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家发生了太多事情,这让于有江很不安心。他终止了旅行,返回檬城。
今年,于有江七十大寿。他满面白发,没有胡须。精神矍铄,双目如电。于有江喜好武术气功,身体异常健康,四肢茁壮。似乎,秋家男人都有这个喜好。
瞧得出来,他在秋家的地位非常高。诸成员对他毕恭毕敬。除了躺在医院里的美娟,还有远在国外的秋秉,所有人都云集机场迎接。
于有江见到了他们,只说了一句话:“你们——你们太让我失望了。闹出这么大的事!走,回家再说。”
他不看任何人,不再说任何话。闭上眼睛上了车。
秋家别墅。
秋三音毕恭毕敬,向父亲讲述了这段时间发生在秋家的所有事。
于有江咳嗽了几声,差一点没上来气。众人赶紧上前给他捶背,拿来顺气丸。于有江一把推开他们,大骂:“混蛋,一帮混蛋。”
他浑身颤抖,胳膊哆嗦。颓败丧气。一把掀翻了一个茶几,上面的瓷碗摔碎了一地。
“混账——混账——这还是家嘛。畜生,那个畜生该死。早该死——。我早就该弄死他,这个败类——败类——”
于有江弯下了腰,他心脏有点疼,呼吸困难。他体质还算好,拒绝了其他人搀扶,自己慢慢起身。吃力的唉声叹息,摇摇头捶胸,扼腕无力。
“这叫什么事啊——啊?你们说说,这叫什么事。我们秋家啊,早晚要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笑料。”
于有江一阵痛骂,一阵哀叹。盛怒之下,他疯了一般摔打屋中器具。
众人战战兢兢,无人敢劝阻,无人插话。于有江猛然间一愣,若有所思。视线寻觅,寻觅到保姆身上。稍稍停顿一会。
“美娟,她现在怎么样了?”
秋三音赶紧回答:“现在医院里。我请了最好的医生,您尽管安心,用不了几天就能出院了。”
“秋枫,你——我听说,你也病了?”
“哦,多谢爷爷关心。我不过是一时气愤,急火攻心,好多了。”
于有江无奈地拍拍秋枫肩膀,要安慰几句——
这个瞬间,一缕光线射入了于有江的眼睛里。他如同注射了足量的兴奋剂,癫狂地睁大眼睛,朝一个方向望了去。一个漂亮的女孩,她是秋笙。秋笙身旁还有一个女孩,她就是冉小凌。冉小凌表情多变,她聚精会神地盯着于有江。看得发直,浑身一动不动。她并不在乎于有江是否发脾气。同秋家人不一样,她并不畏惧这个人。
于有江有点失控,忘记了自己,忘记了身边所有人,不自觉地叫了一声:“冉小凌?”
冉小凌愣了,众人也愣了。于有江怎么会认识冉小凌呢?
冉小凌怯怯地接了一句:“您,您叫我吗?”
“你是冉小凌?你真是冉小凌?”于有江高度兴奋。呼吸加速,心跳加快。
冉小凌纳闷,她不认识眼前这个人,虽然知道他就是于有江。秋笙的爷爷,秋家的掌门人。
“您认识我吗?”冉小凌诧异地问。众人诧异地看着两人。
于有江很机敏,迅速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
于有江很聪明,迅速地应变了自己的尴尬。说:“哦,对不起。我见你是陌生面孔,秋家这点丑事,真怕让其他人探听去。失态了,你别介意。”
事实上,秋家这丑事早就满城风雨了。街头巷尾的顽童,最喜欢这样骂人了:“你们家,早晚就变成秋家。”也有人骂:“你这个人呀,典型的秋贰泰。”
“那,您怎么知道我名字呢?”
“哦,这样。秋笙常常给我打电话,说家里有客人,她最好的朋友,这样,我就知道你名字了。”
冉小凌点点头,说:“你放心,秋家事,我一句也不说。”
秋笙眨眨眼睛,她知道,爷爷说谎了。给爷爷打过电话不假,讲述了秋家最近发生了许多丧气事,也告诉了爷爷,自己最好的朋友,到家里住一段时间。唯独,她并没有告诉爷爷,这个最好的朋友叫什么名字。
于有江消了气,不再发牢骚。那双眼睛,深邃不可测。他一直猜测什么,一直思考什么,一直回忆什么,一直斟酌什么。没有人知道,他究竟想什么呢?可以肯定,他所想所料的事情,同秋家最近发生的倒霉事无关。因为,他不再提起案情。
于有江吩咐,让厨房多准备酒菜,晚上大家好好聚一聚。这个大家,自然要包括冉小凌了,这是他特意强调。再有,他吩咐人买了好一些爆竹,燃放爆竹,冲一冲厄运。
聚会上,于有江有说有笑,大口喝酒,大口吃菜。
家人问他,你好久不这样开心了,今天怎么了,有啥喜事。要知道,秋家发生了许多倒霉事。
于有江笑笑,说:“别忘记了,今年可是我七十大寿。怎么不是喜事!”
席间,于有江半醉非醉,他给大家讲了一个故事:
一名男子,二十出头。男子的父亲托人介绍,替儿子说了一门亲事。一个美艳绝伦的女孩,十九岁,有一个灵韵而曼妙的名字。女孩喜欢将头发扎成一排小辫子,新疆女孩一样。她很灵慧,许多事情一学就会,并且擅长。其中,她最擅长音乐,对器乐有种独特的天赋。
两人相识不到半年,就决定择吉日登记,拜堂成亲。
天公不作美。一个阴雨天,女孩失踪了。男子伤心,这么好的未婚妻怎么就失踪了。男子全家出动,一连找了三天,不见女孩的影子。报了案,还是杳无音讯。很多人不愿意说,担心男子难受。他们很清楚,女孩失踪那天下了很大的雨。恰巧,那天她去了一条河。多半是不慎坠河了,遇难了。男子不信,就算坠了河,那也该有个尸体吗?怎么会如人间蒸发一样。他天天等候,天天徘徊于河边。泪水,涟漪尽洒河中,掀起圈圈波澜。痴情,凄伤,未能打动上苍的怜悯。几个月过去了,一年过去了。依然不见女孩踪影。
时间淡化了忧伤,岁月治愈了伤痛。五年过后,男子结识了一位市干部的女儿,没过多久,他们两人结了婚。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又过了五年,也就是女孩失踪的第十年。男子外出归来,路过一条河附近时,恰逢暴雨倾盆。男子找了个旮旯避雨,谁知道这暴雨一连下到夜里,他走不了,焦急地等候。
此刻,不远的稻田地上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男子眼睛很好,虽然远,还是看清楚了。那是个女孩子的身影,那身形,那容貌,那举动——
男子大吃了一惊。怎么会是她呢?这个女孩,就是自己十年前失踪的未婚妻。
男子什么也不顾了,顶着雨蹑足潜踪,借倾盆大雨掩身,悄悄走上前。他几乎惊叫出来,眼前这个人女子正是自己的未婚妻。
男子大声唤了一句。
雷声轰鸣,压过了于有江的呼唤。女孩没有听到。
冉小凌脚步轻盈,身姿曼妙。她翩翩起舞,喜悦心情丝毫未受这个恶劣天气的影响。
此刻,不解和诧异涌上了于有江心头。这糟糕的天气,冉小凌到这里干什么,她一边跳舞一边寻觅什么。再有,冉小凌容颜依旧青春绝美。这张脸,同十年前那张脸一模一样。岁月未在她脸上留下毫厘的痕迹。
冉小凌依然漫步轻舞。瞬间,冉小凌消失了。失去了踪迹。于有江慌张,他潜伏身体慢慢前向,希望再度见到多年生死未卜的冉小凌。
不大工夫,不远的地方。那是一片稻田里,一片郁郁葱葱。不可思议的一幕重现上演了。
女孩。还有一个人,一个年轻少年。少年容貌微黄,小口,头发乌黑。一米七五左右的个子,身体很好,健壮。少年不算俊美,眼睛中充溢了忧郁和智慧,有种哲人的深沉。他很喜悦,同女孩四目相对,相互拥抱对方。一架竖琴,斜倚在两人肩头。这竖琴,简直就是旷世奇珍。每根琴弦萦绕出缤纷夺目的光芒,琴梁上镶镌了七颗五颜六色宝石。风袭来,琴弦自然而动,会发出天籁之音。纯美,肃穆。他们,如牛郎织女,如金童玉女。圣洁,不沾染情欲泛滥;纯真,不牵涉些许的污渍。女孩同那少年同坐在一个美轮美奂的六瓣雪花上面。六瓣雪花,晶莹闪烁,冰清玉洁。慑出瑟瑟寒意,射出阵阵炫彩,发出静谧的宁静。
男子惊呆了。那张竖琴,天哪——怎么可能呢?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双眼。那张竖琴他见过,非但见过,而其还——
那个少年,他也认识——
他用手轻掩鼻口。目不转睛地望着,望着,望着——
女孩同少年说了话,交谈。虽然,男子同他们相距不足十米,竟然聆听不到一个词汇,一个音调。
一个漆黑的夜晚,一段离奇曼妙的经历。
雨过天晴。
第二天早上,成群结队的农人如往常一样,到泉荫河附近的稻田里耕作。他们发现一个奇怪现象。所有稻穗到弯了腰,这很正常。唯独一块地上的稻穗有点特别,这些稻穗呈现了一个非常美丽,非常协调的图像:一个六瓣雪花形状。
出现六瓣雪花形状的那块麦地,恰巧是昨天晚上那字遇见那段离奇经历的地方。
于有江沉默片刻,他讲完了故事。端起一杯酒,久久停留于眼前。双眼干涉,时而湿润。
他闭上了眼睛,放下酒杯。深深地回忆某些陈年旧事。
“爸爸,您累了吗?要不,先到房间休息一会。”
秋三音伏在父亲耳边轻声问了几句。于有江摆摆手,说:“我不累。今天——今天我很高兴。”
他将头扭向了一边的秋清茗。问:“清茗,听说你结交了一个男朋友。那个人怎么样,怎么不见他过来呢?”
“爷爷,他很忙。不来就不来吧。我们——刚刚开始,今后如何,要看缘分了。”
“缘分,对!缘分很重要。”于有江说。
“爷爷,您讲的,是一段经历吗?还是——那个男子叫什么名字。那个女孩呢?您怎么不说名字啊?”秋清茗问。
“名字?”于有江笑了一会。“哪有什么名字啊?这不过是一个故事,一个虚构的故事而已啊。一个伤感的爱情故事。名字,谁都可以是故事的主人公。所以嘛,不需要名字。”
秋清茗:“爷爷,您讲得很投入。您身边的故事吗,还是谁的经历?不过,这个故事有点离奇。”
“嗯!很离奇,真很离奇。”秋笙随声附和。“童话一样,挺美。我喜欢。”
“今天——今天高兴啊。”
秋笙:“麦田上出现六瓣雪花形状的图形。这个好像是——”
秋枫:“好像是麦田怪圈吧?”
秋清茗:“是麦田怪圈。不会啊,如果真出现了麦田怪圈。那些农人怎么不惊喜呢,这个东西很神奇呐。”
秋枫:“果然很神奇。可能,那些农人不懂得什么叫麦田怪圈。”
于有江静静地听他们议论,自己满脸微笑。
唯独,冉小凌一言不发。这个节骨眼,她突然说了一句:
“也许,这个图案出现在1970年呢?”
于有江脸色顿时变了,微笑消失了,取而代之是惊愕,困惑,疑虑。他偷眼细瞧这个叫冉小凌的女孩,心中一阵波涛沸腾。
秋笙:“1970年,为什么这么说啊?”
秋清茗:“小凌,这同年代有关系吗?”
秋枫:“我也不太懂。你说说吧,好让我们明白啊。”
冉小凌:“很简单了。麦田怪圈最早出现英国,1970年后,才被公众所注意。这么一说,1970年既便出现了类似图案,也不会被人所倚重。”
众人开始谈论这个故事,谈论怪圈。
于有江倦怠了,他离开宴席,回房间休息。不一会,秋枫也说自己头疼,离开了宴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