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恩。我们班主任都急眼了,说是要开除我呢。一会儿说不定就来网吧查呢。咱们赶快找个地方避一避吧。”
一群人开始刷卡,下机整个流程也不过用了几分钟而已。一群人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向学校跑去。有的骑自行车的还能快一些,剩下的跑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气喘吁吁的了。
整个学校都平静的像是一滩水一样,根本就没有一丝丝的波澜。
“哎。老师查岗了啊?”贾健蹑手蹑脚的走进教室,大家都还是平静的上自习而已。
“没有啊。今天没有班主任的课啊。他今天一直在别的班级上课,哪有时间管咱们啊。
“施洛城!我恨死你了。”贾健恨恨的说,牙齿都快要打颤了。
“哈哈。你们还真是坏透了,估计下课的时候还有一群人找贾健算账吧。他的情报也不准啊。”
“那天下午,贾健被一群人追满走廊的跑。贾健的嘴里还不停的喊:我冤枉啊。”
“哈哈,贾健。还真是有乐子。”
“那个时候你比较安静啊。很少见你参与一些课外活动呢,你朋友也比较少。你这个人太低调了。”施洛城说。
“那个时候的我比较挫,还好现在已经不是那么挫了。”我自嘲的说道。
“不能够这样子说啊,你现在的发展也是很不错的。虽然你从事的是你不喜欢的职业,但是你终究还是成功了。我们很多人都没有做到你现在的水平,你成功的超过了我们很多人。”
“其实这个东西只要努力就会有回报的。只是付出的多少的问题。”
“咱们去大学打球吧,现在的你应该也学会打球了,然后蹭进课堂去听一节课。”施洛城提了一个很不错的建议。
“我没有带球服和球鞋。”我尴尬的说。
“没有关系,我这里都有。我们身材相仿,穿我的球服就可以了,你穿多大号的鞋子。”
“42。”
“咱俩一样。”
回到大学的我,心情已经好了不少,工作的压力都被眼前这一所学校的氛围所冲淡了许多。形形色色的男孩和女孩在校园中漫步,这一所学校给人一种宁静、祥和的氛围,没有城市的喧嚣和繁华。但是很多孩子的身上都背着一个书包。还有人在凉亭中漫步,读书。
看到这一所学校的氛围,我还真是有点欣慰呢:“这一所大学的学习氛围要比我们学校强许多。”
“是啊。这一所学校是很有名的,学生的素质也很高。为了能够更好的生活或者是生存,努力是必须的。不管是在他们这个年纪,还是在我们这个年纪。走吧,我们去篮球场。”
看到球场上一个个生龙活虎的模样,已经沉睡了几个月的心灵早已经被挠的痒痒的。
“哥们,咱们插个拍呗。我们两个人,你们让给我两个人,剩下的四个人一伙。”施洛城随便的就找了一个球场,搭上了茬儿。
“哥们,看你们也不怎么会打。就把我们的中锋让给你们吧,你们在挑一个。”
“不用了。我们两个人在加上那个眼睛兄弟。在加上你们的那个瘦瘦的兄弟就够了。”
“你们这样子瘦小。没有一个中锋怎么可以呢,我们这一边可是完全占据了身高上的优势啊。”
“不用了。我们两个人就够用了,我们打的时间长,已经打出来配合了。”施洛城撒了个谎。
其实,我打的还真就不怎么好。
球一开始我们就完全被压着打,对方的两个中锋将我们突破的路线完全封死。我的身体还脆弱,大前锋打不开,完全成为了投手,偏偏做投手的时候我还没有手感,好几次施洛城给的好球都被我投丢了。
“落风。你今天的手感不怎么样啊,在大雪中不是就这样子打球的吧,这样子水的水平怎么才能打好球呢?”施洛城开始用了激将法。
“切。你少瞧不起人了,我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那就接球吧。”施洛城从三分线顶角打了一个基地球给我。
好机会!空位三分了。
终于我投进了一个空位三分,这是我手感刚刚复苏的象征。
“看不出来啊,原来是射手型大前锋啊!优秀的弹跳,敏锐的跑位能力,细长的身高,你还真适合打射手型大前锋呢。”
“嘿嘿!被你发现了,不过我这个人比较慢热。一般很难能找到手感,但是找到手感后,就会一发不可收拾的。”
“射手型大前锋都是这个样子的。他需要一个很优秀的空位来配合你的跑位,你的队友也要充分的信任你才好,但是你做不了球队领袖啊。”
“我还真就做不了球队领袖。”
“接球。”施洛城又传过来一个基地球。我接到球之后虚晃了一下,一个很轻松的上篮。5:3.我们赢了。
“外线那个大哥投三分太准了,好几次我都被他晃过之后,他才投篮的。甚至有一次我把手都按在了篮球上,那个三分还是进了。”对方一个球员无奈的说道。
“没有办法啊。那个控卫摆明就不是打控卫的,但是他的传球意识很强,所以他们的配合打的天衣无缝,我们的中锋愣是没有用上,被投死了,憋屈啊。”
跟几个人打了一下午的篮球,施洛城已经积淀多年的经验把我射手的手感彻底的激发出来了。一向不敢突破进内线的我甚至有几次打进篮下去了,还有转体180度的三分投篮。
“太帅了。大哥,你是怎么做到转体180度投篮的啊?”
打完之后,几个孩子像是膜拜一样,简直羡慕的不得了。
“没有什么的,只要放开的打球,把整颗心都用在球上,篮球就会跟着进入球框的。你们也能够做到的。”
“落风。你还真是成熟了不少,比起当年来。”施洛城仔细的看着我。
“你不也是吗,成熟了不少啊。”
当天夜里,我就在施洛城租住的小屋度过的。很文艺的一个屋子,屋子里大部分的空间都被书籍所覆盖了,自己只留下很少的一些空间来看书。
“你的书籍比我的书籍还要多呢。”感叹的说道。
“是啊,做一个合格的出版人,书籍是必不可少的工具,这是用来激发灵感的东西,没有它们,写作就会变得难上加难。”
“恩。我在写作的时候也发现了这个事情,你现在供职的公司叫做什么名字啊?”
“《梦想》文化。”
“哦。”突然我发现书架的角落里有着一个绿色的自行车锁。
“你的自行车没有锁啊,怎么还把锁落在楼上呢。会丢的。”
“没有事情的。那是好多年前的锁了,是用来记忆某些事情和某些人的。多年不见,也不知道她怎么样了。”
“是程洛诗吗?”
“恩。滕蔓告诉你的吧。我记得那个时候的你是不会关心这些事情的。那个时候的你有一些孤单“。
“现在的我也有一些孤单啊,或许我这个人就是应该孤单的吧。”
“你还没有女朋友吗?”
“没有啊。谁会喜欢我呢?”
“你太自卑了。你终究会遇上一段不错的恋情的。”
我没有说话,或许他说的是真的吧。
“马上就五年了,你不打算回去一次吗?那是你们之间的约定。”
“再说吧,等忙完这一段时间的。”
一夜无话,只是那个车锁孤单的停在书架的角落里,不知道它会不会永远的孤单下去。或许不会吧。
在长春停留了将近半个月,施洛城的文学思维着实让我羡慕,年纪轻轻已经成为了几家出版社的特约作家。其中有一篇文章让我尤其记忆深刻《梦归》。看过名字我就知道了,施洛城还是想念家乡里生活的人的,不知道为什么,他始终把自己放在一个角落里,不肯把自己心灵上的创伤给别人看。或许程洛诗在他的心中,是一段永远不能够磨灭的记忆吧,那是他隐藏在心中的一段初恋,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段初恋,有的人已经把初恋忘记,有的人还在回忆,越是回忆,越是伤痛,一直把自己弄的伤痕累累。
“你还是难以忘记程洛诗吗?”
“放在你在我的位置上,你会做出什么样子的选择呢?你也会别无选择的。”
我突然发现,如果我是他,我也是别无选择,或许躲避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难为他了。
不得已,我一个人步上了回家的路,真希望他能够跟我一起回到那一座城市,只是那时他的选择,我别无他法。人们总说人是被环境和社会选择的,可是施洛城却做到了他去选择社会和环境。无疑,他和程洛诗都是生活中的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