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后。我是昔可可,24岁。我并没有像读书的时候想的一样,回到芷恒高中,觊觎舅舅的校长之位,而是在家族旗下的一个杂志社上班。

和我一起在杂志社上班的还有我最爱的姐妹儿——苏筱。我们两个在一起的完美默契组合搭配,让我们每个月的收入很可观,尽管我们的终极大老板是司徒狄桀。司徒狄桀接收了家族的公司,年纪轻轻的他成为了终极大老板。

我和司徒狄桀依然住在我们的家里,比索依然陪伴着我们。琰玴和羽郇大学毕业之后合伙开一家星级餐厅和一家武术道馆,生意火爆,乐不思蜀。小卫,大石和飞船在琰玴,羽郇的餐厅里上班,简单而快乐。

西拉成了司徒狄桀的秘书,永远跟在司徒狄桀的身边,做事的效率和能力不比任何专业人士差。林林和熏雅回到了芷恒,在舅舅无限的关心下在学校毫无压力的当着老师。大姐回到了她家里的公司,从底层做起,我们坚信能力超强的她最后一定会成为大老板的。

大家都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经常聚会的我们,感情比之前的还要好。最近,我和苏筱接到了任务,要做一个关于怀念青春的策划。我给朋友们群发了一条信息:“你学生时代喜欢的那个人现在怎么样了?”我一个下午收到了他们几个各种各样的答案:苏筱:谢谢他给我的感动,现在的我们依然在一起。

林林:我喜欢了那么多帅哥,你说的是哪一个?大姐:喜欢的那个人是什么?可以吃吗?熏雅:还好他早就离开了我的世界,不过我依然感谢他出现在我的生命里,他在我美好的青春时代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琰玴:我那么忙,哪有美国时间喜欢谁!不过,少爷算不算?羽郇:开始我喜欢少爷,但是被你抢走了。现在我喜欢琰玴,但是他不喜欢我!我真想问,怎么那么难?小卫:除了你们,我不喜欢任何人。

西拉:我没有完整的学生时代,但是,我最喜欢的那个人一直在我身边,现在也是,伸手就可以牵到她。大石:专注单身二十年,学生时代是什么鬼?喜欢又是什么鬼?飞船:一直在梦里。我的信息被苏筱回发给了我,我回复她:学生时代,他是我的未婚夫。

现在,他是我的老公!当然,我的消息也同时发给了司徒狄桀,我对他基本也没抱什么希望。一整天过去了,不出意料,他果然没有回我。晚上他回家的时候我已经睡着了,但是我迷迷糊糊的感觉他蹑手蹑脚地上床,帮我掖了掖被子。

第二天我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走了。我到公司才发现手机里有一条未读短信,打开,看到了司徒狄桀的答案:成为了我的女人,在我身边睡着了。时间,凌晨一点五十五分。

司徒狄桀在所有人的面前都是十分严肃冷傲的,我曾经叫他寒冰块。本来我自认为自己也是个帅气无比的,但是我比起他来,简直就是资深神经病,特别爱演,他经常骂我不当演员,屈才于杂志社真是可惜了。在外面吃饭的时候我突然停下手里的动作,故做矫情的对他说:“姐夫,我们这样做对得起我姐吗?”起初他还会和服务员一起露出被雷劈的表情,久了他就习惯了。

有一次他还特淡定的回了我一句:“你姐在九泉之下会祝福我们的。”还有一次,我心血来潮,对他说:“我要演痴心男二号。”然后我很快进入角色,对他咆哮:“我才是最爱可可的人,我是不会把她让给你的!”他在书架旁一边漫不经心地翻书,一边无所谓的回答:“你拿去好了。”

我一愣,剧情不应该是这样发展的呀。我气急败坏的说:“我今晚就带可可走,永远离开你!”他啪的一声把书合上,冷冷的说:“你试试,她如果敢跟别人跑了,我打断她的腿!”晕,这是谁让乱改的剧本呀?有一次,我出差回来,在机场接到了林林的电话,失恋了哭得稀里哗啦。我拖着箱子去找到小卫他们,和他们一起陪着林林喝酒。

说有始有终的爱情是人间异数,是天上掉馅饼,根本不能奢望它跟发盒饭一样,到饭点就人手一份。回到家我特别伤感,抱着司徒狄桀说:“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大概就是遇见你。我这辈子从来不用怀疑的决定就是我答应家族的政策婚姻和你在一起。

所以我会特别特别珍惜的。我做事经常半途而废的,只有爱你是我唯一坚持下来的事情。”他说:“嗯,你这么想,我很感动!”顿了顿之后又说:“但是,你不要以为这样说我就会原谅你说也不说一声的就凌晨三点才回家,还喝得烂醉!”然后,他狠狠的瞪我一眼,起身去厨房帮我泡蜂蜜水解酒。

有时候,我话很多的,经常在他耳边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有天我突然问他:“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啰嗦?”那时他在开车,眼睛紧紧的看着前面的路,面无表情的说:“是挺啰嗦的。”听了之后,我有一点儿不高兴。他忽然笑了,说:“反正得听你啰嗦一辈子,习惯就好!”司徒狄桀经常出差,有时国内,有时国外。

他每次出差都会发短信给我说: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害怕就带上比索去梫幻櫊借住。他让我养成了搜集明信片的习惯,因为他每去一个地方都会给我寄一张明信片回来。

但是收信人一般都是:王强,李健,王立等等之内的男性化的名字。我给他打电话问为什么,他理直气壮的说:“为了让邮递员知道家里有男人!”然后,过几天我在淘宝上买东西,快递打电话给我,开口就问:“是文勇先生吗?有你的快递!”果然,司徒狄桀大少爷把我收件人姓名都改了。领结婚证的前一天晚上我问司徒狄桀:“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他答:“不记得了。”

“可是,为什么是我呢?”“为什么不是你呢?”“我有大小姐脾气,很小气,又不会给任何人面子!”“我也是!”“我怕自己不值得你喜欢!”“我也是!”“我没喜欢过其他人,没谈过恋爱,不知道爱情到底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他温柔地握住我的手说:“但我知道,一想到能和你共度余生,我就对余生充满期待。”司徒狄桀,我爱你,至死不渝!17岁,我们相识在一场两大家族的联婚会议上。

他说:因为你以后会成为我老婆,所以我才对你笑,记住,我只对你一个人笑!18岁,我们坐在一个教室里。听同一个老师讲课。被同样的一帮好朋友围在身边。

共用同一个课桌,胳膊与胳膊相距不过十厘米,我的余光里全是他。他说:我喜欢你,和家族政策无关!19岁,我们一起高中毕业,考进了同一个大学。他说:不管怎样,我都不会让你离我太远,反之,我也不会!20岁,我们会偶尔闹矛盾,吵架,赌气,甚至冷战。

开始总是我妥协认输,后来变成了他,他总是无奈的摊开双手,无辜的望着我求饶,把讨好的话说了一火车,我才会强压着内心的开心表面勉强的理他。21岁,他会揽着我叫我安静的陪他看书。在大街上因为我的鞋带松了,他会马上蹲下来帮我系好。

每一次我不小心跌倒,他总是会马上伸手扶住我,给我最大的安全感。22岁,他爱笑了,会对每一个人微笑,每次看到他帅气温暖的笑容,我都会觉得日光倾城。23岁,我们都是雨天不爱带伞的孩子,也不再喜欢开车了。

我们爱上了一起手牵手走很长很长的路回家,有时看我累了,他就会马上蹲下身要背我。趴在他的背上,我觉得自己就像是站在世界的顶端一般。下大雨时,我们会紧紧的拉着彼此的手奔跑在瓢泼大雨中。

回家后,他会拿着干毛巾细心的帮我擦干,然后催我赶紧去洗澡。我的头发长长了,每次在家洗了头发,他都会安静而细心的拿着吹风帮我吹干,他白皙而修长的手指穿插在我的头发间。他做的每一件事,我都能清楚的感受到他对我的爱。

24岁,我从清晨醒来,侧头看到阳光落在他脸上,想与他就这样慢慢变老。也许,这就是爱情吧。这就是我昔可可最完美的青春。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