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两个膀大腰圆的壮汉没有想到丁云香会放过自己,还会送自己一根金条,忽然有些后悔,当初不应该贪图几根金条而失去丁云香对自己的信任,否则,现在应该还会拥有更多的金元宝。
可是现在说什么都是多余的,趁着丁云香还没有改变主意,他们两个人决定拿上黄金离开。
于是,天还未大亮,这两个人就腰中各自揣着一根金条往木灵村外赶。可令人奇怪的是,来的时候这两个人不是一路,而且从语言到行为都不觉得他们是同伙,可回去的时候,他们却是一起出发。而且,就在他们两个人的身后,还跟着一条无形的尾巴……
等到走到一处幽静的树林深处,两个人忽然齐刷刷的倒在地上,好像是晕过去一般。
然后,从不远处的树上跳下一个人影。那人飞快的跑到晕倒的两个面前,试了试他们的鼻息。然后回头对身后负手而立的身影说:“主子,这两个人好像都是中了剧毒。”
“什么剧毒?”司徒枫问道。
“这个……好像是一种让人神志不清,会晕迷不醒的剧毒。”黑曜跟在主子身边,为应付各种暗算的刺客,对毒药也有一丁点的了解。
他拿出来两个人身上的黄金,却被司徒枫拦住。“小心,这黄金上洒满剧毒!”
经司徒枫一提醒,黑曜猛然间发现丁云香送给他们的两根黄金表面都有一些发黑的征兆。看样子那两个壮汉身上的毒是丁云香下的。
想到丁云香,司徒枫的嘴角忽然微微翘起,他早就觉得那丫头不会白白送黄金给那两个盗金贼,看样子这丫头的黄金可没有那么好赚的。
黑曜听司徒枫的吩咐,没有再碰那黄金,而是继续在那两个人身上搜索着。忽然,他像是发现什么天大的秘密,对司徒枫说:“主子,你看!”
司徒枫低头一看,只见两人手臂内侧都印着相同的图案。那是一个斜三角的图案,在图案正中央画着半只老鹰,老鹰嘴里叼着个东西,好像是颗红通通的圆形珠子。
一看到两个人身上的这奇怪图案,司徒枫忍不住皱一皱眉,在京城呆了这么久,他自然知道这图案意味着什么。只是他没有想到,那些想对付自己的人居然不远万里把手伸向这里。或许是京城里面发生了什么情况,有人泄露自己的行踪,他们才会一路跟过来。
司徒枫皱眉思索片刻,对黑曜说道:“我要去京城一趟……”
黑曜顿时觉得眼前一亮,心说,主子这回是开窃了,总算是愿意不再理会这个木灵村的农家女,返回京城。本来嘛,既然东西没在这地方找到,就应该放弃原先的行动,跟未婚妻团聚不好吗?正好,他也可以见一见自己的师姐白莲。这么久没见到她,也真是怪想念的。
可是,还没等黑曜打完心中的小算盘,司徒枫接下来就吩咐道:“你留在这里,继续替丁云香干活。记住,一定要保护好她的安全。我不在这里,你就要把她当作你的主子。”
“啊?主子。”黑曜大惊失色的说道。他原以为自己可以跟着司徒枫一起离开这个穷乡僻壤的小村庄,却没有想到司徒枫竟然要把他留下来。
“怎么?你想违抗我的命令?”司徒枫微微扬一扬眉角,嘴角稍稍翘起,声音略微提高一度,脸上的表情虽然没有在笑,可看向黑曜的眼睛里明显带着笑意。
自己带来的这个贴身侍卫老是瞒着自己,偷偷给京城的师姐传递自己的消息,还当自己真的不知道。只是碍着白莲侍侯的那位,还有师傅的几分薄面,不愿意当面揭穿这小子。否则,自己早就狠狠打他一顿,然后把他一个人丢回京城。哼,还想跟着自己一块回京城,少做梦了!这样吃里扒外的贴身侍卫,不教训一番怎么行?正好叫他拿给丁云香那个鬼丫头好好调教调教,也免得他继续这样没规矩下去。
黑曜苦着一张脸,没有比这更丑更苦逼的表情。
“属下不敢,属下记住了!”黑曜虽然一万分的不乐意,但是想到司徒枫阴着脸吩咐自己,自己的主子自己清楚,如果违背了他的命令会是什么样的结局,只得委屈的答应。
“那这两个人怎么办?”黑曜指着地上的那两个昏迷不醒的男人问道。
司徒枫半咪着眼睛冷冷的朝地上看了一眼,然后吐出两个字:“杀了!”
敢跑到他的面前来骚扰他的人,真当自己是死人吗?哼,等时机成熟时,连他们那个喜欢欢蹦乱跳的主子,都一并收拾了。
想到这里,司徒枫决心到京城去看看情况。他也有好一阵子没有回京城,虽然自己的暗探隔三差五会送来京城的情报,但是自己离开众人视线的时间稍稍长一些,那些藏在背后的跳梁小丑就忍不住要出来碍碍眼。既然如此,就先回一趟京城,收拾收拾他们再说。
黑曜得到主子的命令,手腕上稍稍用力,只听“咔嚓”、咔嚓”两声,两个躺在地上不能动弹的家伙就脖子一歪,魂归万里。司徒枫一向对敌人绝不手软,这一次也是一样。
司徒枫看到那两个人断了气,满意的别过脸。
黑曜见司徒枫脸上的表情稍微好转,试探着问道:“主子,真的要我留下来,保护那个农家女?”
“当然。我去京城的这段时间,你要当她的左膀右臂,保护她的周全。要是她有什么三长两短,你以后都不用再回京城!记住,我不在的这段时间,她就是你的主子。”
“那主子你今天就走?”
“不,我帮她办掉一场事情就走。”
……
黑曜极度委屈的回到丁云香的酒楼里。
只见酒楼里,丁云香正坐在正中央的梨花木椅上喝着茶,看到黑曜来时,轻轻一笑,“你来了?”
云香一指旁边的椅子,很客气的说道:“坐!”
黑曜看着丁云香那张满面春风的脸,再联想到那两个因为摸了金条而晕迷不醒的大汉,忽然忍不住打个哆嗦。这个女人是有多可怕?笑意盈盈的便把人迷晕了,前脚以为她送人黄金,后脚就直接把人送去见阎王,这样的女人可比主子还难对付。以后自己跟在她身边,可真要小心提防。
黑曜极不自然的坐下来,却看到自己的椅子旁边正坐着位小小少年。这少年十岁左右年纪,穿一身清爽的蓝袍子,皮肤挺白,五官清秀,唇红齿白,好一个俊俏的少年郎。黑曜看着他,竟然觉得有几分面熟,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他。
“因为另外两位有事情要办,所以这一次招揽便是你们两位胜出。”丁云香对椅子两边一大一小两个男人说道。
黑曜这才想起来,原来面前这个英俊的少年郎,竟然是之前那个长发披肩、邋里邋遢的小乞丐。这真是人靠金装,佛靠金装,原以为他只是个来历不明的脏兮兮的乞丐,却没有想到装扮一番,居然倒像是个富贵人家出来的少年郎。
那少年看见黑曜用怪异的眼神打量自己,很是不满。一扬小脸,撅起小嘴,瞪对方一眼,怒道:“哼,看什么看?”
丁云香看这少年郎顽皮可爱的模样,忍不住轻轻一笑。昨天晚上,那小乞丐跟其他两个人不同,乖乖的呆在房里,没有打自己一箱子黄金的主意,丁云香就对这小叫化挺满意。正所谓人穷志短,人家一小乞丐穷成那样,都没打对自己黄金下手,可见人品还是不错的。所以,今天一大早,丁云香就给那小乞丐准备好干净衣服和洗澡水,让他好好收拾收拾。没想到这个不起眼的小乞丐,居然是个英俊的少年郎,她都忍不住惊喜一下。
云香跟黑曜介绍道:“这位小哥没有名字,因为喜欢吃鸡腿,就给自己取了一个小名,叫鸡腿。”
“哈哈,鸡腿!”黑曜忍不住笑起来,原本看这少年的外表,还以为他会有什么样华美的名字,却原来叫这样一个滑稽的名字,果然还是改不掉乞丐的本色呀。
小小少年不乐意了,“笑什么笑?”
云香也觉得略微有些不妥,“鸡腿这个名字太不雅了,不如换一个名字怎么样?”
鸡腿少年闷闷不乐的垂着头,低声说:“我就是喜欢吃鸡腿。”
这一下黑曜笑得更欢了,“哈哈哈……果然小叫化子就是小叫化子,到哪里都离不开自己原来的影子!”
这样一句话似乎触碰到鸡腿的底线,那个看起来有几分瘦弱的少年马上腾地站起身来,瞪着眼说道:“叫化子怎么样?那是从前,现在我们都不一样给人家做家仆。同是家仆,还分什么此狗彼狗?”
想不到这个小叫化子年纪小小,不但身形灵活,还伶牙俐齿、能说会道。倒是让黑曜笑不起来了,“小东西,没大没小,想挨揍?”
“哼,谁揍谁还不一定呢!”鸡腿少年嘴上不肯让半分。
眼见着这一大一小两个男人快要吵起来,丁云香笑着做起了和事佬。“既然你们都是诚心到我手底下干活的,就不要分彼此。在我丁云香这里,从来没有把你们当作家仆,当作狗的想法。只要你们好好帮我办事,我一定不会亏待你们!”
黑曜忍不住问道:“其实,你手底下的伙计不少,为什么不叫他们替你干活?为什么还要重金招揽其他人?”
“因为我要你们做的事情,他们做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