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晴紫总算是在C市找到了临时的家,虽然是和曾经的死对头林茵茵住在一起,但是细想之下好像自己也没有什么损害。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于晴紫和林茵茵一样都在忙碌着找工作,寻找之余都接了一些SOHO的兼职在做,所以日子勉强过得下去。而且在一天天的日子消磨中,于晴紫发现林茵茵不再像固有印象中那么讨厌了,也许过去的日子里是自己太倔强了。
这天晚上,于晴紫在外面吃了饭回家的时候就感觉到了不同的氛围,满屋子的灯都开着,林茵茵却不在客厅看电视。
林茵茵。于晴紫叫了一声。
我在房间里。林茵茵的声音很尖锐,明显是憋着一口气说出来的。
于晴紫赶紧放下自己的包跑到林茵茵的房间一看,林茵茵捂着肚子在床上打滚。
你怎么了?于晴紫上前问。
肚子疼死了,十有八九是阑尾炎。林茵茵好半天才憋出一句话来。
于晴紫一听,赶紧把林茵茵拖起来,嘴里说着:也不知道是不是急性阑尾炎,如果是急性的要马上做手术,你撑着,我带你医院。
于晴紫使出了全身的力气把林茵茵抱出了家门,又好不容易拖到了楼底下,叫了一辆出租就赶紧去医院。
到医院一看,果然是阑尾炎,所幸不是急性的,医生给配了药和点滴就完事了。
大半夜的,在医院的输液室里,于晴紫在陪林茵茵打点滴。因为不是急性的,林茵茵现在肚子已经不痛了,只是在饭后还可能会再痛,打过点滴消了炎就好。
谢谢你,这么大晚上还陪我到医院。林茵茵道。
难道我还见死不救啊!于晴紫回道。
林茵茵笑:有可能,你就希望我痛死也说不定啊。
于晴紫白了她一眼:其实,仔细想想大学的四年里我们好像弄的苦大仇深的样子,说到底也没有什么啊!现在都是一个人在这里打拼,多一个人关照以后什么事情都好办。
林茵茵苍白的嘴笑开了,于晴紫说的没错,女人是这个世界上最难搞懂的生物,她们可以和一个看不顺眼的人老死不相往来,也可以因为一件事情一句话而撅弃之前所有的看法。
原来你和我一样有这样的想法,我……我其实也觉得没有必要和你作对。
于晴紫眨了一下眼睛,以示对林茵茵观点的同意。
夜就像流水一样静静地流淌着,医院里充斥着消毒水的味道,伴着夜色一分一秒地散去。林茵茵睡着了,于晴紫也稍稍打了一个盹。
生活真是个奇妙的东西,经过林茵茵的阑尾炎一闹,于晴紫居然就和多年的宿敌和解了。
有了朋友的日子于晴紫当然觉得日子过得畅快多了,有什么喜事难事都可以一起分享。不过于晴紫也发现了林茵茵一个致命的弱点,一个法律系的毕业生居然可以这么八卦。
自从和于晴紫和解以后,林茵茵就十分钟情于谈论于晴紫的爱情史和艳遇史。
真是可惜,我满足不了你这颗八卦的心,我从小到大没有谈过恋爱,不能供你八卦了。
林茵茵神秘兮兮地说:你就撒谎吧,你别忘了我们是什么专业的,相当于半个侦探啊,你和盛利磊没有在一起吗?一定是在一起了然后不幸分手了吧?
于晴紫正在喝一杯果汁,这下倒好,把果汁全都吐在了茶几上。
哎哎哎,我只是说到你的前男友而已,你用得着这么激动吗?
于晴紫擦了擦自己的嘴巴,皱着眉头道:盛利磊?你有没有搞错啊,八竿子打不到的一个人你随随便便就说人家是我的前男友?
林茵茵坐到于晴紫身边,眯着眼睛,一副洞察的表情:照你的意思,你和盛利磊没有在一起,你连他喜欢你都不知道?哎呦喂,盛利磊喜欢你我们都是看出来了,原来你才是最笨的那个人啊!
于晴紫一下子红了脸,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这辈子还能和盛利磊扯上关系,在自己的印象里,盛利磊就一直坐稳心中那个遥不可及的学长的位子,只有仰视没有仰慕。自从新生报到那天,于晴紫第一次见到盛利磊,好像一切都已经固定了,于晴紫从来不敢把自己尊敬的人往男女朋友上扯。
你说的是真的?还是你耍我的?于晴紫再一次向林茵茵确认。
当然了,这种事情有什么好开玩笑的,我一直关注你的成绩,总想着不能让你超过去,倒是不清楚你和盛利磊到底有没有在一起,我想盛利磊长得不错,才干也有,你总会和他在一起的搞了半天原来你就被蒙在鼓里啊。
于晴紫瞬间沉默了,擦掉了茶几上的果汁,又给自己重新倒了一杯,默默地喝了起来。林茵茵过来拿走了于晴紫的杯子,道:你不要不说话啊,现在我告诉你了,怎么样,你对盛利磊有没有感觉啊?
于晴紫道:不是有没有感觉的问题,就算是有感觉,我们也已经错过了,还有什么好讨论的。
林茵茵终于闭了嘴,因为于晴紫说的让他无可辩驳,就算是于晴紫喜欢盛利磊,现在两个人都已经毕业,走入不同的轨迹,又有什么可能在一起呢?
尽八卦我了,那你呢,你总不会一点历史都没有吧!于晴紫转开话题。
林茵茵摆摆手:不急不急,要是真的有命中注定的人,我再等一会也无所谓的。
于晴紫笑:狡猾,让你说说感情史,你只会说不急不急。
林茵茵此时已经钻到了厨房里,钻出一个头来问:夜宵要不要吃。
于晴紫点点头:吃,吃够了明天早上继续去面试。
哎,你前天不是同我说,有一家小公司答应录用你了,你怎么又给拒绝了?
于晴紫嘟着嘴巴道:那家公司整个死气沉沉的,我看没多少日子就要倒闭,你别说我眼光高,要求低也不行啊。
林茵茵点点头,同意于晴紫的看法。虽然像自己这种毕业生对工作的要求不应该太高,但是也要学会则良木而栖。
在等待夜宵的过程里,于晴紫窝在沙发里,把脑海中关于盛利磊的记忆全都掏了出来,然后一幕一幕地在自己眼前播放。
四年前,于晴紫不过是个刚刚从高考的噩梦里苏醒的大一新生。怀着兴奋与忐忑来到大学,而在大学里见的第一个人也成为青春中不可抹去的印记,那个人就是盛利磊。
记得那天阳光晴好,于晴紫从火车站跌跌撞撞地找到了学校。刚进校门,一只大手就伸了过来。
同学,我是志愿队的,我来帮你拿吧。
于晴紫这才把注意力放到自己的眼前,一个大男孩穿着简单的短袖和卡其色的中裤,手上戴着一只手表,于晴紫心想,这人应该很守时。
于晴紫点点头,把自己的行李都递了过去,她是知道每个大学都有迎新生的传统,刚刚在火车站就在想,为什么学校没有人来接自己,害的自己一个路痴在这茫茫的城市里转悠了好久,出于疑问,于晴紫开口道:那个,学长,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男孩道:我叫盛利磊,盛世的盛,利刀,三个石,你以后直接叫我的名字就可以了,说吧。
于晴紫问:学校没有在火车站安排人吗?我可是一个人好不容易到的学校。
盛利磊笑:这是我们学校学生会的意思,一味的帮助你们反而会害了你们,所以在火车站没有安排人手,好让新来的学弟学妹锻炼一下。
于晴紫点点头,又听盛利磊说该转弯了,于晴紫呆呆地跟着转弯。一路上的新生多得就好像羊圈里的小羊,在他们的周围都会跟着一两个老生,看起来就像是迷途中牵引小鸟归巢。
不一会,于晴紫和盛利磊就走到了宿舍楼前,因为特殊的日子,男生也得以进入女生宿舍。盛利磊一声不吭地就把于晴紫的被褥行李都搬上了所在的二楼。二楼虽然不高,可真的要于晴紫一个女孩子独自搬运真的是有些恐怖。盛利磊搬到宿舍里以后和于晴紫打了声招呼就立刻消失在走廊里,于晴紫想,他一定又返回校门去帮助下一只迷途的羔羊了。
自那以后,于晴紫和盛利磊经常在校园里面遇见,久而久之,于晴紫自然是和盛利磊做了朋友,但仅仅是朋友而已。吃饭聊天,偶尔帮个小忙,走在路上互相打个招呼,有空的时候一个电话说说笑话,可这一切在于晴紫看来全都在朋友的范畴之内。
真没想到,在四年之后,在两个人也许再也见不到彼此的时候,林茵茵一句话就把两个人和谐的关系打破了。
这种打破对于于晴紫来说是一种尴尬,因为她心里头明白,对盛利磊,自己一直以来就没有那种想法,就算是林茵茵如今这么说了以后也是一样的,可是单相思一旦加诸在友谊之上这友谊就变了味道,再也回不去以前。
林茵茵的一句话又把于晴紫拉回了现实当中:自己动手,于晴紫我可不伺候你。香喷喷的气味从厨房里飘出来,于晴紫站起身来往厨房里一探,原来林茵茵做了可口的面条,于晴紫立刻把注意力转移到美食上来,暂时把盛利磊抛之脑后。
既然我们两个人情场都不怎么得意,那官场就不能再失意了,我觉得我们应该野心大一点,去应聘一下大公司的岗位。林茵茵提议。
野心太大当心坠入悬崖。于晴紫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