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宝安堂是一家远近弛名的药铺,中药铺的闻名主要便在于它的坐堂大夫。高柔,一个很女性化的名字,但是如果因此认为他是女的,不仅大错特错,还很有可能挨一顿饱揍。
在江南谁不知道“怪医客”高柔的大名,谁又不会生病。他一是名字怪,二是行为怪。每个月他都要抽出几天不坐堂,没有人知道他去了什么地方,就连他的东家也不知道。
农历八月十五,花好月圆,正是一家人团聚的时候,但是高柔再度失踪了。这一次是真正的失踪,因为他输了,而且是惨败。无论是下药,还是疑难杂症,还是治愈的时限,他全都输了。百年一度的杏林大赛,让他深刻认识到盛名之下其实难符,而他自己竟就是他那个盛名虚士的土,他羞愧的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整整一天一夜,他想来想去,还是选择了离开。当宝安堂感到不对劲,派人出去寻找他时。在这片江南水乡,已经再也没有他的踪迹了,与他一起消失的还有他的玉简—被他称为《医仙残卷》的一块方玉。不过第二年的时候,在东南亚突然流传出了医仙的传说。
传说无论你生了什么病,得了多重的伤,只要能找到那个身着长衫、鹤发童颜的医仙,不仅不收钱,还包你药到病除。而随着传说的流传,也越来越神奇,甚至有人说医仙有长生不死之术,还能令死人复活。正因为越传越奇,越传越怪,医仙真正成了传说。没有人去寻找他,也再没有人见过他。他只是成了看不起病穷苦大众的一个美好愿望,他们希望医仙存在,却知道世上根本没有医仙。
时间总是不断的在前进,它不会等谁。当医仙的传说渐渐消亡,人类已经迈进了二十一世纪。
医仙真的不存在吗?
“啊!妈呀!”在热带雨林中的惨叫已是第三天了。惨叫声来自一名十七岁的中国籍男子,本是剑眉俊目,是人之一生中最英俊年龄时段的小伙子,在这里全变了样,灰头土脸的他,不仔细分辨,就是连人种都难以分辨得出。
“师父,还要蒸多久啊!”一边闻着刺鼻的药味,一边还得承受这黑水翻滚的热量,白志是真的受不了了。
“吵什么?你还年轻,如果不想让尸气把你变得和我一样,就不要吵!”
白志绝望了,心想:看这老头,头发枯黄稀疏,肤色幽黑,一身皂白长衫也不知穿了多久。当年我怎么就以为他鹤发童颜,就是那个医仙的呢?他心里虽这样想,但这几年下来,对老者的医术,他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不然他又不傻,早溜之大吉。
“真不错!这小子真有天分,才短短两三年就有了我五成的功力,真是天生的医生。当年因为他父亲的恩情才收下了他,想不到竟收来了衣钵传人。”老者对白志也是非常之满意,但是为了不使白志骄傲自满,这些话他不能说出来,只能放在心里自己偷着乐。
“对不起,师父。我不该偷偷进你的储藏室。”在药水蒸煮之下,白志是真心的后悔。不过他也是想也没想到,被他师父当成宝贝的储藏室储藏的竟然是一具具尸体。大惊之下,这才被尸气侵了身,才有今日的水煮之灾。
“噢!”老者一愣,他也是这次才发现原来他徒弟心底还有着那么顽劣的因子。以前一副近千度的眼镜之下,他是那么的安份守己,甚至让老者感觉到几分懦弱。他不过用九针技法刚刚为他摘去了厚重的镜片,就出现了这种事。不过老者没有追究,也根本不想追究,他笑着说:“没关系,本来那地方早晚也是要让你进的。没想到你小子会自己摸进去。嗯!天分不错,又很好学。很好,很好。”
对他师父的夸赞,白志直想翻白眼,因为为什么会鬼使神差的进去,他自己也不知道,也就更谈不上什么“好学”了。当然这些他是不会说,也不会表现出来的。他知道只有老师高兴了,做学生的才有好日子过。更何况他是真心希望自己的师父开心,只要他开心,自己也会开心。这是不是尊师重道,他不清楚。他只知道这位背着医仙之名的师父,既是他的授业恩师,又有着亲人和朋友那种特殊的感觉掺杂其中。
当白志把吸进体内的尸气一蒸出来,人立即便从药缸里跳了出来。只见他的骨架十分匀称,既有块状的肌肉,又不是肌肉男的感觉。看上去既有魅力,又十分赏心悦目。
“师父,你在找什么?”他看到医仙老师低着头,四处翻找着什么,乱糟糟的,就像是这雨林中打洞的山猪一般,摇晃着大脑袋,挑起又放下。
“奇怪了!我把它放哪了?”医仙没有回答他,而是边用手抓着脑袋,边巡视四周。看他抓挠着头上本就枯黄稀疏的头发,真担心他会因此变成葛优所说的“聪明的脑袋”,因为聪明的脑袋不长毛。
“师父,你到底在找什么?我帮你。”
“啊!在这。”他没有回答,而是一头钻进床底下,翻找一番之后,终于被他取出一个上了绣的铁盒。而上面还残留的丝线说明这盒子曾被丝布包裹过。
“师父,这盒子里是什么?”
“你就快要考大学了,肯定会很忙,不能再来我这了。再加上你已有我五成功力,缺少的只是临床经验,也是到了你出师的时候了。这里面是当年我师父在我出师时送我九根银针,今天我就把它交给你了。”说着他又在桌子上一扫,把一些写满文字的纸全扫到了地上,才拿起放在桌上的玉简说道,“这是为师无意间得到的医仙残卷。我不知道这世间是否真的有医仙,虽然这部书讲解的医理真是匪夷所思,但是我却觉得这里面有不同寻常的东西,为师今天就把它传给你,希望你可以发现它的秘密。”
“师父,我还可以再来的,真的。”
“那你的大学怎么办?要知道考个好大学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我可以不考。就像师父一样,行医为生,反正上大学也是为找份好工作。”
“胡闹!”白志的话令他师父大为恼火,怒气冲冲的说道,“你记住在你没有超越为师之前,你不仅不能坐堂看病,就是连让人知道你会医术也不行。”
“是,师父。”
亲耳听到白志答应了,他师父既松了口气,又有些后悔,心想:我是不是太过份了,我的失败不该让我徒弟承担的。又一想:不行,与其丢人现眼,不如让这身本事烂到棺材里。这样一想,他终是没有变口。
“师父,不如你跟我回国吧,这样你不就能教我了吗?”每年白志都会把这句话重复一遍。
“不行。你是知道的,只有这里才容易找到尸体,国内不行。即使行,你师父我也不忍心解剖同胞的尸身。”虽然每年都要说一遍相同的话,但是他还是会因此而感到欣慰。
白志接过出师礼物,想了想,还是把玉简放了下来说道:“师父,这个还是你留下吧!我想现在我还用不着。”
“不用了。残卷上的文字为师早就抄录下来了,为师已经用不到它了。还是你带着吧!看上面的文字,说不定在你家里可以找到它不全的部分。”
白志可不是普通人,而他的家族更是隐字辈的白字世家。中国隐字辈的世家虽然不如那些历朝历代的军政世家那么显山露水,但是单单他们无论中国如何的朝代更替,都有世家传世,便可见一斑。白志之所以看不出他的特殊,除了伪装的好以外,便是因为他只是家族的旁枝,而非直系。
白字世家赫赫有名的便是他们的中医术,白家每代都有人作为御医。白家人更是从十二岁起便要学医,不过这只是对直系子弟来说,旁枝则不做要求,白家也不会主动去教,除非你能表现出非凡的天赋。
登机回国,白志再度成了那个近度厚实眼镜压盖下的高中生。不是他爱上了眼镜,而是因为突然除去眼镜必然产生的风波他不得不考虑。激光手术也是不能拿来做挡箭牌的,这样说了,他又如何对得起为他辛苦的师父。而这一次他师父把以前他想碰都不让碰的东西也交给了他,除了让他感动外,也让他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似乎他师父在向他告别似的。
我在乱想什么?白志摇摇头,把这胡思乱想抛出脑海,戴上他厚厚的眼镜。戴上眼镜的白志眼里再没有灵光闪动,有的只是呆滞与茫然。目不斜视,根本不敢四处乱看。
“嗨!COOLBOY,怎么这么安静。不想打个招呼吗?”正当白志在紧张的等待飞机起长的时候,他的邻座,一名金发女郎向他打起了招呼。那女郎金黄色的头发披肩直下,她的脸有让人窒息的魅力,尖下巴,方下颔,淡绿色双眸,不杂一星杂色。眼梢微翘,乌黑浓密的睫毛挺直,两弯精心修饰的蛾眉斜斜上挑,挂在羊脂般白净的肌肤上—这种肤色正是女人们的最爱,各种价格高昂的化妆品只为保护它而存在。
“你,你好。”一眼便看到她高耸胸部裸露出来的白暂,只一眼,便让白志面红耳赤。对他来说,眼镜不仅是遮挡了他的视力,更加遮挡住了他的性情。
“怎么了?你怎么脸红了?”看到白志的窘态,她显得非常兴奋,高兴的说,“酷酷的BOY,陪我练练口语吧!我对中国文化非常感兴趣,这次学习汉语就是为了更好的了解中国……”
她不等白志回话,便一个人滔滔不绝起来,大概是在她的美貌下,还从来没有人拒绝过吧。
她的美貌是震慑住了白志,但是却也暴露出了她的不足。哎!虽然皮肤很健康,但是肠胃却不好。虽然你刚嚼过口香糖,但是怎么可能瞒得过我这中医的鼻子。看在你是我这一生中第一个主动向我搭讪的美女份上,我便帮你治一治吧!这样一想,白志立即取出他师父送他的九根银针。
“啊!这是什么?中国的针炙吗?”见到银针,她的注意力立即被吸引过来,似乎所有文化底蕴都比不过这几根小小的银针有魅力。
“是的。”白志取下眼镜,坏坏的一笑,心说:师父,我没有让人知道我会医术哦。然后便是一阵运指如飞。她还一无所觉,便完成了捻转、循、摄、搓、飞。
最后一针刺下拔起后,她扶了扶额头,打了个哈欠说:“啊!好困啊!”头一歪,人便进入了深度的睡眠。
白志笑了笑,收回银针,戴上了眼镜,正当他以为安心时。“各位旅客,请绑上安全带,本次班机即将起飞。”
白志傻了,因为金发女郎还没有绑安全带,便被他扎了睡穴,现在也只能他帮她绑了。头不断后仰,以躲避她那随着呼吸高低起伏的胸部。手不断前伸,以抓住座椅上的安全带。仅仅是这一个简单的动作,当白志做完它,身上已是细汗密布。
到达上海机场,女郎美美的伸了个懒腰,醒转过来。她发现她的口臭没了,这个一直困挠着她的老大难问题。她微笑看着白志,说:“睡得真饱,这是我这一生最有意义的一次旅行。”说着贴向白志,给了他一个吻,在他耳边轻声说,“谢谢你,ASECERTBOY!记住,我叫黛娜。”
再度闹了个面红耳赤的白赤一下子被她的结束语吓住了,直到她走进了出口的大门,他才摇头说道:“她不可能会发现的。我的飞针手法就是师父也看不清,更何况是一个对针炙没有研究的外国人。我是杞人忧天了。”这样一想,紧张感才平静下来,取而代之是那个吻带来的满足与骄傲,这才走进出口的大门。
这次回来,他没有打电话,对于父母早亡的他来说,他家的管家寿伯便是他是世上唯一的亲人。正因为如此,他绝对不忍心让这样一个老人前来等机。
“啊!少爷,你怎么每次都不告诉我一声,我也好去接你。”打开家门,一身灰色休闲装的寿伯便滔滔不绝起来。
“就是怕你去接我,我才不打电话的。”再度回到家中,他把行李放在了地上。行李箱基本上是原装去原装来,可是寿伯每次都还要塞得满满的,惟恐他有所需要却用不上,虽然寿伯也知道在医仙那这些根本用不上。
“那也该告诉一声,我好去买东西,现在家里什么都没有。”
“不用了。这几天,我要好好休息一下,不想吃东西。”
“是是,是要好好休息一下,少爷太苦了。”
苦?白志不觉得。虽然寿伯常常对他说老爷在时怎么怎么样,但是对他来说根本就没有印像。他只知道这三室一厅,这些年来其实都是这个寿伯在养他。要说“苦”,他心想:苦得人应该是他才对。所以他才不那么想上大学,而是希望早早有份工作。
“少爷,吃饭了。”虽然寿伯说没有菜,但还是做出了三菜一汤,一份丰盛的午餐。
用过午餐,躲过中午的烈日。一老一少便出了门,开始他们一天的习惯—逛旧货市场。不要小看这旧货市场,里面的宝贝可不少,就看你识不识货了。而这次回来,医仙残卷自然被放在了第一位。
“来看看,这可是好东西。”旧货摊老板神秘兮兮的拉过正观看的白志,从皮包中露出一截青瓷花瓶。
“老板,你知道这种东西我是买不起的。”白志根本对古瓷器没有兴趣,他有兴趣的是古籍。
“我知道,我知道我只是希望你帮我看看这是哪个朝代的?你要的东西我会帮你留意的。”老板是又拉又劝,再加利诱。这样一来,白志哪里还能说不看。
白志拿起青花瓷,仔细看了看,说:“这应该是清朝仿制的。”
“不会吧!你看这上面可是明宣德的年号,我还特地去了趟博物馆,与上面的款识是一模一样。”
看到老板一副希望自己说错的表情,白志只好解释说:“它不是明朝,你看它色彩之中泛出绿色,特别是它没有宣德瓷那种深厚浓艳之趣。宣德瓷上的斑点只有褐色或绀黑色。而清仿制瓷因为用的不是自然青料,所以便不会有明瓷的效果,这点很好辨认。”说完他便离开。
“那孩子是谁?怎么会有辨识古物的本事。”
“他是我们旧货市场的小神童,常常帮我们辨识古物。凡是经他辨认的,那是一个准。”旧货市场里立时响起一片赞叹之声。
为免麻烦,白志只好放弃再逛下去的热情。他的古物知识全来自他的医仙师父,他们想收集古代的医学典籍,若没有相应的古玩知识,那岂不是见宝而不识。特别是些古籍,没有这些旧货市场老板们的帮助,收集起来更是困难无比。古籍可不像古玩,那可真是一个不留神,便会立即消失的。因此比起古玩来,旧货老板们显然不愿意碰它们,除非有特别的需要。