许多的男人的抱怨。
他淡笑的模样……与祥宇是多么相似。我怔了一会,唇角泛出失落的笑容。
不敢想起这个名字多久了?目前我仅仅爱过他。以前那么死心塌的的念着,那么失去灵魂的爱着,甚至在如今,如果某次无人的夜晚,只要提及这个姓名,仍要不受控制。
这时沧桑的眼神发现了我。那么专注的。那样忧愁的,深入灵魂的眼神,让我本能的觉得危险。
不受控制的企图躲开,拿香烟的烟雾隔离开来。掏出笔直的烟,火苗一跳,那男人的眼在烟雾中模糊。有了香烟浅浅的烟雾,我见不了有着那眼睛的人,他的面因着打火机的闪烁,忽然发光又暗却。就如我记忆中面貌已慢慢不清晰的祥宇的脸。
还是逐渐不清晰了,就像我已经记不清民的样貌,祥宇也是一样。最深的伤口都会愈合在某天,再痛的回忆也能结了疤咖。心中的伤谁也不知道。所有都能过去,悲伤和绝望,都要逝去。伤疤也能使自己更坚强。
“女士。”眼睛的主人用温暖的微笑面对,“这里不可以吸烟的。”
我的手停了下,对上那种眼神,那眼神却也感觉十分温暖。十分……温暖。多少男人有着这样的手段?我很明白。嘲讽的拉开唇角,然后深吸了一嘴烟雾全部洒在他礼貌的脸上。
他并没大发雷霆,面上却也没了笑容。不装了?不错,不笑的时候和翔宇就没那么相似了。嚣张的瞟着他的眼,男子沉默着,眼神出现了隐忍,僵持对峙一会,他突然伸手抢走我手指间还燃着的半根烟,扔在地上,脚底在的板上暴躁的一扭,那根笔直的烟也在他的脚底四分五裂。
“精神病!”我暴怒,蹦起来使劲踹向那男子一下。男子疼的曲下身去,扯住自己的腿大声呼气,旁边弄丢手机进厕所那的倒霉男人难以置信的睁大着眼,跳起来拉开我,“你是个神经病。”
神经病?那又如何?在这世界早晚要疯,又岂止我这一个疯子?
“莫小樱!”气氛僵持着,护士美女站门口喊我,“该你了。”
我凶恶的剜了两名男子一眼,大摇大摆的走开。
自献血点出来,没下雨。地面波光粼粼。雨后的空气散发着清新。
我丝毫没有头重脚轻的感觉,还在那抽血呢,那位40多岁的女医师就在那拍着装我的血的血袋开心的叹,“恩,这儿血很好。”似乎那里面压根不是血,只是农贸市场看中的一块清理干净的净猪肉。
只是膝盖越来越痛,一丝没有由于雨停也变好的趋势,双脚难过的负担着自己的重量寸步难行的踉跄几步,最后还是两脚一松,跪在地上。
冰冷的雨水立刻自厚厚的缝隙里透进去,马上湿透了我的膝盖。走过的路人纷纷回头瞟着我,里面带着不解和嘲笑。没脸了!我弯下颈,深吸一口气,命令自己不管别人的看法,右手扶在又湿又脏兮兮的路面,我试图站着,但做不到。自膝盖透进来的寒气好像就在我体内乱窜着,我用不上劲,更觉得冻。
终于一股强劲的力气,将我从地上拉起。
这么有力,就像整个地球都能控制在他的手里,我的身子在他的手心,不值一提。那种带着温暖的力度,能让任何寒冷都无处侵袭。
我回首,对上那个沧桑的眼神。
突然就出现一阵怨气,因为自己的身体居然那么迷恋他掌心的温度和力度,我怒气冲冲的推开他的力气,“闲心真多!”
突然摆脱他的力量,身子却跟着没用的左右摇摆,有力的手臂再次抓紧了我的身体。
“貌似我并没有多事。”男子的神色阴了下,话里却带着坚决,“你的身子比你的话更听话。”
“你有病。”他的劲好大,我摆脱不掉,一名女子哪里有力气去和男子较劲蛮力,“有你什么事,我认识你吗?”
“温晨,电视台的记者。”他松开抓紧我的一个手,给了一个名片到我的手心那,“现在我们算认识吧?莫小樱小姐。”
“这世上骗子很多。”我管都不管那个名片,使劲把它往后一丢,苍白的小纸片就如断翅的蝴蝶,嘲讽的盘旋落下,“我不认识你。”
“刚才在那里拿走你血的医师和护士你都不认识。”他优哉游哉的,好像早就有了答复,“至少我不会抽你的血。”
“晨,干嘛要管她?”那个倒霉男人自停车场过来开车,远远的喊道,“这是个疯女人。”
“对啊,我是疯女人,你管我做干嘛?”我气势更盛,嘲讽的唇角往下一撇,“你也是疯子不成?”
“我载你回去。”他认真的看着我冷嘲的样子,眼神带上温柔的笑意。
“不用。”越是认真的温柔,在我心里越发可恶的要紧,心会掉进这样不正确的温柔里,没有回旋余地。“放开我!”我在他钳制下不甘的乱动,“你为什么管我,我和你是陌生,放开我,叫你滚……”
他却不听,漠然的似乎没听见任何声音,扯着我的手就向他们的车迈去,我又急又气,不自觉俯下头就朝他的手臂上死咬一下,腥红的血味在我的口腔里弥漫,男子痛呼一下,放开了死死拉住我的手臂。
我扭身便跑,腿也不疼了,双腿一下有了动力,这名男子就是吃人的怪兽,我非得远离。
接着温暖的力度再次如影跟随,男子钳紧我,将我打横抱起,我开始死命挣扎四肢并用怒吼推离,男子闷哼一下,双手却像钢铁似不可摧毁。“你是个不知好歹的疯女人!”他扯开车后门,暴躁的将我加上他自己全部甩进车里。
我伸手企图开车门,让他抓住扣住,死死的摁住在身下。我的脸靠在他的胸口,听见他有些气喘的呼吸与跳动,强壮的身体和温暖温度穿过薄薄的衣服,我冰凉的身体似乎也变得温暖了一些。
乍一下没了抗争的力气。冰凉的肢体,那样贪恋他的温暖。逃些什么?抗争着什么呢?最多也就是一个弃婴。人可以贪恋些的。
感觉了我的乖巧,男子俯下头看我,乐了。眼角微微的鱼尾纹细细的拉长。
我骗了男子,许是意识到跟他是纠缠,路过静场,我喊他停下:“我到啦。”
拉开车门,我头也不回的下车,那男的抓住我的手,放了什么东西在我手里,“假如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给我打电话。”
从指甲传来的温度蔓延到手臂,酥麻了胸口,我捏紧手心,没敢回答他,双腿立刻向前跑,这辈子没跑那么快过。家里的图像刚进入视线,我的脊背就发麻。我便选中一扇门,冲进小区楼,才气喘得蹲地上。问自己,小樱你的冷静到哪去了?
“噗通噗通!”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我低下头,慢慢松开手,紧紧握在手里的是一张捏皱了的名片。弄平,男人的名字在我眼前跳动。
温晨!
这人有个骄傲的名字。
温晨、温晨、温晨……我的指尖摸索在皱巴巴的纸张上,那苍桑的眼睛里浮动着温暖光芒,像是炽热的火,我的唇微微向上勾起。,为了这个男的竟然忘记我仍楼下,我居然在这幢大厦的楼梯口呆了我整整大半钟头。
默然回到家里,小樱你做的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