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屿夏,我认识夏紫糖这个人,具体的日期就不标明了,我只是清楚的记得,那一年我出了车祸,医院的血库缺血,当时要不是夏紫糖及时献血,我早就死了,起先我是不清楚夏紫糖这个人的,我甚至对谁救了我都不得而知,但是我问了医生,医生说了,救我的命,献给我血的少年叫夏紫糖,那时我还隐隐记得这个叫夏紫糖的少年当时对昏迷的有些不清醒的我说过几句话,他说:“要活下去,就算把血全部给你也没有关系,只要你能活下去就好了,怎么都好。”
我很感动,也很感激,我迫切的想要知道夏紫糖长什么样子,我自我觉得他一定是个内心温柔的人,不然怎会说出那样一番话,对待我这样一个陌生人,说出那种可以让我死死拽住他双手离开地狱边界的话呢?
我在伤好出院之后,很小心很小心的珍惜着自己的生命,这并不因为我很珍惜自己,我很爱自己的命,我只是不想要辜负夏紫糖献给我的血,我觉得自己有点儿喜欢上这个给我献血的少年了,我出了车祸,那天同我一起坐车的,还有我的堂姐,我被救活了,可我知道,堂姐枚若死了,她并没有进医院的门口,她是失血过多,死在送去医院的路上的。
这也意味着,我在出院之后,被堂姐家的家人所排斥了,因为那天是我提议要出门的,不过我觉得还好,至少我够大了,可以用自己的双手挣钱养活自己了,哪怕辛苦一点,也没有关系,堂姐家楼下的超市老板娘也许是可怜我被堂姐一家人赶出来了,她给了我活儿做。
不嫌弃我未成年,也不嫌弃我是个新手,手把手的教我怎么收银,怎么面对来超市买东西的客人,我学的很认真,因为我清楚的知道,也许我离开了超市,可以做其他工作,但是不一定安全,毕竟我还是未成年,而且居无定所,已经无依无靠了,较为庆幸的是,我人还算机灵聪明,很快就学会了在超市里做员工需要学会的东西,我甚至能够记住每个来过超市的人了,但凡我见过的,我绝不会忘,大家都说我聪明,有过目不忘的本领,但这真正的实情也就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是个聪明人,但我却努力的在学习好好生存的技巧。
我知道,要是想找到夏紫糖这个人,像我现在这样子是不行的,我也绝对不能够让他见到这样落魄,乞求生存的自己,我要站在很高的位置上,像个公主,那样才有认识他的资格,我不想要让自己喜欢的少年见到自己落魄狼狈的样子,因为灰姑娘被王子救赎这种童话故事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几率很低,与其这样幻想着,我宁愿靠自己的努力从灰姑娘蜕变成公主,站在很高的地方,找到王子,再和王子相识相知相爱,最后在一起。
现实总是残酷的,正当我这样想着的时候,在超市做过快五个月的员工时,第六个月,我被老板娘开除了,原因不是别的,我站的太高,不懂得收敛,太受注目,太受老板娘赏识,终于被嫉妒心过重的人陷害了,我的包里出现了不少那几日来,超市里一连失窃的东西,我被人搜包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被陷害了,那段时间失窃的东西太多了,老板娘损失惨重,几乎查都没查,当场就生气的骂我忘恩负义,将我开除了,我跌跌撞撞的走着,坐了公车回到了自己的小租房里,神情有些落寞,也没想着再回去跟老板娘辩解什么,因为我要开始找新的工作了,我还要活下去,像我这样,就算是最后证明自己的清白了,被其他员工排斥,彼此之间有隔阂,那也是很显而易见的事,我留在那里,几乎毫无意义,而我也不能保证自己可以再次面对那样的陷害。
索性,离开的好吧。
我就是那样想的,房租我身上的钱还是交得起的,但是吃喝方面,我可能就要节俭些了,一定要用什么话来形容一下的话,应该就是勒紧裤腰带过活之类的吧,至少在找到新工作之前,我要撑下去。
这几个月在超市我也学到了不少东西,所以工作方面,找还是可以找得到的,但是安全方面,我就要仔细斟酌一下了,这样想着,我打算找份便利店的工作,或者去找超市的工作也行,我联系了不少兼职,很快就有了面试这种问题,我穿的很简便,反正我应聘的不是什么公司之类的,所以只要穿着看起来干净,整个人看起来舒爽阳光,应该就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了。
也许是我运气比较好,又或者是那家店的老板不在意我被超市赶出来的事,甚至相信了我是被诬陷的,我很顺利的成为了一家书店的店员,如果要问我为什么找的都是这种工作,我想说,这并不是我很喜欢,也不是我可以选择的,这只是因为,选择这种工作,不会很危险,也许有人会说咖啡厅工作不错,但是能够经常去光顾咖啡厅的,可不是个个都很和善的,偶尔也会有心思不正的啊,我甚至因为这点有点怀疑之前在那家超市被人陷害,陷害我的人也许是一把年纪还追求我却被我直白拒绝的23岁大叔。
我工作的这家书店开店时间是早上八点,关店的时间是夜晚九点,店长是个寡言少语的人,他当初招下我唯一的条件就是,我是未成年这没关系,他可以体谅,也愿意给我机会混口饭吃,但是我必须保持安静,别在不该活泼乱跳的时候活蹦乱跳,毕竟他这里开的是书店,也有设立图书区,要是店员说话大声又爱嬉笑的话,会给他造成不大不小的麻烦的,他说,他也很讨厌工作不认真的员工。
除了这些,他没有再要求过我什么,相对于之前在超市的工作,这里的工作明显要轻松很多,我记忆力还好,所以能够记住不少书放在哪儿摆在哪儿,这让店长很满意,我做了大概两个月的时候,店长给我加薪了,他甚至说,我要是愿意,可以长期留下来做,他说他是也懒得再招人了,毕竟,要招自己满意的店员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也觉得自己的条件有些挑剔,虽然我从来没有这样觉得过。
我不得不承认选择在书店做店员真的是个明智的选择,我不仅可以在书店工作养活自己,还可以免费的看书店里的各类书籍,这家书店不算小,虽然说不是我所生活的这个区里最大的书店,但它却是最火热的,我想这都是那位店长的功劳,他曾经在一次喝醉酒的日子里告诉我,他是副业是这家店的店长,因为这是他的兴趣,但是他的主业却是经营自己父母遗留下来的公司,他并非不喜欢经营公司,他只是不愿意扼杀自己的爱好,所以他开了这家书店,取名‘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